常熟市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的通告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常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常熟國家大學科技園、虞山高新區(籌)、虞山尚湖旅遊度假區(虞山林場)、服裝城管委會,市各委辦局、直屬單位(公司):

為有效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及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遲企業復工的通知》(蘇政傳發〔2020〕20號)、蘇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號、第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從即日起對我市疫情社區防控工作實施以下措施。

一、企業及各單位要嚴格履行社會責任,立即告知本單位節日返鄉離常人員不得提前返常。本市轄區內企業(包括廠企、娛樂場所、餐飲等服務行業)的非我市務工人員一律不得早於2020年2月9日24??00前進入我市;在施工工地工作的非我市務工人員一律不得早於2020年2月20日24??00前進入我市;各級各類學校(含校外培訓機構)不得早於2020年2月17日24??00開學(含開展線下服務)。

二、返常返崗人員要主動報告,進入我市不滿14天的,或滿14天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非本市人員應主動向村、社區或單位報告登記,報告旅行史、接觸史,並配合屬地政府和衛生防疫部門開展體溫檢測、醫學觀察。對重點地區來常人員,村、社區或用工單位要落實包保責任。

三、全市出租集宿單位、出租房屋房東和租住人員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江蘇省租賃住房治安管理規定》和《蘇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必須履行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員(包括元旦春節期間離開租住地人員) 主動申報義務。出租房屋房東、用工企業及來常新市民可通過微信掃數字門牌 或 關 注 公 眾 號“csxsm2014”微信小程序,進入新市民申報模塊,按角色、提示步驟以及存在的“疫情”情況開展信息自主申報,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各物業小區要實行封閉式管理,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做好外來人員進小區的實名登記、體溫檢測,嚴控非小區居民進入小區。加強對小區留觀人員的管理和保障,發現發熱等病情的應立即聯繫屬地衛生防疫部門。無物業管理的小區和村,由屬地板塊協調落實防控工作。廣大群眾要增強防控意識,發現重點疫區來常人員,應及時向市、屬地板塊疫情防控部門報告。

五、全市所有賓館、旅館及各類出租房一律不得接收重點疫區人員入住,發現重點疫區人員必須及時向市、屬地板塊疫情防控部門報告。

六、對違反本通告要求的,行政執法部門將依法處理,拒不配合、阻礙執法或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將根據相關法律依法處理。

特此通告

常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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