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嚴從快!南明區查辦一批疫情防控期間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記者今日獲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一些不法商販趁機串通漲價、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銷售假冒偽劣等。南明區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重點加強對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等防疫用品的價格監管,密切關注糧油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價格情況,從嚴從快查辦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有力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的穩定。例如:

案例:1月27日,南明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貴州某藥業有限公司進行核實檢查。經初步查實,該公司銷售的口罩規格為20個/袋,購進價格為15元/袋,銷售價格為15元/袋,且不能提供進貨查驗記錄,無法說明進貨來源、無法提供涉案口罩生產商供貨商資質及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同時,執法人員在該公司收銀臺前發現一張手寫的宣傳資料“冠狀病毒肺炎處方”,內容涉及預防治療新型冠狀病毒處方。該公司行為涉嫌違反《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等法律法規規定。執法人員現場要求該公司立即整改,並對其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並將依法從嚴從快進行後續的查辦工作。

案例:1月28日、29日,南明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位於南明轄區的貴州某藥業連鎖有限公司下屬三個分店進行核實檢查。經初步查實,這三個分店銷售的醫用防護口罩購進價格為12.8元/個,未標明價格,且以多個銷售價格對外銷售,分別為49元/個、29元/個、18元/個。根據調查,三個分店的銷售行為均由總公司統一指導、統一定價、統一管理。貴州某藥業連鎖有限公司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等規定,執法人員要求該公司立即整改,確保合法經營,同時對其價格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並將依法從嚴從快進行後續的查辦工作。

案例:2月2日,南明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位於花果園B北區4棟的貴州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核實檢查。經查,該公司在疫情期間正常對外營業,但未對外公示具體價格標準。該公司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執法人員要求其立即整改,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明碼標價,合法經營,並對其價格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2月2日,南明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位於油榨街的貴州某保健品有限公司進行核實檢查。經查,舉報人所購買的酒精確系該公司銷售,且所售賣的酒精未進行明碼標價。同時,該公司在售的部分成人用品無產品名稱、廠名、廠址等產品信息。該公司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執法人員對該公司的上述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南明區市場監管局表示,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如發現串通漲價、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請及時通過12315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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