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妙要」恆道第一:名,可名,非恆名也

據長沙馬王堆漢帛本,《道經》第一章第二句原文為:

名,可名也,非恆名也。

【譯文】“名”,是可以稱呼的,但我這裡要說的“名”,不是人們通常所指的“名字”,而是“永恆之名”,也就是一個命名萬物以相區別的方法體系(包括概念體系和邏輯體系)。

「道德妙要」恆道第一:名,可名,非恆名也

萬物剖判,名以命物

【句式】並列句,包括兩個分句,共用同一個主語,先肯定,再否定。第一個分句“名,可名也”,主語是“名”,謂語是“可名也”;第二個分句“名,非恆名也”,主語是“名”,謂語是“非恆名也”。

【釋義】理解這句話的關鍵,是準確把握三個“名”字第一個“名”,是普通名詞,指的是“名”這個字;第二個“名”,是動詞,指的是“稱呼”;第三個“名”,是哲學名詞,與“恆”連用,指的是命名萬物以相分別的方法體系。

【簡析】本句通過一個先肯定再否定的並列句,引出了《道德經》中另一個核心哲學概念,那就是“名”。人們提到“名”這個字,通常是指事物的名稱,但是我在這裡要說的“名”,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名稱”,而是命名萬物以相區別的方法體系(包括概念體系和邏輯體系)。

根據“物-相-文”三元體系,客觀實存之外物,必然對外有所呈現(信息),而那些可以為人類感知系統所識別的信息(作為原料),通過人類的五根傳感器進入人體,經由大腦(儲存著既有先驗知識,作為配料)和心房(存在著慾念牽纏,作為佐料),進入心田,原料、配料和佐料三料合一,形成心相,也就是人類對於客觀實存之外物的主觀認識。接著,人類根據自身語言系統中的概念體系和邏輯體系,為該事物起個稱呼,以便與其他事物相互區別開來,這樣就有了“名字”,也就是“名以命物”。《管子》有云,“物故有形,形固有名”,是說萬物都有自己的外形,根據事物的外形就可以予以命名。這裡的“物”是客觀實村之外物,處於人類感知系統之外;這裡的“形”,是人類認識到的外物形象,也就是心相;這裡的“名”,是人類為該事物所起的名字,以區別於其他事物,屬於人文。

在宇宙演化的初期,宇空之中,道體彌散,聚散初期,混混沌沌,萬物尚未剖判,也就無法辨別,故而無法區分,因而就無法“名以命物”。這時的自然,便是處於“無”的狀態。

這裡的“無”,不是說純粹真空,而是道體聚散之初,萬物尚未賦予人類可以辨識的形體,故而無法分辨,也就無法予以命名,是以“無名”。因此,緊隨這句話,“無,名萬物之始”,就是說,權且用“無”這個字,來指代宇宙演化(即自然)之初,萬物尚未剖判時的狀態。

那麼,“物”與“名”,是什麼關係呢?從“物-相-文”三元體系的角度來看,“物”是客觀實存之外物本身,而“名”不過是從“外物”到“心相”再到“人文”的一個映射而已,它依賴於“外物”之對外呈現之信息(原料),也受到了大腦之中先驗知識(配料)的左右,還收到了心房之中慾念牽纏的干擾(佐料),因而並不必然準確反映客觀實存之外物。於是,修煉就成為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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