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違反“十禁止”行為將被依法處置

 1月28日,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下發了《有效阻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十禁止》的通知,為落實到位,市公安局出臺了《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舉報違反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十禁止”行為的110接處警及依法處置工作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間,市民可通過110報警電話舉報違反市防控應急指揮部“十禁止”行為,公安機關將指派出警並全力配合相關部門,按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記者瞭解到,疫情防控期間,對舉報城鄉居民舉辦各類酒席、集會、聚餐,或聚集打牌的,公安機關將立即指令轄區派出所會同所在社區或行政村共同處置;對舉報具有賭博性質的聚集打牌行為,立即出警,及時固定證據,依法查處。對舉報造謠、傳謠、蠱惑人心、發表不當言論的,將立即指令轄區派出所依法處置,通報宣傳、網信及衛生健康等部門;構成違法犯罪的,及時固定證據,依法查處。

  

  同時,對舉報居民未佩戴口罩進入人員相對密集的公共場所的,公安機關還將指令轄區派出所立即通報所在社區或行政村進行教育勸導。對舉報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期間、湖北特別是武漢返鄉來阜人員居家留觀期間,離家或脫離隔離場所的,將立即通報衛生健康部門,同時指令轄區派出所配合衛生健康部門、所在社區或行政村查找或送醫治療。

  

  對舉報販賣、交易、捕殺、運輸、加工、消費、展演野生動物以及各類市場交易活禽的;對舉報公共浴池、游泳館、健身房、電影院、KTV、網吧、棋牌室、電玩室等聚集性場所營業的;對舉報有組織或個人舉行各類演出、賽事、論壇、慶典、廟會、展會、講座、培訓等聚集性活動,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間仍然開放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或開展群眾性宗教活動的;對舉報景區、景點營運的;對舉報中小學提前開學,學校、社會機構和個人組織學生開展校外活動與培訓的;對舉報省際、市際、縣際、縣內、班線及包車、網約車營運或者駕校經營的,公安機關將立即通報相關部門,同時指派出警,協助有關部門共同處置。

  

  市公安局提醒市民,如遇到違反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十禁止”行為,可以撥打市公安局110報警電話,也可直接撥打相關部門電話舉報:阜陽市公共衛生熱線12320;阜陽市疾控中心2568810;市文化旅遊體育局:12318;市交通運輸管理局:12328;市城管執法局:12319;市教育局:2197267;市市場監管局:12315;市商務局:2707137;市林業局:2785005;市農業農村局:2703958。(來源:阜陽日報,記者 王雪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