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縣、進賢縣發佈重要通告

關於對民和鎮施胡新村施家安置房部分區域全面實施封閉管理公告

按照江西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要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堅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和擴散勢頭,決定採取必要的防控手段和嚴格的管控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自2020年2月2日對民和鎮雲中路社區施家安置房路口右側進去第二排由西向東第三單元全面實施封閉管理。

封閉期間,未經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批准,封閉區域內人員和車輛一律不準外出,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入該區域。解除封閉時間另行通告,請廣大居民自覺執行!

進賢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關於對文港鎮清華城3棟2單元全面實施封閉管理公告

按照江西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要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堅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和擴散勢頭,決定採取必要的防控手段和嚴格的管控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自2020年2月1日對文港鎮清華城3棟2單元全面實施封閉管理。

封閉期間,未經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批准,封閉區域內人員一律不準外出,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入該區域。解除封閉時間另行通告,請廣大居民自覺執行!

進賢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進賢縣實行交通臨時管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2020年1月24日江西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遏制疫情蔓延趨勢,進一步強化車輛和人員流動管理,經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研究,作出如下決定:自2020年2月2日12時起,對全縣入境道路實行交通臨時管制。

一、全縣高速路口、縣界路口實行交通管制,對駛入境內的非本縣車輛(除公務車、救援應急車、物資供應車、生產供應等車輛外),一律勸返;鼓勵支持各鄉鎮組織村“兩委”幹部、組長、黨員對村組實施自我封閉式管理。

二、在進賢縣工作的幹部職工,未經批准不得離縣;確因特殊情況須離縣的,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批准,並做好相關登記,報縣指揮部備案,方可離開。

三、各鄉(鎮)要加大宣傳力度,勸阻居民無特殊原因不要離開本轄區。對多次出入縣域的車輛,公安部門要從嚴管控。

廣大人民群眾應自覺遵守執行,對不服從管制的,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南昌縣關於2020年1月24日前未在縣(區)固定居住的群眾不得在縣(區)居住的命令

南昌縣、進賢縣發佈重要通告

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道辦應急指揮部,縣應急指揮部各工作組,縣直各部門,駐縣各單位:

根據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為減少人員流動,有效切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途徑,遏制疫情蔓延和擴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研究,現發佈命令如下:

1、2020年1月24日(省啟動一級響應)前未在南昌縣(小藍經開區)固定居住的群眾,不得在南昌縣(小藍經開區)區域內居住。

2、2020年1月24日前在南昌縣(小藍經開區)有固定居住場所或在南昌縣(小藍經開區)工作的群眾,可憑不動產證(租賃協議)或單位證明在南昌縣(小藍經開區)居住。

3、2020年1月24日前在南昌縣(小藍經開區)沒有工作崗位或沒有固定場所的群眾,不得在南昌縣(小藍經開區)區域內租房居住。

4、在南昌縣(小藍經開區)範圍內禁止一切走親訪友活動。

5、南昌縣(小藍經開區)出租戶居民必須對承租戶落實好調查消殺等防控義務。

此令由各鄉鎮、管理處(管委會)、街道辦應急指揮部,縣直各部門,駐縣各單位執行,不得有誤;縣(區)防控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綜合督查組依職責抓好落實並加強督導檢查;對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追責問責。

南昌縣(小藍經開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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