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陸續收到了幾家保險公司對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理賠通知。
看到消息的時候,真的非常難過。
沒有想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保險理賠,會來的這麼早。
1月26日身故報案,1月27日理賠款到賬。
為逝者感到難過,也為保險公司的積極響應感到欣慰。
信泰人壽:
1月26日,信泰保險電話中心接到報案,湖北客戶郭某因重症肺炎於醫院身故,後經醫院病毒檢測,確認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接到報案後,信泰保險迅速啟動應急處理機制,開啟理賠綠色通道,並指導當地機構簡化流程,迅速完成理賠手續。
1月27日,信泰保險快速完成首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理賠。
陽光保險:
1月27日,陽光保險已通過綠色通道向在武漢疫染去世的李醫生(化名)家屬支付了50萬元理賠款。
新華人壽:
1月27日,新華保險完成首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理賠。
被保人祁某於2019年12月25日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現已治癒出院。
接客戶報案後,公司第一時間啟動理賠綠色通道,對客戶確診前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賠付,支付理賠金1萬元。
中國人壽:
1月28日,中國人壽完成2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理賠。
分別對廣東馬女士隔離治療前的醫療費用保險金和湖北楊先生身故保險金進行賠付,最快30分鐘理賠到賬。
中國平安:
1月28日18時,中國平安旗下保險公司累計完成4例理賠與1例預賠,合計賠付71.3萬元。
其中,平安人壽累計收到4例湖北地區身故案件理賠申請,累計賠付金額為71萬元;
平安健康險為1名浙江台州客戶住院提供3000元預賠款。
交銀康聯人壽:
1月25日,交銀康聯人壽完成首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理賠。
據瞭解,被保人郭某經武漢大學人民醫院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於2020年1月21日治療無效身故。
交銀康聯在收到客戶微信提交理賠資料後50分鐘即完成理賠,向受益人支付理賠款10萬元。
天安財險:
1月23日,天安財險接到報案稱,被保險人武漢某高級中學一位女性學生被診斷為新型病毒性肺炎,目前在武漢結核病防治醫院進行治療。
經過查勘,在得知被保險人面臨嚴重的經濟困難後,天安財險決定先付部分預賠款。
華夏保險:
1月21日,華夏保險深圳分公司接到首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理賠報案。
隨後相關理賠人員第一時間與客戶取得聯繫,並送上了關懷慰問金。
除了各家保險公司的積極應對外,26日晚間,銀保監會發布通知——
要求保險公司對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出險理賠客戶要優先處理。
適當擴展責任範圍,應賠盡賠。
1月27日,北京銀保監局也下發通知——
在符合合同精神的前提下,對購買了健康保險產品並被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客戶要優先辦理理賠。
適當擴大責任範圍,合理確定賠付比例。
要通過電話、網絡等多種方式開通7*24小時諮詢、理賠綠色通道,簡化理賠手續。
結合實際情況減少或者取消報案時效、定點醫院等級、住院方式、等待期等限制。
做到應賠盡賠、能賠快賠。
國家是為此次新型肺炎治療買單的,醫療費用問題,大家不需要擔心。
那麼,除了治病的錢外,如果因為這次疫情不幸身故,還有哪些保險可以賠呢?
總結一下:
1、醫療險:可以賠
目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治療費用是國家買單,不需要咱們個人出錢。
但是我們需要注意的是,政府負擔的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治療費,那麼後續的恢復費用、後遺症的治療費,還是需要我們自己承擔的。
當然,目前還不能確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後遺症、恢復等情況,我們也會持續關注。
2、意外險:不可以賠
因為這次的新型病毒屬於疾病,不屬於意外傷害,所以無論病毒導致的住院還是死亡,意外險都不能賠付。
3、壽險:身故可以賠
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都可以賠付新型肺炎導致的身故。
4、重疾險: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病症符合清單內疾病,可以賠;如果是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身故也可以賠。
如果買的是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再醫治無效身故後,重疾險的身故也可以予以賠付。
而消費型的重疾險,無身故責任,則退回對應現金價值。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來襲:如何用保險保障我們的生活?
一旦發現自己或周圍人有相應症狀,要立即到醫院就診。
一定要注意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避免到封閉、空氣不流通的公眾場合和人多集中的地方,降低接觸病毒的可能性。
必要時佩戴口罩,一次性口罩最長4小時就要更換。
外出回家後,及時洗手,儘量手不要摸臉、不要揉眼睛、不要直接拿食物。
飯前便後、外出來以及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後,都要立即用流動水和肥皂洗手。
同時,要注意加強鍛鍊,增強體質,提高自身抗病能力,保持正常的生活規律,勞逸結合,提高抵抗力。
希望大家都能平平安安。
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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