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培训会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和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强化和规范各市场监管所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在2020年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第一时间,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召开《指导意见》解读培训会。参加培训会的有法规股、价监股、稽查大队、10个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员,县局副局长杨武卫、李稳牢出席会议,培训会由副局长李稳牢主持。

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培训会

会上,价监股股长组织学习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意见》,就捏造涨价信息、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如何认定进行了详细培训。对“捏造或者散布疫情扩散、防治方面的虚假信息,引发群众恐慌,进而推高价格预期等,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从重处罚的八种情形进行了详细解读。法规股股长周骏对相关法律法规在实际执法中如何衔接、运用进行了辅导。杨局长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对发现经营者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了强调。最后李稳牢局长要求:会后各所立即开展防疫用品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专项价格执法大检查,突出抓好市场价格监管,持续加大对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民生用品的价格监管力度,坚决刹住口罩涨价风,严厉查处借疫情之机哄抬物价、借机涨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切实履行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的职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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