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人了,我方全責,一萬的交強險不夠用,剩下的醫療費我方都墊付了還是怎麼辦?

當冰遇到水59611701


各位請記住,只要你有保險,不管是交強險還是商業險,哪怕你全責,法律法規沒有任何一條規定要墊付醫藥費。當然必須你是有交強險的,而且要證件齊全!墊付還是不墊付是你自己說的算!


瑤遠的路途


交強險在人傷事故中,很多肇事司機一片茫然,不知所措,這很正常。

但是馬上就會面臨一個費心費神的關鍵問題:醫藥費怎麼辦?

下面從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解答:

1.交強險。

死亡110000.

受傷10000.

財產2000

這是有責任賠償,無責也要賠。具體多少可以自己搜索一下,這裡不囉嗦。

人傷交通事故,交警一般不先判責。等傷者治癒後才會開具事故認定書,這樣就出現了救治費用墊付問題。

保險公司有責任和義務墊付交強險。這點大家都應該清楚,需要怎麼辦理手續可以打電話問詢一下保險公司。

注意:受傷交強險墊付最高一萬。

2.商業三者險。

現在流行一種說法:讓保險公司處理,自己不探視,不墊付,不管不問就好了。

當然這也是社會現狀導致,積極救治往往被打被罵被訛詐,讓人心寒。

可是傷者如果都不管誰管?社會救助基金又能有多少?

一旦前期費用超過交強險墊付一萬怎麼辦?

法律可沒有規定保險公司有墊付三者商業險的義務。

根據實際經濟情況和傷者方協商誰來墊付,雖然交警還未判責,但打聽一下大概也能知道結果。

按責任比例自己先墊付30%左右合理費用,不合理的堅持不從!從了就是錢。

最後到保險公司報帳。

重複一下:不合理費用堅決不墊付!

實在沒錢怎麼辦!

找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先予支付”三者商業險,當然您沒買當我廢話。

保險公司收到法院“先予支付”通知後,會直接將商業險先行墊付。


鵝叫十八


不建議墊付,雖然交通事故都不是誰都樂意發生的,你方全責,心裡可能你也很內疚。但是在處理交通事故的時候,對方醫藥費已經超過一萬,就說明傷的也比較重了。這以後就不是單單醫藥費的情況了,必然包括誤工費、陪床費、營養費、交通費構成傷殘的還會有傷殘補助等等一些列費用,這些費用的計算就需要從開始就要保存單據和證據,這些證據的收集受害方更容易保存和獲得。你可以告訴他,你就安心治療,到時法律規定需要你承擔的你會全額承擔,做好心理安慰即可。交通事故一般住下院以後,即使不繳費,只要是必要的治療醫院一般是不會停的。除非那些希望渺茫花費巨大的治療。到時都承擔不起的。如果對方確實困難,你良心過不去,你可以借給他一部分錢,是“借”不是墊付,以緩解他的燃眉之急。這樣更有利於最終事故的調解和處理。既不會被老賴,你也得到心理安慰。

強險包括三部分,財產部分2000元,醫療費1萬元,其餘費用11萬。其中急診費和住院治療為1萬在醫療費的最高一萬元內進行理賠。車損在財產2000部分進行理賠,其餘各種費用都在11萬內進行計算理賠。所以,即使一萬不夠你也不用擔心,只有強險的話,最多自己承擔醫藥費不夠這部分費用,其餘費用一般不是太嚴重,11萬都夠理賠的。

所以有經驗的都是報警和報保險以後就不再管了,等著對方出院後統一計算賠償即可,打不成協議對方起訴由法院公平裁決即可。交通事故訴訟費這邊是減半收取,費用也不高。

插圖是我處理的一個10級傷殘進行理賠的真實案例


農機配件


交強險的一萬元,保險公司會優先賠償,你拿這個錢先墊付至少一萬元。

發生了交通傷人事故,如果交強險這一萬元不夠,那麼超出來的費用,一般來說,交警事故大隊和保險公司都會喊你先安撫傷者積極救治,其餘不夠的費用,就得你自己掏腰包先墊付,等傷者出院了,你去找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會要求提供傷者住院發票、相關資料等,據實報銷合理費用,或者緊急特殊情況由醫院特別墊付的,保險公司直接結算給醫院,從你的三者險保額裡面直接賠付,現在來說,一般情況下不會經你的手,你得不了這個錢。

如果三者險是賠付給你,那麼,由於你先前自己墊付了一截,你扣除自己墊付的,其餘的如果傷者家屬自己也墊付了的,你得補償給人家。

保險公司三者險的賠款,你不要想多了,不是你買100萬,就直接賠100萬,屬於費用補償型,通俗來講,涉及人傷的,就是要憑醫院出具的發票,醫多少報多少,並且,基本上都是隻報銷社保內的項目費用,不解決自費藥和自費項目費用。另外,如果醫院沒有的藥,需要病人自己到外面去買的,花的這些錢,也得你自己賠給受害人,保險公司只認醫院的費用,不會認外面發生的醫藥費。而如果涉及財損,也是據實按財產價值折舊賠償,但是注意,如果把對方後備箱或者車子哪個部位存放的諸如拉菲、商朝的古董、價值連城的狗撒尿作品撞爛了,你買不買三者險,保險公司都不會賠你,得你自己掏腰包。

另外,關於社保,你這種情況屬於你的全責,受害者自己的社保是不會起作用的,也就是說受害者的社保對於這起事故,不屬於報銷範圍,想報也報不了。還有就是,哪怕受害人買過什麼個人意外醫療、個人住院醫療,因為責任在你,由你給他造成的,受害人本身的商業醫療保險通通的報不到,不找你墊他找哪個墊?而受害人買的重大疾病保險(車禍造成重大疾病比如深度昏迷、植物人、換器官、截肢、毀容等)、帶身故責任的意外保險、壽險(死了才賠),那是他的保險公司要賠的事,跟你要賠的的這一塊沒有任何關係。

所以,如果傷者傷勢嚴重,你自己也得掏幾大萬或者更多,因為自費藥用得多,必須用才能救命,如果受傷嚴重情況緊急進了ICU,輸血是肯定的,要截肢或特別嚴重需要換個器官、或者深度昏迷不醒之類的,你想一下一天差不多一萬或者兩萬的費用,換器官就不說了,器官源不是花了錢就一定有,花了錢也不一定會有合適的,你思考一下咋個趕緊想辦法降價賣房子吧,你如果黑了心子的拖和躲,你萬一要是把本身不是特別太嚴重把傷者拖成生命垂危了的話,或者直接拖幾個月把人拖死了,本身就只醫幾萬塊遭你拖成了更嚴重的問題,那你自己好自為之吧,遇到定打不繞的家庭,你可能賠了錢不說還只有去坐牢。但如果傷者直接身故或者搶救醫治無效,那麼,你就得跟死者家屬協商身故金以及死者收入損失、喪葬費用、家屬精神損失費、死者家未成年人撫養費、死者父母贍養補償損失等等一系列費用。

如果你不掏錢墊付,你不要抱什麼你買了保險如何如何之類的,說這種話的純屬法盲一個,買保險不是喊你去撞人,不是喊你不積極救治傷者,不是說你交了保費你出了事情你就是天王老子,沒得哪一家保險公司會跟你承諾出了車禍你喊他墊付幾十萬就先給你墊付幾十萬,本身傷者還在接受治療,交警隊的案子沒有結案,保險公司憑什麼敢給你直接先就賠你幾十萬,買了保險也不是你逃避責任和義務的理由,你如果堅持不墊付,傷者家屬也不是傻的,你的損失只會更大,因為沒有任何部門會支持你頑抗拒墊,事情是你出的,法律上沒有哪一條規定了買了保險就可以全部丟給保險公司,傷者還在治療,保險公司只能盡最大責任把該墊付的墊付了,不能提前賠償的絕對不會給你賠付,所以,交強險那一萬把塊不夠的話,你有錢趕緊取錢該墊付就得趕緊去墊付,事後出院,你再趕緊聯繫保險公司報銷醫療費用,盡最大限度挽回你墊付出去的損失。

還有一種說法,就是啥子都不墊付,談不攏就不理睬傷者,可能現實中沒有幾個敢這樣做,現在不是七幾年八幾年那個時候出了車禍那麼好打整,鼓搗犟也沒有幾個能夠犟成功了的,首先,傷人的事故車肯定是第一時間被交警隊拖走進行強制扣押,直到肇事司機/車主、受害人都去交警隊結案,糾紛和費用等完全整清楚才能讓車主把車子開走,在這個期間,肇事司機唯一的出路就是積極履行義務和責任積極尋求傷者及家屬的最大程度的諒解,你如果躲起來不出面,遇到不是那麼好惹的傷者家屬,人家萬一不缺錢,那你只會更慘,結局可想而知;還有喊傷者家屬去找保險公司的那種說法,經過大腦沒有?保險公司會去鳥傷者嗎?保險公司跟傷者有個毛的關係啊?保險合同是誰跟誰簽訂的?你去保險公司喊傷者又哭又鬧又上吊都是屁大個事,法律層面完全沒有牽連,鬧兇了直接報警趕走就是,所以,不要出這種洋相,是你把人整傷整死了,你卻梭邊邊看熱鬧,草菅人命,你算盤打得倒是好想得倒是安逸,你跑得脫啥?

幾年前,有個朋友開車,直接撞死一個老頭,未超速未違章,行人橫穿三環路(禁止行人和非機動車橫穿),被當場撞死,死者屬於三無(無身份證,無聯繫方式,無同伴),找不到死者家屬,後來太平間停了足足三四個月,案件偵破了,由於行人屬於弱勢群體,當年賠償了足足60萬,當時朋友的三者險買了30萬,保險足額賠付,自己貼了30萬,就包括精神損失費、喪葬安撫費(包括幾大萬的停屍費),死者家庭是農村的,一個唯一的兒子早年前大病身故了,兒媳婦改嫁,老年人身邊留下了一個孫兒(未成年),老太婆家的親大姑八大姨最先索要80萬元賠償,跑得脫個狗腦殼,這位朋友認罪態度很好,經過幾輪艱苦的協商和安撫,降下來20萬,貼進去30萬,哪個的錢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出了這種人命關天的大事情,你再有理都沒有理,還不是隻有賠。

所以,保險並不是不賠你,而是該賠的時候屬於保險責任的肯定會賠,如果你後備箱沒有裝滿人民幣,你自己銀行卡餘額沒得幾十百把萬,你開車就最好老實點該慢就一定要慢一點,安全第一,不然,你一旦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了,如果你傷了人,你自己資金又週轉不開的話,你就只有先想辦法借,借不到你就準備賣房子。你如果不積極履行責任和義務,你就準備被傷者家屬起訴,你一定會敗訴的,到時候撕破臉皮了你多的都得賠出來。

另外一種交通事故情況就比較輕鬆了,只要沒有涉及到人員傷亡,那就只是單純的車輛財產損失而已,保險公司理賠都很順利,報案,定責,修車,修車費用保險公司直接就和修理廠結算了。如果涉及到撞爛人家鋪面、房子或者馬路上的電線杆杆等,相對來說案件也比較簡單,只要責任和損失認定劃分出來,至少處理起來比傷人案件要簡單得多。

補充:儘管有車險,我們應該知道一個最基本的道理,對於傷及第三者,你買的車險的險種就一定要包括三者險,才能讓你的風險損失儘可能最小,如果只買了交強險而沒有買三者險,那麼交強險的保障是極低的。另外,也應該知道,並不是買了保險所有一切都會賠你,免責的不會賠,比如,越境駕駛(如跨越國界)、違法犯罪、違章(超速/闖紅燈/逆行/惡意駕駛/侵佔應急車道行駛/超載等)、車輛不合法(審驗過期/無牌無證)、無證駕駛、遮擋號牌/套牌、保險過期(脫保)、酒駕、毒駕/涉毒、擅自改變車輛使用性質、販賣/擅自攜帶保護動物、精神病、現場未積極正確處置造成二次事故等。

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就是,誰撞的誰的責任就去找誰賠償。開車無小事,珍重自己,善待他人生命,大家都不容易。


bolinx


這幾天看到很多關於交通事故處理方法 外行基本評論三個情況 1不墊付 2不探望3不照面 有什麼事跟我保險公司聯繫什麼的 能這樣說的 基本上可以斷定 你家裡沒有出過車禍的病人 現在法律法規不會強迫墊付,出於人道主義,可先墊付醫藥費。即使先是墊付,後期也會算在理賠裡面。甚至有些律師支持不墊付 不探望 買的全險 有啥事你聯繫我保險公司什麼的 有沒有考慮困難家庭的 連住院費都交不起的家庭呢 底層 底層 底層就該死?

對於司機,儘可能先出部分資金墊付,可以保證傷者不會因為沒錢治療,耽誤治療時機,擴大受傷範圍,理賠也會追加,但一定記得留下一應票據作為證據。也不要我們自己掏腰包幫助傷著。我們應該請求交警隊讓保險公司的事故基金墊付。

國家規定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搶救費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後,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墊付搶救費用。同時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很多人簡稱救助基金)。包含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所以很多人都說在發生交通事故時,不墊付是不對的,你完全可以通過交警隊要求保險公司先期墊付。以便及時救助傷著。 墊付搶救醫療費用之後,剩下的恢復治療,可選擇性墊付,若傷者配合交警認定責任可墊付,若遇到不講理的,不配合做事故認定,可選擇不再墊付,也就是說完成搶救之後的費用是自願墊付的 不構成刑事案件,在責任認定書出來之後,可以要求交警放車,交警扣車的目的只是為了方便取證調查交通事故原因,在事故原因查明之後,交警就無權再扣車了。交警對雙方賠償問題,只有在雙方都願意的情況下,才組織調解,但無權以賠償未談妥為由扣車


打勝仗的蝸牛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

有時候真是走背字,一個沒注意,撞了路邊老大爺了。

等人送醫院了,突然想起來,這個錢誰交?

一、交通事故中有人傷的情況,記得及時打120

有人傷的情況,救人肯定是第一位的,因此120是務必打的。

在120來之前,如果可以的話,儘量在地上留好劃線印記。

當然,除非是對方被壓在車底下了,最好不要隨意亂動傷者,畢竟專業醫護人員救人要比你專業。

如果你有行車記錄儀,那你的保障又多一分了~

二、交警電話122務必打

在等待救護車來的同時,交警電話122也要務必打上。

畢竟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日後你們理賠的重要依據之一。

保護的好好的現場,附近的監控攝像頭(如果有),以及你車上的行車記錄儀,都是交警蜀黍出具責任認定書的重要依據。

當然,在勘察之後,交警蜀黍可能會把你的車拖走,這個只是為了進一步調查證據,不用太擔心。

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已經出具了,沒有什麼疑問,或者被保全的情況的話,可以去聯繫交警大隊取車。

三、不是全責的情況下,千萬別認全責

有人傷的情況下要不要認全責,這個問題在知乎上,已經聊爛了~

小編在知乎上看到"我要不要認全責?"這7個字+1個問號,就看的心驚膽戰。

畢竟不止知乎和今日頭條等平臺,小編看到的稀裡糊塗"被全責"的車主們後期被傷者追著要錢的情況,看的太多了。

如果交警非得和稀泥讓你認全責,直接拒絕,也可在認定書出來之後3天內,攜有效證據向上級交管部門複議。

四、醫藥費墊付可協商,也可找保險公司先在交強險範圍內墊付。

首先傷者在醫院的時候,事故責任認定書不一定能下來,責任不一定能100%肯定。

即使是你全責,在法律上並未規定全責方一定得墊付。

因此由誰來墊付可以雙方先協商。

也可以聯繫保險公司,先從你的交強險裡墊付1萬元,也可以申請道路救助金幫助墊付。

即使是協商後,需要由你來墊付也不需要太擔心。

在墊付後,記得一定要把醫院提供的單據務必保存好,在事故處理完畢後,找保險公司報銷。

五、責任劃分完畢後,如果有保險,不建議私了。

畢竟責任劃分後,雙方也沒異議了,那就方便多了。

理賠的問題可以交給保險公司,不建議私了,畢竟保險公司處理這些事情比我們有經驗太多了。

如果對方真的獅子大開口非得訛你,那麼讓對方直接起訴你和你的保險公司,之後靜候應訴即可。

以上~


車車科技


人傷,我方全責,交強險墊付了1萬還不夠。

首先,如果人傷特別嚴重有生命危險的話,建議務必砸鍋賣鐵湊錢救人!

傷者沒有生命危險,但是需要做手術,而且費用不低,還有可能傷殘。建議有能力多墊付點,即使生活水平一般,也要儘量承擔部分治療費用,畢竟是因為我方原因造成的對方受傷。建議以轉賬的方式給傷者本人或者家屬,備註為墊付醫藥費,保留好轉賬憑證就行,即使時間長了憑證丟失也可以去銀行拉記錄(不建議全額墊付)。

傷者輕微傷?根本就用不上交強險墊付,所以說不可能輕微傷,這個不討論。。。


小望聽的故事



你好,我是小彰,專注於車險理賠,歡迎關注我!

題主說是應該是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之內所墊付的搶救費用吧?一般來說超出這一萬塊錢墊付的搶救費用外,損失金額不大的話,一般其他的費用都是由致害人或者受害方自己先行墊付。

如果對方傷者的醫療費用在10萬以上,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書已出來,認定你為全責的話,被保險人可以向其保險公司申請商業險墊付,墊付金額最高不得超過保險公司賠款金額50%。以上為個人建議,僅供參考!!!如有不同的意見,請留言或私信,謝謝

如果覺得我的答案對你有幫助的話,請關注、點贊和轉發,謝謝!!!


湘南彰哥


如果你沒有商業三者險,你就不是墊付,而是需要承擔醫藥費用


13840361954


撞人真是倒黴事,對雙方都是窩心事。

交強險可以墊付一萬,如果對方感覺人很善良和氣,可以墊付一些醫療費,你墊付的錢,發票務必收好。如果對方感覺不好應付,那麼就不要墊付了,破罐子破摔,反正該訛你的都會來,走法院吧,把保險公司一塊帶上。你墊付的越多,對方和你結案的積極性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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