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病投保2年後生病了,但是病情與投保時的病症完全無關,保險公司會賠付嗎?這算是一個怎樣的投保情況?

夏傑


帶病投保,因其它疾病而進行索賠,保險公司會不會拒賠。這要看投保時所帶的病的嚴重程度以及投保人的主觀惡意程度。

保險行業,對於一些嚴重的疾病,是明確不會接受投保的。比如,惡性腫瘤、艾滋病、肝硬化、尿毒症,高血壓三期等等,這些疾病嚴重影響患者的全身的組織器官的功能和人的壽命。如果投保時隱瞞了這些已換有的嚴重疾病,那麼投保人購買保險的動機就是惡意想騙保,性質是惡劣的。按合同法,這樣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自始就不成立。保險公司可以在任何發現的時候解除合同。按保險法的規定,對這種以惡意騙保為目的的隱瞞不告知的行為,在解除合同同時,可以不退已繳納的保險費。

有些疾病,其本身不嚴重,對人的壽命不產生明顯影響,對身體其它組織器官影響範圍比較侷限。告知以後,保險公司對帶有這種較輕的疾病的人,並不會拒保,只是會在合同裡特別約定,不承擔該病及由該病引起的相關疾病的賠付 ,而與該病無關的其它疾病,仍然可以正常承保和賠付。比如慢性膽囊炎,其影響主要在自身,少數可能影響到胰腺和肝臟。保險公司接受投保時就會把膽囊疾病、膽囊疾病引起的肝病胰腺疾病作為除外責任後,接受投保。不告知的話,只要患了與膽囊疾病無關的疾病,比如中風,保險公司需要賠付的,但如果索賠的疾病是膽囊疾病及膽囊引起的其他疾病,就會被視為惡意欺詐了。

有些疾病,對人的壽命或者全身器官的功能有影響,比如慢性肝炎、慢性腎小球腎炎。告知了,保險公司會通過體檢,然後進行風險評估。評估如果認為風險很高,會拒保。評估有風險,但不是很高,那麼會要求加繳費並做一些特別免責約定,然後接受投保。隱瞞不告知,就會影響到保險公司做出是拒保還是加費承保的評估決定。這種情況比較複雜,保險公司的處理一般是圖簡單……拒賠,不管索賠的疾病與隱瞞不告知的疾病有沒有關係。作為投保人,可以舉證主張,所隱瞞的疾病不嚴重,不構成對要索賠疾病的產生明顯影響,那麼就看法官如何判決了。好的結果是,保險公司要賠付,但投保人需補交加費承保和正常承保保費間的差額,及其滯納金。


木棉花開15609


關於如實告知和兩年不可抗辯條款

如實告知是遵循有限告知原則的:也就是保險公司問什麼,你告知什麼,不問你可以不用告知,然後順利承保了,以後發生風險,只要符合合同規定,一定給賠!

兩年抗辯期指的是如果超過兩年,保險公司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解除合同並不代表可以按約理賠。這是兩個概念,希望能分清。

這個問題看,大概率是能得到理賠的,但是要去爭取。

你以為的帶病投保並不一定是真的帶病投保,你以為的病症無關也不一定就是真的病症無關。

投保前做到有限如實告知,真的很重要


險言髓語


1、如果是完全無關,保險公司會賠付。

2、不過說明一點,你認為的無關,不代表真的無關,需要醫學上的真正無關才可以。

3、這算一個不好的投保,因為過了2年,保險公司沒辦法解除保險合同,這個也是最大限度的保護投保人的權益。不過不接觸合同,對於帶病投保的情況如果屬實,這個相關的情況都會被拒絕賠付。

希望我的回答與你有用,謝謝點贊,歡迎點評交流。


我是小保貝


帶病投保保險公司賠不賠主動權在保險公司,首先已經違背了公平性原則。如果如實告知保險公司會根據個人的身體健康告知進行體檢,體檢結果出來,保險公司有關部門會根據個人的病情來判斷是否承保。

什麼是保險承保?

保險承保是保險人對願意購買保險的單位或個人(即投保人)所提出的投保申請進行審核,做出是否同意接受和如何接受的決定的過程。(內容來源網絡,僅供參考。)

一般有四種情況:一、正常承保,二、除外承保,三、加費承保,四、拒絕承保。


不是有錢就可以買保險,客戶可以拒絕保險公司,同樣保險公司也可以拒絕客戶,這就是建立在公平性的原則。

不要拿保險法中的2年不可抗辯來試一試,想一想有些客戶,一年交了7-8千保費,交20年。到最後生病了一分都得不到理賠,是不是很冤枉。在出險時保險公司會去當地社保局調查,各大醫院調查是否之前有過住院,有過病史。而且醫院記錄會保承十幾年,甚至更長。不服可以打官司,打官司也是以保險合同為依據。


帶病投保有時保險公司也會給點錢,但要看情況,有時是出於人道主義給點錢,而不是賠。


小偉談保


帶病投保不代表是隱瞞告知。

如果隱瞞告知幸運熬過2年,不管與發生的疾病和之前隱瞞的病情有無關,基本都得賠,原因很簡單,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而拒賠(沒有如實告知)的前提條件是解除合同,也就是說,只要當前的情況符合賠付標準(比如重疾險:首次確診),就能賠。

如果熬不過2年,看隱瞞事項是否嚴重影響承保決定,如果有,保險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如果無且與投保時的病症完全無關,也得賠,關鍵是,是否有關,保險公司負舉證責任。

保險法第十六條。


經紀視覺


帶病投保是要看得了什麼病和病情的嚴重程度,如感冐發燒,小的磕碰是無關大雅的。但保險公司的如實告知所要求的必須要如實告知,且不問不答。


邊志剛


找律師是最靠譜的,因為你不專業,先花點諮詢費找律師聊聊,告訴你怎麼和保險公司溝通,該說的說,不該說的不要說,言多必失,問問律師,打官司能不能贏,需要從保險公司拿到哪些資料,從醫院拿到哪些資料,更重要的是保險條款了,律師會幫你咬文嚼字,一個字一個字的琢磨


我本女氓


膽子不小啊!公然觸犯國家法律!保險法的基礎就是最大誠信原則!以後做生意還是離你遠點為好!


掘地三尺侃保險


即使病史和你現在的病沒有直接關係,如果投保前未如實告知病史,估計會很麻煩,很有可能拒保,退還的保費也會極少。除非三甲級以上資質醫院敢給你出病史與現疾病無任何關聯的證明,但是試問這證明誰敢開?


老甜甜8


按條款,是不賠的。

按國情和行業現狀,很多保險公司會賠的。

未來什麼情況,不知道。

做好如實告知,是投保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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