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5302
只要離了婚,對孩子都是最大傷害,何必因為搶孩子,再給孩子第二次傷害呢!不管男方女方,都要問問孩子願意跟哪一方過,如果孩子小做不了主,那就等孩子做得了主之後再商議孩子到底跟誰過,決定權在孩子那裡,而不是任由父母怎麼胡鬧,因為父母離婚已經傷害了孩子,所以孩子跟誰過就讓孩子選擇,因為離了婚的雙方都會再組織雙方的家庭,孩子跟哪一方都是外人,與新家庭格格不入,有分別的,對孩子的成長過程中都是一段最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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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首先要考慮孩子在跟哪一方生活會更好一點,再就是也要看孩子願意跟誰在起,一定要徵得孩子自己的意願,父母自己已經給無辜的孩子帶來傷害,不能讓孩子幼小的心靈再受到傷害!畢竟父母離婚孩子是最無辜的!
離婚後對方不給孩子,應該多關心他和孩。
作為男方,多給孩子理財,在學習生活節點上給予幫助與鼓勵,靜觀成長。
作為女方,也應該這樣。也許會復婚,就不存在離婚。
因為男女平等嗎?
如果真的恩斷義絕,簡單有效就是多給錢,然後保持距離,靜待孩子長大。
如果真的無視孩子,這隻能說你他不是完善的人,那就放手,視他(她)為無物。
只要離了婚,對孩子都是最大傷害,何必因為搶孩子,再給孩子第二次傷害呢!不管男方女方,都要問問孩子願意跟哪一方過,如果孩子小做不了主,那就等孩子做得了主之後再商議孩子到底跟誰過,決定權在孩子那裡,而不是任由父母怎麼胡鬧,因為父母離婚已經傷害了孩子,所以孩子跟誰過就讓孩子選擇,因為離了婚的雙方都會再組織雙方的家庭,孩子跟哪一方都是外人,與新家庭格格不入,有分別的,對孩子的成長過程中都是一段最大的傷害,
中國志願服務者李明
很多離婚後的女方都想要孩子,這個也不是個例只是如果真的男方不願意給你,作為一個外人來看只要是他願意說以後讓你定期去看孩子就行。
因為有幾點確實因為你不帶孩子對你自己有高處,
第一起碼你再婚的話會好一點,不會因為孩子原因對以後的婚姻有顧慮。
第二其實不管孩子跟誰都是雙方的親生骨肉都不會被虐待一說,如果以後發生也可以經過法律手段解決。
第三就想他們說的可以經過法律解決這個問題,暫時是解決了,一人一個孩子如果真的撕破臉了,你以後還能看到另一個孩子嗎?
還是協議說明白別撕破臉的好,如果覺得以後可以不在見面,也不用看另一個孩子的話那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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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ze栗子
離婚後對方不給孩子,應該多關心他和孩。
作為男方,多給孩子理財,在學習生活節點上給予幫助與鼓勵,靜觀成長。
作為女方,也應該這樣。也許會復婚,就不存在離婚。
因為男女平等嗎?
如果真的恩斷義絕,簡單有效就是多給錢,然後保持距離,靜待孩子長大。
如果真的無視孩子,這隻能說你他不是完善的人,那就放手,視他(她)為無物。
早安康
我認識的一個離婚的女人。離婚時為了有利孩子成長,法院判決孩子規女方。但男方需拿扶養費。事實上是男方拿多少扶養費,女方從來都不計較這些事。那孩子女方扶養到十多歲,對方又提出要回扶養權。女方什麼都沒說,就把孩子交回給男方。女方的態度很明確,只要有利於孩子成長就行。這大概就是人們說的母愛,母愛如海,但願人都會這麼想。願愛永在。願這世界充滿陽光。不能因為大人的事,叫孩子為難。其實現實中有很多女人都是這麼做的。互相理解就好。謝謝。
陳殿江1
離婚後在我國男孩子一般歸南方所有,女孩子歸女方,多的話可以協商(服乳期的孩子滿腹服乳期後再法定歸誰所有),協商不成可以訴求法院。在這兒多說一句,離婚是一種對家庭的不負責任,對孩子會造成極大的傷害,能過就湊活,起碼等孩子長大。
先生靜心
通過法院判決孩子該跟誰
我係雲朵
看對孩子是否有利著想,撫養權勿爭或動氣。父母永遠是改變不了的,只要盡心盡責即可。既然離婚就要做好從新開始的準備。
用戶6759910311516
我覺得首先要考慮孩子在跟哪一方生活會更好一點,再就是也要看孩子願意跟誰在起,一定要徵得孩子自己的意願,父母自己已經給無辜的孩子帶來傷害,不能讓孩子幼小的心靈再受到傷害!畢竟父母離婚孩子是最無辜的!
冰下的雨
我覺得首先要考慮孩子在跟哪一方生活會更好一點,再就是也要看孩子願意跟誰在起,一定要徵得孩子自己的意願,父母自己已經給無辜的孩子帶來傷害,不能讓孩子幼小的心靈再受到傷害!畢竟父母離婚孩子是最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