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要結婚,媽媽要求二十萬彩禮,十萬給弟弟結婚用,其餘的女兒帶走,合理嗎?

盛世之狂歌


非常不合理,女兒和女婿應當拒絕。

不知道有的地方風俗是什麼樣的,但是我們家鄉的風俗是彩禮錢最後都要作為嫁妝交還給小夫妻倆,作為他們最初的家庭基金,幫他們度過難關。明事理的孃家還會多添一部分,只希望女兒能在新組建的小家裡過的舒舒服服的。

這種私吞彩禮的孃家有點過分了,弟弟是個男子漢,買房的事情不應該自己操持麼,就算自己實在沒本事,充其量也只能問自己的父母借錢,哪有貪圖姐姐、姐夫錢的道理,這樣的家庭就是典型的重男輕女,這樣的弟弟就是沒出息、不爭氣的媽寶男,我對他們表示強烈的鄙視。

這種父母也真是對自己女兒缺乏愛心,女兒還沒嫁過去,就打算貪汙婆家給的彩禮錢,你讓女婿怎麼想,讓公公婆婆怎麼想,讓男方那邊的親友怎麼想,這個女孩過了門也難免會被人指指點點,說她是扶弟魔,說男的倒了黴才娶了這樣的女人,那她以後還能挺起胸膛做人嗎?還能和丈夫處在平等的地位上一起生活嗎?

我覺得這個女兒自己要硬氣一點,堅決不把彩禮錢交給父母,看他們能怎樣?他們自己教育失敗,培養出了沒出息的無能弟弟,就要自己承擔這個後果,用親情綁架女兒和女婿是無恥的行為,千萬不能如了他們的願!


親子育兒堂


找男方要的彩禮錢最後給誰,每個地方的風俗不一樣的,不同家庭條件的話,也會有所不同。

記得我結婚的時候,十多面前了,那時候家裡挺窮的,丈母孃要彩禮,也不多幾萬塊,當時家裡也沒有的,東湊西借才弄到,後來我老婆嫁過來的時候又給都帶回來了,丈母孃說了,都是借的錢到時候還是要她女兒還,所以都讓我老婆帶回來了,還多給了一萬。

有的地方,彩禮是新娘自己要的,那些錢將來就是新娘自己的私房錢,老公要是找他要也是需要她的同意的。有的彩禮是到新娘父母的手裡,新娘出嫁的時候陪嫁給多少,就是看新娘父母的意願了,一般情況下都會給一點。

還有的就是新娘家庭條件不是很好。有未婚的哥哥弟弟,新娘父母想拿她的彩禮作為兒子的結婚的錢,這種情況也是有的。

以前很多地方都說,嫁女兒就是賣女兒,就是為了拿女兒出嫁時候的彩禮錢。

所以說,只要這個彩禮錢按照當地的風俗是給新娘父母的,這個錢就是由他們自己分配,怎麼分配是他們的事情。

至於你說的合不合理,在風俗上應該是合理的。





墨雨晴川


如此這般地步了!還叫扶貧解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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