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入還可以,我男朋友收入偏低,我以他的名義買套房應對我父母,這樣做對不對?

唯訂三生


但凡是提出問題,問題自身都白含有難以權衡的矛盾和利益。

女方收入比男方高,女方為了父母不阻撓兩人的愛情,隨自己出資卻以男孩的名義買了一套商品房,目的就是為了應對父母。

隨後提問對於不對?

這件事對於男方來說,不敢說對,但是肯定說好的一件事。既在女方父母面前得到了買房的好名聲,又沒有動用自己的財產,可謂一舉兩得。

但這件事對於女方的父母來說,則是受到了欺騙,更痛心的是自己女兒策劃了這場騙局。父母這邊以為男方有實力實則沒有,既收到了欺騙還是自己女兒的欺騙,可謂痛上加痛。

這樣的權衡利弊後,女方再提問自己的做法對不對?

我的回答是:你對做法對於你那麼深愛的男方來說是對的,因為他不用努力、不用付出、不用承擔同齡人本應承擔的責任和壓力,就輕鬆解決了買房問題。

但你的做法對於養育你成長的父母、期望你幸福的父母做得不對,不對的點在於你欺騙他們來滿足自己的私心。

如果你的男友通過自己努力買房來娶你,你的父母還不同意,那是你父母的問題。但此時明明是你的做法問題,你這件事無論如何都做的不妥。

另外有網友擔心人財兩空的問題,面對夫妻離婚房屋分割問題,出資情況為首選,因此不用過於擔心。


西一安鮮


我是這樣想的,但是結果我老公沒流水不能貸款還是用我的名字了。結果後來公婆問我名字的事情的時候我也說了,結果他們來一句,他們有流水怎麼不寫他們名字。當時我就驚了啊!不要臉也不帶這樣的啊!有些人不會感恩,只會覺得便宜沒佔夠。從此對公婆再也喜歡不起來。還好老公拎得清


小怪33663726


倒貼的婚姻男方不會感恩甚至他父母都會覺得你是應該的,我是我是親身體會,我們結婚時公公騙我家人說婚後買房,結果婚後人家根本不提那事,後來在我爸媽的幫助下買了房,人家不說怎麼還錢跟沒說謝謝,就說了句他們是應該的,我覺得有的人窮還窮的可憎,怪我不識人沒想到老實人根本不老實就是騙子,所以現在我們一家三口住自己的,很少跟他們見面,他們那句話我永遠不會忘


花月99


你的男朋友能夠有你這樣一位為真愛奮鬥到底的女孩做妻子,可以說這是他上輩子修來的福氣。有感情,有良心的話,他一輩子都會感激你,愛你,疼你,懂你,珍惜你。

就你提出的;你的收入還可以,你的男朋友收入偏低,你以男朋友的名義買套房應付你父母,這樣做對不對的這個問題。老漢我因為敬重你,所以就應該通過慎重周全的考慮來答覆你。

從這裡不難看出你是個有主心骨,而且是非常具有事業心的事業型女性。不僅具有滿滿的愛,而且還具有滿滿的自信,你相信愛情,對愛情沒有偏見,把錢財看成是身外之物,為真愛付出,你無怨無悔。

但你的父母卻有擇婿的標準,認為作為一個男人在各方面都應該要強過自己的女兒,對女兒未來的幸福才有保障,我覺得他們沒錯,這事要是放在我身上,我也會這麼想的。

從提問中同時也可以看出,你的男朋友也是用一顆真心來呵護你,關愛你,懂你。否則,你也不會把他看成是你的唯一。只有談戀愛到了心心相印,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永遠不可分離的地步,你才會決定拿自己的錢買房來應付父母的,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對的。

但你必須得考慮,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誰出資,誰買的房,房產的確權就是屬於誰的。你出錢買房,對該房產就擁有了絕對的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

你以男朋友的名義買房,無非是將房產證的名字寫成男朋友的名字,依照法律規定,這屬於你自願將自己的房產無償的贈送給了他人,該房產的擁有權就不屬於你的了,而是屬於你男朋友的了,不僅合法,而且還受到法律保護。

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人隨著時間和環境的變化也會改變的!就算你和男朋友領取了結婚證,有很多結了婚的人,因為遇上了不可調和的矛盾,還會分道揚鑣呢。所以說人是有變數的,就不得不防了。

以男朋友的名義買房,你必須得先小人後君子,跟男朋友做一個書面的房產約定,只要在約定中有明確的規定,房產是屬於你買的,就是屬於你的,他只不過是徒有虛名罷了。那麼,你的財產才具有安全性。

總之,不論是在房產證上寫雙方的名字,還是單方的名字確權,一定要有婚前的協議約定,才能避免鉅額財產意外流失,給自己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後果。我覺得有約定最可靠,希望你認真考慮。


老蔣閒言


回覆誠邀:我收入還可以,男朋友工資偏低,我以他的名義買套房應對我父母,這樣做對不對?

你的想法以及出發點是好的,我個人認為這個決定當下來看並不存在多大問題。

但關鍵是這麼一大筆開銷,你還得慎重考慮為好,雖然買房款是你出資,然而是以你朋友的名義所買房而讓父母所知,其實你的父母並不知道箇中原因,為了保護你朋友的尊嚴善益的謊言你這樣做也是明智的選擇。


但是事已至此你一定要妥善處理好房子歸屬問題,該是誰出資買房,切記一定要親兄弟明算帳,以先小人後君子的模式。把煩惱處理在萌牙之中。免得到時候麻煩找上你。以上的描述還望你深思熟慮,對此僅作參考文獻之用。



芳華自傲嬌


肯定不對。女孩子出款買房子這麼大的事情,怎麼能夠瞞過自己的母親?如果是為了自己男朋友的面子,這樣做也不值得。題主的男朋友連房子都沒有,由此可見其家境以及個人收入都屬於低層次群體。

雖然愛情與房子不能絕對劃等號,但是,兩者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沒有物質基礎的感情是脆弱的。如果男方雙方都是低收入群體,反而兩人的心理容易平衡;或者兩人乾脆都從頭開始,租房結婚,賺到首付款之後再買房子。

在目前城市離婚率高達40%左右的背景下,女孩子如果以男方的名義買房子還有財產風險。如果買房之後兩人就分手,房產怎麼分割?即使結婚了,萬一以後離婚財產又如何分割。這不是互相信任的問題,是基於女孩子的財產自我保護。

女孩子收入再高, 但買房款動輒百萬;女孩子工作幾年來了,怎麼有這麼多存款?到底是拿出首付還是全款買房?難道男朋友一點錢都沒有?或者幫助付一點首付款之類的?如果得不到任何幫助,就說明這個男朋友在事業上沒有一點成績;這樣的男人能夠託付終身嗎?

現在題主處於熱戀之中,愛的死去活來;等到清醒之後就會後悔莫及。現在小年輕結婚,為了房產證上的名字,都有鬧得領證之後再離婚的。 題主倒是大方,將一頭肥牛無償送給自己的男朋友,你就不怕成為“東郭先生”?“東郭先生”是一個恩將仇報的著名典故,反映了深刻的社會現象。

題主為了討男朋友歡心,倒是不怕自己的父母親擔心?萬一出現意外,全家人如何能夠承受這樣的變故?


陸燕青


你這樣做是不對的。

個人建議你可以以你男朋友的名義去告訴你的父母這房子是男朋友買的或者是你們兩個人共同出的這個錢買的,但是房產證上一定要有你的名字。



存在的風險

你本身的工資比男朋友高,同時男生的自尊心就會受到一定的傷害。而且你在買房子上面自己做主,自己買房子報的是男朋友的名字或者是讓自己的父母知道,這是男朋友出錢買的,是為了給男朋友長面子,男友再找面子的,同時他的內心也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如果以後你們真的分手的話,那麼他可能就要分一杯羹。


你需要做的

你要對男友的人品,包括他的家人做一定性的瞭解。如果你們真的打算確定婚姻的話,那麼你一定要確定這個男人是不是有擔當有責任,錢掙了可以少,但是一定要有上進心,好學心。


要麼你自己全部出錢,可以在對外宣稱是男朋友和買的,或者是兩個人一起買的,但是房產證上一定要是你的名字。不是說男人都是壞蛋,但是至少無論你們分手或者爭吵的時候,至少你不會離開這個家而沒有安全感。

要麼是你們兩個人一起出這個錢,讓男友也出點力。這樣讓男生會在你面前有那麼一點點的尊嚴。不僅減少了你的經濟負擔,而且讓男生也在這件事上有了自己的努力,同樣他也會更加珍惜。


喜歡小編的、有情問題的,可以在評論下方留言,小編看到會第一時間給回覆你。


顧夜春華


如你愛他的話,那是做得太對了,這就是所謂的相互扶持吧!

在現實生活當中像你這樣做這樣想的女人實在是太少了,你這是對自己婚姻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負責……

我們說人活著最大的幸福就是為了快樂,為了快樂我們非的要付出,而不是索取或者是守株待兔;人最大的通病與錯誤就是不停在索取。

也許有些人會笑話你的想法與做法,但你的做與想要離的幸福近一點,你最起碼知道自己要得的是什麼,你要的是自己的選擇與感覺,而不是所謂的物質與經濟的墊補!

在現實生活當中絕大多數的人要的是物質經濟條件而不是雙方的情感與默契!因此有好多美好的婚姻以失敗而告終!

至於你以他的名義買了套房子,我覺得合適,你有這能耐與條件有何嘗不可呢?為了自己的心上人這樣做是值得的,你是利用了自己的優勢補充了男朋友的不足,那就是取長補短,是一件幸福既有意義的事!這樣做總比有些人委曲求全的好,明明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卻要好面子……

要說父母,其實是跟他們不大相干的事,自己是成年人,應該有權利去把握自己的未來了,這樣做才是你自己……



用戶抖音之


可能你們交往了很久已經到談婚論嫁的時候了,可能你父母對他不太滿意,沒車沒房,怕你嫁過去委屈。看得出你應該很愛你男朋友吧,不惜以他的名義買房應對自己父母!只能說這樣的行為很傻,婚前買房應該屬婚前財產了吧?你能保證你男朋友跟你愛他一樣愛你嗎?人心叵測,買房後翻臉不認人的例子多了去了,哪怕他沒惦記你的房子,不代表他父母,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姨不摻和,吹吹耳邊風,倒戈的情況也有啊。一套房能看清人心,也會因為今後的各種糾紛弄得疲憊不堪。以男友的名義買房,真的要慎重啊。因為你測不準人心!個人見解,不喜勿噴


爾鴿


因為男朋友收入偏低,你就想著以男朋友的名義買套房以此來應對父母。呵呵,你還真是為了愛情豁的出去。想法雖好,勇氣可嘉,可是卻不可取。



以男朋友的名義買房,換一種說法就是買到手的房子房產證上要署上男朋友的名字。這種行為本身帶有多麼大的風險你知道嗎?一旦提筆落字,這個房子可就是男朋友的了,不論他出錢與否,法律意義上都是他的個人財產。男朋友而已,你敢保證他不會變心嗎?萬一將來感情生變,這個房子你還要得回來嗎?你們目前還僅僅是男女朋友關係你就敢想出這麼個對策來欺瞞你的父母,看得出你對待這段感情是死心塌地的,不然不會想出這麼個餿主意的。



要知道,在你們沒有結婚之前你若貿貿然地以男友的名義買房,這個房子就屬於男友的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是個啥概念?不論日後怎樣的發展,這個房子可是跟你沒有一毛錢關係!這樣的操作可是太不明智太不理智了吧。



誰敢保證自己的男朋友會永不變心?又有誰敢保證自己的愛情會永遠固若磐石?萬一以後愛情生變婚姻生變,你可是要面臨雞飛蛋打一無所有的局面啊!想想都覺可怕,千萬不要一衝動而去付諸行動。



我們推崇忠於愛情,我們也推崇捍衛愛情,可是在這個多變的世界上,我們更推崇保護好自己。在愛情中,在婚姻中,因為女人的義無反顧因為女人的傾心相待而遭遇背叛遭遇算計的例子還少嗎?!

姑娘,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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