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貨車高速翻車商品被村民哄搶,路過車輛不慎撞死村民,該如何賠償?

風謎


通過題主的題目關鍵詞:高速翻車,哄搶,撞死等,從以下兩方面分析。

一,如果此次交通事故發生在高速公路上,路過車輛無責。不承擔任何主次責任,除非交警判決出於人道主義援助多少分擔一點。高速公路行人是不得入內的,跑裡面是咎由自取。


二如果此次交通事故發生在普通等級道路上,路過車輛撞死了村民,這個已經是交通肇事了,首先保持車距不夠,遇到前方有意外沒有減速等等,雖然我們從內心裡鄙視這些村民貪圖小便宜對自身安全漠視,且因為侵犯貨物主人財產的不法行為而造就的交通事故,但是這個根據交通事故賠償是有標準和年限的,基本上是一次性賠償20年,然後根據受害人的年齡遞增和減少,然後按年齡乘以當地上一年度城鎮或者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具體還得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以及交警判定主次責任的劃分有直接的關係。

最後提醒一下哄搶的村民,刑法268條規定:聚眾哄搶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所以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浮雲日記


7月18日,一輛滿載辣椒的大貨車在江西某地高速發生側翻,司機報了警,高速工作人員和交警已經趕來維持秩序。但事情很快傳到周邊村裡,大批村民聞訊趕來哄搶,一位70多歲老太揹著一簍辣椒返回途中恰巧被路過躲閃不急車撞倒,老太當場身亡,司機看周邊有很多村民,擔心被毆打所以逃逸,事後被交警部門抓獲。

大貨車出現事故遭受損失,如果是有良知的村民應該幫一把,而不應該去哄搶,村民搶到的幾斤辣椒吃不了幾天,但對於司機來說,可能丟了“

身家性命”。

做人不能太殘忍,何必在人家傷口上撒鹽。什麼民風彪悍我不信,法律面前都得慫,我想這些村民肯定都抱有法不責眾的心態,我認為不管多少人參與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如果老人不在警察眼皮底下哄搶物資,如果老人遵守高速全封閉禁止行人上路規定,這個悲劇肯定就不會發生。在某種程度上說,肇事司機也很“冤枉”,誰能想到封閉的高速上衝出一群村民,而且都在瘋搶東西。


事故的確發生了,肇事司機雖說擔心被村民打,但撞死人和逃逸事實擺在這裡。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相關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並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

但我認為死者老太也有違法情節,應該減輕肇事司機的責任。


結語: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人在做,天在看!


民間那些事兒


司機肇事逃逸,具體該如何賠償,還要看最後的責任認定了。如果司機當時沒有逃逸,個人認為,司機無責。



事情發生在江西某高速,滿載辣椒的貨車翻車,遭附近村民哄搶,一位70來歲的村民也上前哄搶,結果因為橫穿告訴,被一輛過往貨車撞倒身亡。

這件事,站在不同的角度看,會得出不同的結果:

1,站在翻車的貨車司機角度來看,貨車翻倒已經是飛來橫禍了,不僅車輛受損人員受傷,而且還要承擔違約責任。可是,附近村民前來哄搶貨物,更是雪上加霜,讓貨車司機苦不堪言。他一定希望能夠將這些前來哄搶的村民繩之以法。



2,站在肇事司機的角度來看,他正常駕車行駛,沒想到卻在完全封閉的高速公路上碰到了一群瘋搶貨物的村民,這種狀況顯然已經超出了正常邏輯。而從車頭位置突然衝出的老人讓高速行駛的貨車無從反應。雖然老人丟了性命,但司機才是最冤枉的。看到這樣一群瘋搶貨物的人,司機怕留下來會被打死,於是選擇了逃逸。



3,對於那些貪小便宜的村民來講,他們眼裡只看到那些辣椒好吃,不拿白不拿,卻自動無視了那些辣椒是別人的貨物,是別人的財物。他們抱著“法不責眾”的想法跟風哄搶,卻無視了那是一個家庭的生計和未來。令人無語的是,當老人被撞之後,村民這才停止了哄搶。

就事論事,村民們衝上高速哄搶司機貨物的行為是違法的,應該受到制裁,無論搶奪貨物價值幾何,都該受到嚴懲。而那位被撞身亡的老人先是違規闖入高速,接著突然橫穿高速,貨車司機如果沒有違規駕駛,那麼在這起交通事故中不應該擔責。問題的關鍵就在於肇事貨車司機在車禍發生後選擇了逃逸,如果沒有逃逸貨車司機的很可能無責。當然,由於事出有因,肇事貨車司機的責任也會酌情減輕。


夜雨如書


我認為,行人不能擅自跑到高速公路上,是基本的交通法規。如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劃分責任,我認為行人應當承擔全責。但是,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事情都會出乎我們的意料。下面,我就介紹一起真實案件,來說明這個問題。

甲開著一輛貨車運送木頭行駛在高速公路上,也許是因為木頭沒有捆綁完善,開著開著就有一根木頭從貨車上掉了下來。但是,貨車司機甲對這個情況渾然不覺,就這麼一如既往地向目的地飛馳而去。

然而,這一幕被高速公路旁的一位老頭給看在眼裡,他看到這根從天而降的木頭,頓時就心癢難耐,深以為像這種天上掉下來的餡餅,如果不要白白浪費了,自己肯定會終生悔恨的。於是,老頭瞬間將所有交通法規都拋諸腦後,無視可能遭遇的各種危險,疾步上前跨越護欄,衝上高速公路去搬這根木頭。

沒想到,老頭剛剛搬起木頭走到一半,就被後面一輛急速駛來的汽車給撞得魂飛天外、命喪黃泉。

整個案件就是這樣,本以為交警會判定老頭自己承擔絕大部分責任,頂多給掉下木頭的前車判定次要責任,畢竟老頭擅自進入高速公路,後面司機根本就避讓不及啊。但是,最終做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判定後車承擔主要責任,前車承擔次要責任,老頭呢不承擔任何責任。

所以啊,世事總是難料啊。


冰焰


該事故中,分為三部分,那就是翻車的司機,路過的車輛,村民

路過車輛若完全正常行駛,遵守交規,承擔責任不超過10%

高速公路,當然村民不應該上去,被撞了,自身肯定責任最大,畢竟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該清楚自己在這麼危險地方逗留,面臨什麼樣後果

而對於司機,如果不存在超速,沒駕照,醉駕副駕,沒拴安全帶之類,也及時的想辦法避免了,停車積極的報警了,叫救護車了等完全就是正常駕駛,該做的也都做了,那麼所承擔責任,不會超過10%

這時候,很多人會覺得,沒錯憑什麼還不超過10%,但是法律上的確是這樣規定,除非是行人故意碰撞,才完全不承擔責任

可以理解成一種人道援助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因此,不要去高速路搶東西,就不說丟臉沒素質,這就是犯罪,並且被撞了,司機有保險,你死了也就拿到手不超過10%,真沒多少錢。

哄搶村民涉嫌搶劫罪,聚眾哄搶罪,或搶奪罪

別人車翻了,幫忙的確不是義務,但是去搶當然有問題

那麼到底算搶劫罪還是聚眾哄搶,或者搶奪罪呢,主要看行為

如果村民僅僅是衝不上去搶東西,利用人數優勢,一哄而上,並沒有產生其他暴力行為。

那麼,這就涉嫌聚眾哄搶罪,對於首要分子或積極份子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如果類似,別人車主說不要搶,然後有村民就強行搶,打老闆,說你不給我,我就弄死你。

那麼這就是搶劫罪了,搶劫罪並不需要區分金額多少。判的也很重

如果,是翻車後,村民直接衝過去搶了就跑,那麼這就涉嫌搶奪罪了。

如果是利用不注意,偷偷拿了,那麼就屬於偷竊罪了。

無論如何想說,不要以為人多就不用負責任,拿別人東西就是犯法的,希望這樣的事情別出現了。


廖彩琳律師


撞死劫匪,話該!

依我之見:正在實施搶劫的罪犯自行故意撞上正在全封閉的高速公路正常行駛機動車而亡的行為,純屬咎由自取,機動車司機無絲毫過錯依法分紋不賠!

一,高速公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和《高速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高速公路實行“全封閉”管理,禁止行人丶非機動車進入,也就是說高速公路是沒有行人通行的權利。而本案例的所謂“受害者”老人是什麼原因進入高速公路的呢?是基於高速公路貨車翻車,車禍司機在處於極其無助,失去對自己的車上貨物控制的情況下,無助而眼睜睜的看著一邦趁夥打劫的搶劫罪犯搶劫自己的財物,也就是所謂“受害人”老人一一依法就是搶劫罪犯,他們進入高速公路的目的就是為了實施搶劫犯罪,就是為了破壞正常的高速公路通行秩序丶就是為了危害社會。

那麼,為什麼說搶劫罪犯自行故意撞上正在行駛舊機動車呢?因為法律明令行人禁止進入封閉陽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之所以全封閉禁止行人進入,就因為高速公路對行人具體極度的“危險性”,而本案搶劫罪犯主觀是明知,明知危險而為了劫財而自行不管不顧自己的生死了,這難道不是“自行故意撞車”嗎?而在搶劫犯罪過程撞上正在合法丶正常行駛的機動車而傷亡的行為,是其犯罪行為的必然後果,純屬活該!依法應由搶劫犯罪的所謂“受害人”自負其責。

二,高速公路,合法丶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突遇”正在搶劫的罪犯而沒有任何不當操作行為的司機,對於搶劫罪犯正在搶劫犯罪而故意撞上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行為一一所謂“受害人”既不法侵害了另一輛翻車司機的合法財產權,還在搶劫犯罪過程撞擊丶阻礙本機動車的正常行駛,依法所謂“受害人”還應承擔故意破壞交通通行秩序丶阻礙正常行駛機動車的違法的行政責任。

三,高速公路作為全封閉丶禁止行通行的公路,該事故的發生機動車司機既無主觀故意,更無刑法意義上的主觀過失,也就是說無絲毫過錯,依法不承擔任何責任。既然不構成刑法意義上的“肇事”,也就談不上“肇事逃逸”,也就無需承擔因離開現場的任何責任。

總之,一句話,本案中搶劫犯罪分子應當為自己的搶劫犯罪自撞而亡自行負全責。


唐先明75443043


不用賠償,這個還得發到每個農村讓廣大老百姓看看,前車之鑑啊,這個就是貪小便宜的下場。


peng總


感謝老闆,為民除害!



騎牛遊粵


這就叫趁火打劫`應該是搶劫犯罪,在搶劫過程中意處身亡,應該是白死。為什麼呢?它的前因後果就是,他不去搶人的東西,他就上不了高速公路,上不了公路,也就不可能被車撞死。所以說是自食其果。


八三四八七


從因果關係來講 就目前最時興的邏輯 應該拉辣椒的司機賠 因為他不慎把辣椒撒在了大娘最容易搶到的地方 大娘是無辜的 後車司機是無意的

厲害的律師是這樣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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