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宅基地房屋的拆遷利益如何分配?


上海市宅基地房屋的拆遷利益如何分配?


答:頭條號“舊改徵收律師”認為,上海農戶所得拆遷利益一般可分為宅基地使用權補償利益、房屋附屬設施拆除補償利益以及其他拆遷補償利益,分配規則如下:

1、宅基地使用權補償利益的分配。

(1)優惠購房指標的分配

優惠購房指標應優先考慮宅基地使用權人,以保障其在居住房屋被徵收後仍能獲得居住用房。

(2)宅基地使用權貨幣補償的分配

上海市拆遷政策對宅基地使用權的貨幣補償計算方式主要有“數磚頭”和“數人頭”兩種,其中“數磚頭”佔比較高。“數磚頭”一般為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同區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和價格補貼三者之和乘以有證建築面積。其中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系對房屋本身拆除的補償,應歸屬於房屋產權人。同區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和價格補貼,應由宅基地使用權人平均享有。“數人頭”一般是根據戶籍人口來計算補償金額,應由宅基地使用權人按份共有。

(3)優惠拆遷利益的分配

依據上海拆遷惠民政策,宅基地使用權人中的獨生子女、大齡未婚青年等特殊身份人員,通常會額外多算拆遷人口導致該戶拆遷利益增加,如考慮到大齡未婚青年以後結婚生子需要更多的住房要求。這些拆遷利益是基於特殊身份才給予的,故這些額外拆遷補償款和優惠購房指標應歸於特殊身份人員,不應在各宅基地使用權人之間平均分配。

2.房屋附屬設施拆除補償利益的分配

房屋附屬設施包括棚舍、無證建築等。房屋附屬設施的拆除補償僅為建造物料的補償,應歸於實際建造人。需要注意的是,實際建造人還應包括雖未出資但仍在房屋中居住並享有宅基地使用權的人員。對房屋裝修的拆除補償是對裝修物料的補償,應歸屬於實際出資裝修人。若無有效裝修出資憑證,則應認定裝修時農戶內居住的已有經濟收入人員為實際出資裝修人。

3.其他拆遷補償利益的分配

除上述拆遷利益外,被拆遷農戶還會得到諸如搬家補助費、臨時過渡費、速籤速搬費、特殊對象補貼、自留地補償費用等其他拆遷補償利益。拆遷政策和拆遷協議中一般均會根據費用性質明確分配方案:如搬家補助費、臨時過渡費、速籤速搬費等是為了鼓勵實際居住人儘早搬遷,為其搬家和過渡期內的居住提供相應費用,故應歸屬於房屋實際居住人;特殊對象補貼則屬於對生活困難人員的特殊補貼,應歸其個人所有;農村集體經濟成員對歸集體所有的自留地和耕地享有生產使用的權利,因此自留地補償費用應歸屬於農戶內農業戶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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