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婚前買房女方應該怎麼辦?

破爛酥皮


第一:如果婚前全款買房,女方不能要求加上名字,畢竟那是男方和父母的財產積蓄,沒理由贈與一半給女方。結婚之後正常入住就可以了,如果遇到的是有良心的好男人,即使未來走到離婚這一步,他也會公平合理的對待你,如果不幸遇到渣男,即使房產證有你的名字,他也會暗中轉移財產,或欠下債務,總之手段太多,讓你防不勝防!



第二:如果婚前貸款買房,需要婚後你們一起還貸,你有權要求加上你的名字,畢竟首付才30%,剩下的放款包括高額利息都是需要你們共同承擔的。


第三:倆人結婚,房子問題一直比較敏感,建議這個問題小兩口提前商量好,達成一致,統一口徑,都是講道理的人,結婚也不是為了佔便宜,都是想好好過日子,沒什麼不能商量的,商量好後各自回家跟父母溝通,切忌媳婦直接跟公婆溝通,畢竟父母的出發點總是一切為了自己的孩子。敏感話題交給男朋友去跟他爸媽溝通!

第四:如真有結婚就是為了財產的情況,建議大家不要妥協退讓,該堅持的原則一定要堅持,並且要看清楚對方的真實面目,謹慎對待婚姻!


愉情未了


感覺這個問題問的有點多餘。男方家婚前買房對於女方家庭來說是件好事啊,如今房價這麼高買房太不容易,嫁過去不用付出辛苦就有現房住,還能有更多的錢用於消費,結婚不就是要有房有個穩定的家嗎,這樣的好事上哪找,為什麼還要問該怎麼辦呢?

當然了,提出這樣問題的真實意圖肯定不是字面上的意思了。女方大概是這麼想的(可能是我想多了哈):如果房子是男方全款買的,那這套房子屬於婚前財產與女方就有任何關係,萬一今後離婚女方分不到房產就要被淨身出戶,要不要提出在房產證上加名?如果是貸款買的,是共同還貸好還是提出加名好?總之,女方並沒有想到住現成房子的好處,而是想著怎麼能和男方的房子扯上關係,今後萬一有事可以把房子粘上。

真要是和我分析的一樣,那女方就想多了。如果男方沒在女方的要求下、也沒與女方商量的情況下獨自買房,多數情況付的是全款,說白了就是不想讓房子和女方沾上任何關係,已經為今後可能出現的變故提前做好準備了,你能想到的人家早就想到了,這是其一;其二,真的是這種情況女方就不要提加名的事情了,說了也白說,男方家是不會同意的;其三、如果是貸款買房,估計提加名字也難,最多同意今後女方共同還貸,同意房產有女方一部分。

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幫助支個招吧。很簡單,如果女方家庭條件尚可,不妨自己出錢也全款買一套,為以後做好打算;錢不多的話,買個小套的單身公寓也能解決住的問題;錢很少的情況下,以父母的名義貸款買一套,婚後私下攢錢由父母“還貸”;如果沒有任何積蓄,那就多要點彩禮錢,把彩禮錢變首付買房;最差的方法是,如果男方房子是貸款買的,那婚後就幫助一起還貸吧,怎麼說房子也有自己的一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