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以後先找到新歡的那個人是不夠愛的那個人嗎?

用戶4474643002


這是一個不確切的問題!問題的前提是分手以後。可以說分手以後(有時間定義)找的男/女朋友不可以稱之為新歡!

1.當兩個人的感情是以為性格脾氣或者某種程度上不可在繼續的情況下,不管誰先找到都不能夠說明不夠愛對方!緣分這個東西是縹緲的!因人而異!

2.上述問題中的時間也不確切!短時間!?是多短!三個月以上我認為屬於正常!如果是一個月,我個人認為是不正常的!那在你們戀愛中他/她確實是不夠愛你的,他/她可能找‘新歡’(備胎)了!

只要是因正常分手之後,不管誰先找到,希望放鬆心情,樂觀對待!祝他/她幸福!畢竟相知相愛過,也算尊重愛過你的人和有過這樣一段感情!

(個人觀點 謝謝!)


壹路有你


這句話我問了自己無數遍,答案是,命中註定的人跟認識多久沒有關係,跟愛不愛也沒有關係,有時候只需一眼你就知道她是那個以後陪你走過後半生的人,與這個人在一起不一定有愛,那就是一種命中註定。這件事出現在我前男友身上,我們拍婚紗照的前一天晚上我在理髮店做頭髮,他跟他現任妻子相識了,就在我面前認識的,那一刻我就有種感覺,我們走到頭了!事實上我跟他得分手跟他們的相識沒有關係,可是那一刻,我就有了預感!所以說,這個世界的事情真的很懸妙,而今我孑然一身,不知道我的命中註定又在哪裡,經歷著什麼,他什麼時候才會出現!


時光蒼老了誰14280


我個人覺得,我們應該把“分手”和“找新歡”這兩件事分開來看。除非這個“新歡”是在你們還在一起的時候就有的,那麼就另當別論。下面我想就“分手”後“找新歡”來說說我的看法。

1.從分手的角度來看,最根本的原因是兩個人之間出現感情問題了,不能夠像之前一樣相處。導致這樣的原因很多,可能是長期以來一方付出過多另一方沒有“反饋”;可能是雙方在長期發展過程中發現性格不合,慢慢出現感情糾紛與隔閡;可能是異地戀或者在一起久了感情膩了,在經過了熱戀期以後兩人的疲憊......總而言之,這些都是情侶之間的自身矛盾;

2.從“找新歡”的角度來看,這包含了“緣分”和“感覺”的成分。你的前任可能是在和你分手之後,說不定真的就遇上了“那個對的人”。又或者是因為分手後的一絲孤獨和寂寞,希望有一個人能夠理解,從而對其他異性容易產生好感。

所以我覺得,如果不是之前一段感情裡,前任出軌尋找“新歡”,那麼“分手”和“找新歡”是沒有什麼聯繫的。

個人觀點,望採納。


卓均學長


如果再分手時間比較短的情況下,應該是吧。

嗯,分手後都兩三年之後厄先找到的那就不一定了。我覺得應該是,如果彼此愛對方的話,應該是有個兩三年都會很在乎對方的。



White身邊的事


這個是一個沒有答案的問題[紅臉]

首先,分手後作為前提,也就是兩個人已經明確性格或者其他因素不符合,所以分手。那麼分手後找新歡,就跟前任沒什麼關係吧,畢竟不可能百年孤獨吧……

其次,新歡看緣分吧,有些人先遇到有些人完遇到,這也不是分手後愛不愛前任能決定的來著呢。

再者,有些人分手後找新歡也有存在一些想要療傷、忘記前任等諸如此類的想法,所以也不能說先找到就不愛來著。


Molly的悅讀時間


兩人分手原因繁雜,有父母,親屬,子女:情感等多方面;既然分手,誰先誰後均屬正常,無可非議,不能不在一起還非得再插足就不對了,心胸大度些為好。


清風佛面863121121121


這個問題是因人而異,也許先找到新歡的人,是在前一段感情裡傷的太深了,被傷的太深就會不再抱有希望了,所以就算很痛,也要逼自己走出去。也希望我們大家,愛就認真愛,不愛就別相互折磨。


小靜老師在線


當然不是,沒準是最不捨的那個


用戶92600438441



難得胡塗八


或許吧!我當時是半分不分的狀態,然後突然被丟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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