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擺攤合法化,你怎麼看?

亂眼看世界


支持!

首先,路邊攤不是違法,而是城市建設發展過程中,為了所謂的不影響市容市貌,對路邊擺攤扣了一個“違規”的帽子。

往久了說,這種路邊攤是最傳統的交易形式,從古至今,這種古老的交易方式存在了上下五千年。因為這種交易,能讓人與人之間產生更好的交流。現在我們的網上購物、超市購物的體驗,可能只是增加了服務和環境的提升,在純粹的消費體驗上,其實並沒有路邊攤那種感覺。網購看不到商品的質量,超市的導購一味的給你介紹有任務的產品,導致選擇困難。

其次,路邊攤能夠讓更多的人維持生計。隨著行業形態的變化,現在的創業,需要的資金、技術、團隊等各方面要求越來越高,中小企業的生存現狀不容樂觀。而對於一個普通老百姓來說,推個小車擺個攤,成了一種謀生的方式,這種方式即便生意不好,也不會對一個家庭造成多大打擊。

第三,城市管理者應該出一套統一的標準。在食材質量、經營環境、風格上下功夫,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設立一些集中擺放點,做出特色。現在好多大城市,對這種路邊攤、大排檔的治理非常嚴格,一味的取消,其實是把最傳統的東西丟掉了。

所以,路邊攤,應該根據市場需求、城市規劃等進行佈局,站在為解決普通勞動力就業的角度出發,真正使這種最古老的交易方式傳承下去。


王闖爺


按照你那種做法絕對不行,如果你願意住大垃圾桶我也沒話說,就說上海,以前也是亂七八糟的隨意擺攤,都沒法走路,又髒又臭,小時候看到城管窮兇極的樣子還比較反感,還同情商販,但是現在還得真心謝謝這些城管,不然這城市得多髒,不過就算管的嚴了,那些賣早點的收攤就不管了,還有賣水果的,弄得地面還是油唧唧黑乎乎,一下雨路上髒的要死


jiongThe


大約從去年開始,一些城市開始對路邊擺攤行為有了更多的寬容,允許小商小販們在特定的區域內的一定的時間裡進行擺攤。而在此之前,城管則以市容整潔為名,對小商小販們展開一刀切式的取締工作。一時間城管與小販們矛盾激化,而當地居民卻怨聲四起。最終,道路雖然被城管們整治乾淨了,但整個街道由於沒了小商小販,而顯得孤單冷清,缺乏生氣。

實際上,路邊擺攤總體有利於民生,雖然也出現一些亂像,但是隻要稍加管理和制約,就能消除弊端對社會有利:第一,路邊設攤合法化後,可以方便群眾購物,有些人晚上出去散散步,就可以把要買的蔬菜瓜果帶回家。第二,路邊設攤合法化後,小販們可以安心經營,安心賺錢,這也是鼓勵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的舉措。第三,路邊設攤合法化後,小攤販們由於無需交納房屋租金,出售的商品可以更加價廉物美,受到了廣大群眾的歡迎。

不過,擺攤合法化,並不等於不再進行有效的管理,適當的管理還是需要的:首先,路邊擺攤可以經營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小吃類食品,以及瓜果,時令蔬菜等,但對一些特殊商品必須禁止銷售,比如一些保健品、藥品類,民間偏方,治療各種疑難雜症的藥物,這些商品沒有正軌的來源途徑,是否危害人體健康也有待考證,如果不加以監管,很容易危害到群眾的健康。

再者,劃出專門的區域可以設攤。如果除了城市主幹道之外,其他非主幹道都可以擺攤,那也是不行的。要劃出專門的區域給小商小販們集中起來做買賣。而且對一些做水產、水果、蔬菜等小商小販們必須繳納一定的城市清潔管理費,城管可以聘請專業的人員前來打掃衛生,還城市一個整潔的環境。最後,要禁止小商小販在規定的時間外擺攤,避免早晚高峰人流量大的時候阻礙道路通行。

讓小販們合理合法的擺攤,既可以平抑物價,解決就業問題,又可以方便居民購物。但是路邊擺攤也存在堵塞交通、汙跡遍地、治安不佳、嘈雜擾民等問題。所以,我們只要對小商小販們進行合理的管理,讓他們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區域,銷售規定種類的商品,這樣讓路邊擺攤危害降於是最低,才可以使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加和諧,讓更多的人感受到政策放開的實惠。


不執著財經


路邊攤合法化,其實是在給老百姓一個活路!前幾年那麼多人路邊攤都關了,你可以想象多少人失業,他們除了會擺攤沒有什麼技能,你想讓他們反啊。

隨著擺攤合法化的進程,又會有很多被逼無奈,走投無路的人,重操舊業,不僅會給地方帶來經濟收入,還有會聚集大量的人氣,為什麼城市發展好,還不是因為人多,大量的人流量和消費量,支撐起了一個城市的經濟,假如城市沒有人都不願去,工廠再多也白搭。

這個政策好!舉雙手贊成!





幸福海洋171222659


個人支持路邊攤合法化。

但是不是說合法了,就可以隨便擺攤。

應該是遵重市場規律,政府又要有合理的管控。

建議:

1、建議每個城市建立行業協會,對攤販進行培訓和管理,提升攤販的盈利能力,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2、合理交費,設最低交費標準,熱門位置競價價高者獲得。攤位費用用於攤販的培訓和監督。

3、政府部門對行業協會進行監督。

4、劃分專門區域用於擺攤,既不影響交通和消防,又能方便人民群眾。

合理合法地擺攤可以解決不少就業問題,方便群眾,穩定社會。


鄧冠衛


路邊攤合法化,即可以搞活經濟,又可以增加民眾收入。繁榮市場。但必須法律法規第一。例如,出售假冒偽劣產品,三無產品,刻以重罰。缺斤短兩處罰有法可依。法律健全(缺一罰十,罰百,罰千…法律規定下)。法制社會,以法辦事。才能做到公開,公平,會正。城管可以做市場監督,只要不貪髒枉法,依法完全有處置權。邪不壓正。社會風氣一定會好的。


笨企鵝技術派


與中華文明同步的路邊擺攤,是中華文化與文明的搖藍和誕生地,是具有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風範的一條亮麗的風景線,也是保障人類自行解決吃喝生存的一條底線,更是窮人當家做主人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不願做苦工、奴僕的人),以低成本求得遵紀守法,匡安定團結之大局……


田間壹壬


這樣不好。攤販太貪,路很快就得堵死。

應該劃出特定區域給攤販賣東西,象農村的集市。

這樣可以活躍一下氣氛。好不容易規範起來,不能前功盡棄。

完全不讓擺地攤,不好。


左旋藤


路邊擺攤合法化,應該。前提是不影響交通和衛生環境。但然更重要的是為市場經營者提供方便和廉價,鼓勵和支持遵守社會秩序的人們能得到更多的實惠。


虎148721122


路邊攤是一部分農民跟低收入人群的一種主要的收入來源,這個國家要支持。但是對於現在的交通。路邊攤主也要為自己的安全跟當地的交通情況負責。有一部分路邊攤主為了自己的攤位更加顯眼把攤位擺到行車路上。凡事有利有弊,這要看當地執法部門的工作安排與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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