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不為別人而活,是自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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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作為個體,本來就是為自己而活。但是,人是群居性高級動物,有複雜的組合……婚姻和家庭,這個屬性決定了你就是為自己而活,很多時候,也需要考慮到這個複雜的家庭屬性。有時候需要退一步海闊天空的不單單是在社會之中的處理問題的時候,在複雜的家庭裡,也是需要的。人這個時候就會想,我是不是為了別人而活。其實,思維定性是錯誤的,我們還是為自己而活,只不過在處理這種複雜的問題時,容易迷失了自我而已。存在感,生命的本來屬性,只有你自己存在,你的一切才有意義。歸根結底,人,必須為自己而活,沒有第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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