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親、女兒已結婚,女兒提出在我的房產證上加她的名子,該怎麼辦?

用戶2115084128104451


你應坦然地跟女兒講明白,你的東西包括房屋財產,如你女兒是獨生子女,早晚還不都是她的嗎?


許玉奎955


自從《婚姻法》修改後,婚前財產公正是迴避不了的話題。單親家庭,女兒已結婚,責任義務已盡到。可女兒提出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這有以下幾個原因:一是擔心你再婚後,財產被帶走或增加新的分割因素,增加自己的名字能保住其中一部分。二是再婚時,新婚伴侶提出在房產證加上名字時,因有女兒的名字在上面,增加了難度係數和可變因素,有可能知難而退。三是加上女兒的名字後,再婚的可能性增加了變數。


用戶太公傳人


這個不必要加吧?

給女兒來個瞻養協議,百年之後歸她。

給女兒普法,即使再婚,房子也屬婚前財產。

真要再婚,告訴女兒婚前房產在自己百年之後歸女兒處理。

換位思考,也可以加個名字,讓女兒放心。


平菇菌哥


啃老,換做我,可以加,但是如果是女兒提出的,接受不了,子女提出這類問題,會嚴加斥責。要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人生,提出這類問題的子女,沒有從尊重父母角度出發,認為一切早晚都是他們的。把子女撫養到學業結束,就已經完成任務了。那是你的個人財產,餘生你為什麼不能隨意一些,可以旅遊,買好的東西。現在就要房子,心理太複雜。按理說,父母自己的財產如何支配,只要不違反法律,別人無權干涉。父母養孩子小,孩子管不管父母老,那是他們的心情。


瓶行線


這是一個既現實又普遍存在的問題。

父母在,年紀不大且身體健康。雖然做子女的要求有些操之過急,叫父母難以接受。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子女對單親父母未來婚姻、家庭、財產的擔憂。孩子有想法也在所難免,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父母應該給予更多的理解。

那麼單親的父母應該如何做吶?我認為應該做好以下兩個方面的事情。

一是你是否有再婚的意願。如果再婚的話,應該就原有的財產做出相應的約定和法律確認。這樣做也許會對老年人的愛情產生一些消極影響。但這也是負責任的父母所應該做的事情。

二是要有一份遺囑。畢竟不是年輕的時候了,年齡的因素、健康的因素以及天災人禍等危險的存在。已經到了應該有一份遺囑的時候了。應該對自己身後的財產歸屬做出決定或法律確認。

把以上的問題處理好,講清楚。至於說什麼時候將產權證上加註子女的名字。那都不是問題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飛翔在天際的魚


看到這個問題,我多嘴幾句啊,現在人心叵測,不管是兄弟姐妹,還是夫妻兒女,不到關鍵時刻你還真看不清一個人的真實品性,為了自己年老體弱時不被攆出去,最好不到生命的最後不要撒手自己的房產和錢財,這是給自己晚年最後的保障,雖然她是你的女兒,你將來的一切也都是她的,讓她不必著急現在就惦記著房子,她結婚後有自己的丈夫,有的人跟父母能耐可大了,能讓丈夫忽悠的找不到東南西北,萬一她被她丈夫騙了呢?她糊塗你可別犯傻,你姑娘也許不能騙你,你敢保證你姑爺對你也是一片真心?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犯倔的招財貓


現在還未到時候,

以後會是你女兒的。

【你女兒有點猴急】


用戶76290013088


很高心回答你的問題,既然你是單親家庭,你的房子遲早也是要給她的,房子的名字早加晚加也是加,還不如早點加你女兒的名字,為了家庭幸福,還是加吧。



譚江南


感謝各位的參謀,感恩在我迷忙時大家給我的建議。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祈禱][祈禱][祈禱]。


用戶2115084128104451


加上吧,不然你半個女兒也會沒有的,人畢竟會有走動不了的那一天的。不過,你如果能遇滿意的另一個老伴,這個就另外考慮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