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駕照與C1駕照合併,一共只有12分可扣,這樣規定合理嗎?

輕舞飛揚199601930


個人覺得不合理,這個屬於強制合併!如果一定要合併,就規定C1本身就是具有可以駕駛D、E、F證的權限,這樣合理統一標準違交記錄懲罰!

每個證都是分開拿證,就是應該分開記罰違交!按照程序正當,是要什麼證,騎什麼車,負什麼責的。不能夠是一個兵犯錯,班長、排長、連長上去全免職?!市長犯罪,也不能是全市人民都有罪:選舉了一個罪人當市長?

分開拿證,就要按證處理!強制並證,就是應該證明某級的證具有並證中所有的權限。不然就必須要逐級上考來維護程序,不能直接考跨級駕駛證!


CDGDC


(違反交通規則的是人不是車。交通處罰是對這個人的不當行為而言,而不是針對車來處罰。只有糾正了這個人的不當行為,才是立法的目的。

【如果可以用花錢次數來考量的話】那是不是你交多幾十萬塊給國家,就可以殺多幾個人而不用坐牢或死刑了?[大笑])

法律的制定,一般是先向社會公開草案徵集意見,再到人大代表討論通過的,一項法規是否合理,已經不是出臺後才有討論,而是出臺前就已經討論、調整過了,綜合相對合理的方案,投票通過,才正式出臺。

至於有時在實施過程中會出現當初預料不到的新情況,引起廣泛異議,立法機構就有可能考慮修改法律來適應實際情況,不斷完善法律法規,有利於社會的發展。

所以,一個駕照一年12分合理,還是應該分開各種不同類型機動車分開各自12分更合理,這個要從整體社會管理效果的角度來考量,不能僅僅看個人喜好。

如果只從個人角度出發來考慮規定的制定,那麼整個社會因此出現管理混亂,最終受害的也是個人。

至少,現在還沒有大部分人會出現合併在一個證的12分不夠扣的情況,只有那小部分經常違法違規的人,才會不夠分來扣!那麼,要大部分人向這小部分不守法的人妥協嗎?這個才是最大的不合理吧!


新會譚生


當然不合理,雖然扣分是對人不對車,但證是各考各的,分開的話,各有12分,也就是說兩個證要有24分,為什麼合起來就成了12分?開汽車違規了,卻要扣摩托車駕照的分,這明顯是在耍流氓嘛!而且有些違章並不是故意的,在中國行車環境複雜道路上,交通標誌、限速設置隨心所欲,混亂不堪,即便老司機,駕駛車輛小心翼翼,違章也不可避免,所以這樣扣分,根本就沒有什麼合理性可言。因此不管幾個駕照合一,應該是各扣各的分,從哪方面說都合情合理,就是扣完了吊銷駕照,車主也會心甘情願,沒什麼可說的。


雪鶻


沒什麼不合理的,都是機動車,遵照的也都是同一個交通安全法規,不能說我騎摩托車闖紅燈和開汽車闖紅燈就要分別記不同的分,再說了十二分本身就是針對駕駛員的規則而不是機動車的規則,否則我家裡兩臺車能不能要求分別記分?一樣的道理


13號圈套


就是不何裡!出兩次錢才的12分,太不合裡了。


用戶1520840545317


駕駛證是為了你在使用交通工具的時候不去違法,交通工具是人為使用,不可能說你換一種交通工具就不記另一種交通工具的違法亂紀,打個比方,當你駕駛D駕工具發了錯,你就放棄D駕工具改用C駕工具去繼續違法,。所以說不管你是ABCD只要你違法就會有處罰記錄,證件只是管制你個人不去違法,你個人去管制你的使用工具


開目測可口可樂了


十分不合理,C駕照和D駕照是分開考試,領取駕照的,C駕照不能開摩托車,D駕照也不能開轎車,兩證就不能合一,如果合一,應該24分!


風馳電掣714


違法違規要扣押應該,但一年沒違法違規更應該獎勵分這才合情合理也合法?


用戶7007356654590


開麼託違章就扣麼託車分,開小車違章就扣小車分這樣比較合理。如果兩證合用的話,有麼託車證就能開小車,有小車證也能開麼託車,這樣就OK


覃東之


什麼叫做(我的地盤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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