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君弘曰:漢方醫學簡介(二):治療(上)


姚君弘曰:漢方醫學簡介(二):治療(上)


一、漢方藥的效果

漢方藥多是植物藥、礦物藥、動物藥,是通過煎煮、粉碎後口服;所以,漢方藥一般要連續服用2周,特別是對一些慢性病的治療則多需要連續服用2到4周。但在連續服用期間會出現證和藥不符的情況,此時要及時和漢方醫相談,不可認為漢方藥沒有明顯的副作用就可長期的服用。在開始服用漢方藥時,有些人會出現某些身體不適的症狀,如下利、嘔吐、眩暈、頭痛等一時性“惡化”的現象,稱之為瞑眩證。所謂瞑眩,是人體適應藥物的正常的生理反應。但是,也有些是因為辯證偏差、藥不對證而引起的副作用。

容易出現副作用的部分植物藥:

姚君弘曰:漢方醫學簡介(二):治療(上)


值得注意的是暝眩與副作用很相似,但兩者之間卻有本質的不同,暝眩比副作用出現的早,一般在服用後1~2天出現,而副作用比暝眩的症狀要劇烈和明顯的多。如:甘草配合其它漢方藥大量長期服用時,會造成血壓上升,或低鉀血癥、下利、食慾低下、發疹、眩暈等,就是服用甘草的副作用。

二、漢方醫的治則

漢方醫的治則大致分為治標和治本兩類。

(一)治標

治標主要是旨在改善外感等急性病的病症為主的對症治療,其治法體現了漢方醫獨特的治療理論。漢方醫的治標包括了“汗、吐、下、和”四法。

1、汗法

主治太陽期。病情初起、病位較淺的病證,通過發汗促使病邪排出體外。代表方劑是葛根湯、桂枝湯。

2、吐、下法

其中,吐法主治陽明期,是病邪進一步深入體內的陽明期階段,主要是通過嘔吐的治療方式促使病邪排出體外;下法,是病邪到達少陽期,主要是通過服用下利藥物迫使患者集中排瀉大便,促使病邪排出體外。吐法與下法屬於同一個治療體系,其中下法的使用多於吐法。代表方劑是大黃加桃仁承氣湯、桂枝芍藥大黃湯。

3、和法

主要用於調整表層和深層不協調的病症,是將位於表層與深層的病邪進行調整、中和的治療法則。和法重在調整,以改善體內的環境。代表方劑是半夏瀉心湯、小柴胡湯。

漢方的治標與西醫的對症治療是不同的。西醫的對症治療是抑制病症;漢方醫的治標是對抗病症,使用與病因相反性質的藥物,改變病因的性質,加速病邪排出體外。其特點是:副作用小,對生活質量影響小。

(二)治本

治本主要是改善體質的治療。主要用於對慢性病的治療,其目的是為了提高患者的免疫力和對疾病的抵抗力,以改變人體的體質促使疾病的痊癒。這一點恰恰是西醫治療的軟肋。治本主要適用於對高血壓、糖尿病、高脂血症等與不良的生活習慣相關的病症的治療。治本的關鍵是將患者的心、身視為一個整體進行調整和治療,改善人體內外的失衡。對於急性感染等病症,則需急則治標,以改善、治療病症;而體力的恢復,以及生活習慣病,則需要調理體能以治本。

漢方醫藥的治療是改變患者的“證”,而“證”也是漢方醫調整處方和治療方案的主要依據;所以,漢方醫的治療理論,要優於西醫針對病症、對抗病症的治療觀。那麼,漢方醫的“證”究竟是什麼,包括了那些內容?

1、西醫的“病症”與漢方醫的“證”的區別

西醫的診斷十分重視檢查方法和手段。由於疾病不可能是一病一症,所以要掌握每個病不同病症的特徵,並利用各種檢查手段和措施根據病症對疾病進行診斷。由於疾病的病症是多樣的、複雜的,同樣的疾病會因病期和體質的不同出現不同的病症;相反,不同的疾病也會出現相同的病症。因此,西醫就必須利用檢查來加以鑑別,在檢查結果出來以後還要使用排除法,排除掉與疾病無關的病症或檢查的結果,以便明確病名按照病名進行治療。病名明確以後,只要是成年患者,則無論患者的性別、體質、體重的不同,其使用的藥物和治法是相同的。

漢方醫雖然也有病名,如感冒、真心痛等,但並不是根據病名進行治療,而是根據“證”。在漢方醫的治療理論中,非常重視對“證”診斷和鑑別診斷。所謂“證”,是症狀、體徵、體質的統稱。由於每個患者的體質、病態、環境、性格、生活習慣的不同,所以,即使病名相同,“證”的差異卻很大。對各種症狀要仔細地觀察、分析,還要結合患者體質、病態等綜合情況全面地考慮,以便為治療提供科學的參考。在治療中要抓住“證”,根據“證”的變化隨證治療。隨證治療要分析患者的體質、體能,要對自覺症狀以外的身體症狀進行分析、鑑定,根據病態的變化,仔細調整處方予以治療。所以,漢方醫的科學性在於客觀的分析、全面的把握、隨證治療,與西醫的治療方法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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