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的員工一到點就都下班了,從來沒加班,怎麼讓員工留下來加班?

陳麗歌吧


作為老闆,看到公司員工一到點就下班而且還從不加班的情況,不免會產生以下2種疑慮:

一、工作任務不飽和

作為老闆,總希望自己的員工能給出超工資的回報。看到員工都不加班,總擔心是工作任務安排的不夠合理,又擔心是人員招聘地過多,導致人多活少。

二、工作氛圍不夠高漲

作為老闆,總希望自己的團隊是一個工作時熱火朝天,下班時磨磨蹭蹭總想著再工作一會的精英團隊。但如今這樣的情況,讓人總擔心自己公司的工作氛圍太過懶散,可能還會由此導致整個團隊甚至整個公司的業績都要走下坡路。

但其實,以上的這些疑慮都是可以在觀察、對比、面談後得知具體情況再採取相應的措施來打消。

比如,為了知道員工的工作任務是否飽和,老闆可以去關注下每個人的工作成果和每個部門的KPI完成情況,對比去年和競爭對手的發展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比如,為了瞭解是否是公司本身的企業文化沒有塑造好,導致員工的工作熱情不夠高,除了觀察員工每天的工作狀態,也可以找員工代表、部門負責人、HR等分別面談瞭解具體的情況後再做決定如何行動。

如果是工作任務不夠飽和,那就適當地增加工作任務;

如果是公司整個工作氛圍太懶散,那就可以通過提高加班費、舉辦競爭活動贏獎金等方式來提高員工的工作熱情。

最後,如果題主還是想達到員工會自己主動並且樂於留下來加班的效果,不妨可以試著從以下兩方面進行調整改善:

一、提升加班福利

要養成員工加班的習慣,那就要從滿足員工的需求出發。

深圳有一家奇葩網絡公司,五點半下班,六點半有公司班車,沒人逼你加班,但是為了能體面地坐著一人一座的大巴回家,大家願意主動加班一小時。

六點半準備坐班車時,就會想起另一條制度:8點鐘有東來順的工作餐:樣多,管飽,有水果。想想坐班車回家還得自己做飯,那就再主動加班一小時,吃了工作餐再回家唄。

8點鐘吃完工作餐準備回家,又想起一條公司制度:10點鐘以後打車報銷。

一天干了十幾個小時,誰還有力氣擠公交?那就再主動加班兩個小時唄。幹到晚上十點,打車回家。

這家公司叫騰訊。

二、解決員工的後顧之憂

員工不是隻有工作,還有生活,特別是對於那些已婚已育需要平衡工作與生活的員工。要讓這些員工願意花更多的時間在工作上,那就要試著去解決員工的後顧之憂。

比如,有些員工可能每個工作日都要去接按時放學的子女,有些員工可能要早點回家給家人準備晚飯,有些員工可能要去照顧生病的爸媽……這時候,如果你沒有解決員工的後顧之憂,就算你給員工準備了豐富的晚餐,員工也一定會選擇不加班。

所以,這時候,作為老闆的你,可以先想想自己能為員工平衡工作和生活方面提供哪些的支持,比如:允許帶子女到辦公室工作、提供食堂裡的家庭飯票等。

綜上所述,與其在這裡煩惱公司的員工為什麼總不加班,不如深入一線,和員工具體聊聊他們有什麼需求要滿足,有什麼生活難題需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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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我們領導曾經口頭“警告”我們:不能加班!誰加班就炒掉誰!

十分霸氣吧!同樣是領導,為什麼題主的想法跟我領導的想法天差地別呢?


大概就是情況不一樣吧。


先說說我們公司的情況。我們公司在寫字樓裡辦公,工作時間很規範,朝九晚五,由於工作性質的特殊要求,我們非特殊情況,一般到下午5點後,就基本沒事做了,所以也不存在加班的情況。有時候,住得比較近的同事夜晚留在公司看電影,看完再回宿舍,浪費了空調費、電費,自從一次被領導發現後,就制定出沒有批准,不能“加班”的要求!


還有一點就是,我們領導提倡“高效率”的工作模式,能在上班時間完成的事,決不能拖到下班後,這是一個團隊的工作氛圍。每個人都捉緊時間完成手頭上的工作,絕不耽誤。


回到題主的問題,可能題主的公司性質不一樣,如果說,要如何才能讓員工留下來加班,我覺得無非就是要考慮到“錢是否到位”、“時間是否適合”“工作強度大不大”的問題。題主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去執行:


1、給員工計算合理的加班費。

我認為,按照正常的行業薪酬水平,給員工計算合理的加班費。沒有人會跟錢過不去的,只要錢到位了,一切都好辦。


2、規定合理的加班時間。

如果企業能給員工指定加班的時間,超過時間就回家休息,我想,這種明確指定的方式,會讓員工處理時間會變得彈性一些,不會陷入無休止的加班中,這點會讓人產生抗拒。因為,現在年輕人的健康情況也堪憂,傷不起也耗不起,保命最重要。


一個合格的管理者並是不要榨取員工的剩餘價值為目標,相反,合格的管理者是要倡導員工提高工作效率,注重員工的個人成長,提升團隊的凝聚力為目標,這樣才能產生最大的效能。如果工作量大,非要員工加班加點的,那麼,既要馬兒跑,就要給馬兒草吃了。


我是【羊仔的職場之路】,職場無小事,處處大道理,每天分享一點點,每次進步一點點。

羊仔的職場之路


我們公司原則上不讓加班,1安全問題,有遠距離的,有女生遠距離的;單位晚上加班安全研發生產保障問題,2成本問題,加班費,餐費;晚間全空調全照明電費,3單位領導,強勢領導認為,項目是事先組織好的,需要加班,一般認為工作效率低,要提高效率!必須加班申請審批,報安全部門備案。有一次設備故障,延誤時間,但任務終點不可變更,項目組必須加班。有一女生坐班車再倒車回家要近2個小時,當時晚上近22點了,通勤會省一半時間,打車的話也要有人送,而送的人也要回家,送的人還得是男生,也存在問題,綜合時間丶成本丶安全,在單位附近預定了酒店,並找了個女生倍同,兩女生住一晚,兩女生必須告知家人,打車目送兩女生進入酒店,這才離開,無奈本人是男生,這是必須的!而住宿費用報銷,但是審批要求特別說明理由!


紅與黑8495


每個公司的老闆都希望看到員工自覺自發地留下來加班,一來,這樣說明自家公司的業務紅火、工作項目多;二來,這樣說明自己給員工安排的工作任務已飽和,公司所付出的工資能獲得額外的回報。



1、讓員工心甘情願地加班

讓員工加班,其實是一種壓榨員工生活的表現。所以一說到加班,幾乎沒有什麼人會樂於接受,就算被老闆強制要求留下來加班,心不甘情不願的加班也只是“人在心不在”的“摸魚”,這樣既無法通過加班帶來高效率的工作產出、又會讓員工心裡產生不滿的情緒,得不償失。

所以,給員工福利,讓員工獲得利益,從而心甘情願地加班才是正確的方向。

騰訊公司在這方面就做的很好。騰訊公司每天五點半下班,但公司設定的免費班車是六點半,所以很多員工都會主動加班一小時等大巴車。接著,騰訊又在晚上8點的時候安排了免費的工作餐,員工們想想自己回家也沒心思做飯,點外賣又麻煩,還不如加班到8點半,吃了工作餐再走。 然後,這還不算完,騰訊還特意規定說晚上10點以後下班回家的員工打車可以報銷。加班到8點半的員工一想,回家不用擠公交,打出租還能報銷,那就再加班兩個小時吧。

就這樣,沒有逼迫,沒有號召加班,大部分員工都會自覺選擇加班到10點。

當然,騰訊這樣的做法不是每個企業都能做到的,但起碼我們可以給足加班費,加班費這樣的福利還是能吸引一部分員工主動選擇加班的。



2、加班只是手段,高效完成工作才是目的

為了加班而加班,為了給領導留下一個好印象而加班,為了融進同事圈而加班……這樣的混水摸魚式加班對於提高工作業績毫無作用、反而公司要多付一筆水電支出。

所以、我認為,比起提倡加班,還不如提倡更少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 改變對加班的執念,加班並不是解決工作問題的好方法。
  • 確定員工加班是否真的有必要,避免員工形式化加班。
  • 加強員工時間管理方面的培訓。
  • 對於工作效率排名前三的員工給予物質獎勵,鼓勵大家提高工作效率,而不是比拼無謂的加班時間長短。


範小碗


請問到點不下班有什麼好處?給錢、給吃、給喝?如果啥也不給,為什麼到點不讓下班?你來說說你的大道理給我們聽啊,自私的老闆千篇一律,就是都喜歡壓榨、欺負員工,拿十塊錢的工資,非要求給幹一千塊錢的活,你也不想想你的錢是金子做的嗎,如果付出和得到不成比例,員工必會反抗,最後你就剩光桿司令了,公司宣佈倒閉。


寶寶jiao


按勞動法規定,只要給他們發放平時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加班費,他們肯定願意加班。


亮劍3549


你應該考慮怎樣在員工正常值班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甚至是更多的任務,而不是考慮讓員工加班。你以為加班好玩呀!無故加班能讓一個企業加報廢。首先老闆多付工資不說,還浪費人力,財力,違反勞動準則。效率是用最少的人,幹最多的事,花最少的時間,創造最大的價值。不是隻有加班做樣子給人看的,看上去很努力的人,實際上都是一種視覺假象,做作虛偽。

真正幹實事的人,都沒有時間考慮你所考慮的問題。



人都有毛病


毛主席說: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各級領導同志務必充分注意,萬萬不可粗心大意。你們公司就是政策和策略沒有制定好。好好學學毛主席的論十大關係,要想讓馬兒跑的快還不給它草吃,要想讓雞多生蛋還不給它料吃,哪有那麼多的好事。


超越Dj


每半年 將所有利潤分紅一次 能做到嗎 到時員工會因為沒有加班而緊張


I天啟者I


一、效率為先,加班為後

面對題主的問題,我建議要視情況分析:

1.如果員工都能夠按照既定節奏完成工作,就沒必要強制要求員工加班,否則只是為了加班而加班,沒有實際意義。

2.如果公司的任務比較重,確實需要加班完成,那麼可以通過一定獎勵的方法鼓勵員工留下來加班。

二、加班不是目的

首先,我們需要肯定的是,加班不是目的,高效率完成工作才是。

如果為了加班而加班,強制留下員工,會導致效率低下。

在員工看來,不管是否完成任務,都要加班,那麼不如直接拖延工作進度好了。

我有個朋友公司就這情況,其實他們公司業務並不飽和,員工按照正常節奏就能搞定手頭工作。

但是他把自己的焦慮轉移給了員工,覺得員工不加班,一到點就走人,沒有一點幹勁。

出於這樣的考慮,他雖然沒有出明文規定,但是開會屢屢批評一到點就走人的現象,導致員工只能迫於“淫威”留下來加會班。

看到這種情況,他倒是挺開心的,但是員工工作效率就低了,一件事明明一個下午就能夠搞定的,硬是延長到一天。

如果因為業務量增大,確實需要員工加班,我們最好採取“獎勵機制”,其實也就是給加班費,工作最重要的是“人”,所以要善待好員工,公司能夠賺多一點,也不妨多分一些給員工。

員工才會與你站在同一陣線上,而不是“對立面”,覺得老闆就是來剝削他們的。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我已經服務過的一家公司,他們老闆傳遞的觀念就是“我們是要從市場上一起賺錢,而不是從員工身上省錢”。

因此,他特別捨得給員工加班費,很多員工反倒會替老闆著想,偶爾加一兩次班不會去計較加班費。

三、合理給獎勵

當然,加班費不是隨便給的,要保障大家有加班的積極性,也要保證員工不會為了拿加班費故意降低效率。

1.正確評估工作量

作為老闆,你必須正確地評估每個員工的工作量,如果工作量並沒有超負荷,應該要求指定時間段完成,而不是盲目給予加班寬限。

這是保持工作效率的基礎,讓員工在8小時內優先解決工作,而不是留到下班後。

2.設置梯級獎勵

除了正常的基礎加班費外,我建議根據參與項目的貢獻度以及完成時常設置額外梯級獎勵,貢獻越大,用時越短,那麼能夠獲得的獎勵越多。

用梯級獎勵,來保證大家朝同一個目標“高效完成”前進。

我是@螺螄姐聊下班後,一個不務正業的職場老阿姨,專注研究八小時外副業,歡迎關注我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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