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美豔少女神祕死亡,至今無真相,死時臉上帶著小丑的笑容

小說:美豔少女神秘死亡,至今無真相,死時臉上帶著小丑的笑容

況且,說她整日穿黑色衣服本身是一種謠傳。在戈登少校去世後,她或許穿過一陣子黑衣服,但她並不偏愛黑色。她生前留下來的那麼多照片中,穿黑衣服的時候很少。

當年的紙媒匯聚精英,力量強大,資源豐富,做什麼都搶到警察的前面。

比如他們先找到了羅伯特的住址,第一個登門告訴羅伯特老婆,「你老公 XXXX……」,然後在報道中描述了他老婆的錯愕。

最不可原諒的是,《洛杉磯觀察報》的記者比警察更早地聯繫到了伊麗莎白母親菲比。為了能從她那裡獲取更多關於她女兒的事蹟,那個記者竟然在電話中騙她說,伊麗莎白贏得了選美比賽。

等他們從一個「自豪的母親」那裡套取了足夠的信息後才坦白,她的女兒其實是被謀殺了。當時另一個記者都看不下去了,在旁邊罵他混蛋。

此後,為了始終掌握獨家新聞,他們欺騙菲比,會免費提供酒店和機票讓她來洛杉磯配合警方調查。但等菲比一下飛機,他們就把她藏在酒店裡,不讓警察和其他媒體找到。

兇殺的動機:情感糾葛還是萍水相逢?

一個再平凡不過的清晨,一具破碎的人體擺成性暗示的姿態,在路邊被發現。受害者是一名三流好萊塢影星,有著「白瓷」一般的白皙皮膚,被稱作軍營甜心,經過種種經歷,後人稱她為「黑色大麗花」。

到底是熟人所殺,還是路人見色起意?是誰在那個深夜,用刀劃開一個年輕女子的嘴角,盡情享受她最後一刻的恐懼和絕望? 是誰在那個清晨製造了一個驚恐的惡作劇和一個反人類的作品,給全社會帶來恐慌和憤怒?

我結合書籍、報道、紀錄片、博客、論壇等資料,通過交叉印證,整理出一個我認為比較接近真相的案情經過。

由於本案聚集了全國媒體的目光,警方是花了大力氣查案的,至少從表面看是如此。

在調查初期,洛杉磯警方和其他部門共派出了 750 名調查員參與此案。

在數週內,他們詢問了超過 150 名男性潛在嫌疑人。

由於懷疑嫌疑人有醫學背景,警方曾排查了附近南加州大學醫學院的所有師生,也沒漏掉學牙醫的那些。

為了找到作案第一現場,他們在洛杉磯大量民宅中進行挨家挨戶的地毯式搜索。

某個市議員懸賞金一萬美元徵集對警方有用的線索(1940 年代的一萬美元相當於今天的十多萬美元。)

在高度受關注的情況下,有 60 多人前來警局自首,其中甚至有幾個女性。

一些人的謊言太容易被揭穿,比如有人聲稱和伊麗莎白熱戀的時期,其實伊麗莎白那會兒還遠在波士頓讀小學。

還有一些就是精神病人了。比如有人聲稱有 1000 個拉小提琴的小人在追著他跑。

也有不少人向警方供出自己的父母、親屬、朋友。可顯然,警察在調查之後,不認為他們中的任何一個真的是兇手。

最終留在警方的嫌疑人名單上的有 25 人。隨著時間推移,有人被排除嫌疑,移出名單,又有新的人加入名單,但警方始終找不到任何有力證據逮捕其中任何一個……

我的看法

我認為本案中兇手和受害人的關係可能存在兩種情況:

一種兇手和伊麗莎白相識,且有情感糾葛。他對屍體的毀壞顯示他對伊麗莎白本人充滿仇恨。他把屍體以這種侮辱性的方式公開,是希望世人都知道伊麗莎白有負於他。這也是為何警方一開始就從和她有過交往或者約會的男性入手。伊麗莎白半年中約會那麼多男性,時常挑逗他們,獲取些小恩小惠,卻無意滿足他們的慾望。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

另一種兇手和伊麗莎白並不相識,或只是萍水相逢。他挑選伊麗莎白只是因為剛好遇上了,且符合他尋找的類型。他對屍體的處理和公開是為了尋求刺激和滿足獨特的性癖好。伊麗莎白對陌生人警惕心很低,且當時無家可歸,很可能會坐進任何男士的車裡。兇手並沒有針對伊麗莎白個人的犯罪動機。只要符合一定條件,比如女性、年輕、性感,都可能成為受害人。殺手可能只是根據作案便利性,挑選了她。這一類也通常是連環殺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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