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我市企業復工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江北產業集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大橋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斷疫情傳播,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我市企業復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復工前要求

1.成立機構。切實履行防疫工作的企業主體責任,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疫情防控領導工作小組,形成應急處置、信息報送、安全防範等工作機制。

2.制定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項防控措施均需細化並責任到人,方案報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或開發區管委 會備案,方案中應包含出現疑似病例以後的應急處置預案。

3.人員管控。在疫情未解除之前,所有現在疫情重點地區及較重地區員工均不得返蕪。對其他即將復工人員進行登記造冊,詳細記錄旅行史、接觸史及健康狀況。

4.殺菌消毒。復工之前,對廠區內各類場所做好徹底殺菌消毒。

5. 物資儲備。做好各類應急和預防物資的儲備,主要包括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護用品,儲備量需要滿足復工後的日常需 求。

二、企業復工後要求

1.測量體溫。每天對全體員工進行體溫測量不少於兩次,對企業內可能出現的疫情問題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2.佩戴口罩。全體員工需全時佩戴口罩。

3.殺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後均需對廠區內包括車間、 電梯、食堂、會議室、宿舍等公共場所進行殺菌消毒處理,並建立消毒臺賬。

4.分散用餐。所有人員分散用餐,嚴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開窗通風。辦公室、生產車間、宿舍、食堂等公共場所一律不得啟用中央空調,保持開窗通風。因特殊生產工藝必須使用 中央空調的,必須做好空調消毒和人員防護措施。

6.應急處置。一旦發現員工出現乏力、發熱、咳嗽等呼吸道 疾病症狀時,及時撥打120 送往發熱門診進行排查診治,最大限度減少突發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

7.員工管理。加強員工教育,督促員工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指 揮部各項管理規定。

8.日常登記。建立人員及車輛進出登記臺賬,配合相關部門 開展疫情排查和報送工作,嚴禁外來人員入內。

三、工作要求

1.責任到位。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堅決落實屬地責任, 成立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組,對企業復工前的疫情防控情況進行現場驗收,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不允許復工,符合條件的企業每天安排專人進行督查,確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復工工作平穩有序。

2.宣傳到位。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加大宣傳引導和指導, 確保企業思想上高度重視、措施上科學有效、機制上運轉順暢。 廣大企業須在內部微信群、顯示屏、廣告欄等場所對全體員工進 行防疫宣傳,並積極配合防疫部門開展相關宣傳教育,確保宣傳教育無死角、全覆蓋。

3.保障到位。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做好復工企業的人員、 設備、原料、資金、物流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切實幫助企業解決 在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4.督查到位。市指揮部督察組將對各縣(市)區、開發區企業復工防疫情況定期開展督查,一旦發現疫情防控不力、措施落 實不到位或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將視情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聯繫電話:3838755

蕪湖市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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