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法院党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现涪城法院就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作如下调整:

一、即日起,涪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立案大厅、法官会见室和信访接待室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需向涪城法院申请立案的,通过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www.scssfw.gov.cn)、四川法院诉讼服务APP(安卓手机用)或“四川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可将立案材料邮寄涪城法院(寄:绵阳市绵安路43号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务必注明准确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

三、疫情防控期间,群众需要递交诉讼材料、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的,可通过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热线、“四川移动微法院”“涪城法院”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进行。

四、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申诉信访可通过12368热线,或者将信访材料邮寄涪城法院,本院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登记、处理和回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涪城法院全体干警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真诚服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各项诉讼权利。希望广大群众理解与支持,让我们共同携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涪城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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