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附四川瀘沽湖居住人員外出事宜)

涼山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附四川瀘沽湖居住人員外出事宜)

通知

四川瀘沽湖景區仍處於封閉狀態,暫不開放。居住在四川瀘沽湖景區內,需要外出工作的人員,請讓所在單位出具公函,發到四川瀘沽湖景區工作郵箱內([email protected])。我們收到後會對外出人員進行體溫檢測,確認無異常情況後,予以放行。

如有其它疑問,請撥打四川瀘沽湖景區管理局電話:0834-6390322、0834-6390302進行相關諮詢。

涼山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2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一級響應要求,為維護全州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加強村(社區)網格化管理,對可能的傳染源要找得到、管得住、服務好。2020年1月10日以來從武漢等疫區入涼人員須到村委會(社區)登記,並居家觀察14天。居家隔離期間,一旦本人或家人出現發熱、乏力和乾咳等呼吸系統症狀,應立即戴上口罩到指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二、公眾到醫療機構就診,應主動如實告知醫務人員自己旅居情況;確診或疑似病例應全力配合有關機構落實傳染病的調查、樣本採集、檢測、集中隔離治療等防控措施,配合疾控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如實告知近期直接接觸人員等情況,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故意提供虛假情況的要承擔相應責任。

三、推遲中小學幼兒園(含民辦)春季學期開學時間,具體開學時間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未通知前各學校一律不得擅自開學。各類學校及校外輔導機構一律不得組織或變相組織補課、答疑、輔導、研學(綜合)實踐、競賽展演等各類聚集性活動。

四、暫停各類群體性聚集活動,暫停開放景區景點,暫停開放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紀念館等公共文化體育場所;暫停開放網吧、遊戲廳、影(劇)院、洗浴、茶樓、KTV、兒童遊樂設施、健身房、室內游泳場(館)等娛樂場所,暫停一切文化、旅遊、體育聚集性活動;禁止群體性聚餐(含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

五、儘量減少外出,避免到封閉、空氣不流通的公眾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外出正確佩戴口罩,自覺將廢棄口罩進行毀損並按有害垃圾處置。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定時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開展全民清潔掃除,剷除病毒滋生和傳播土壤。保持安全飲食習慣,不購買和食用野味,儘量避免接觸或養殖野生動物。

六、暫停城市中心城區活畜禽交易及宰殺經營行為,實行活畜禽定點宰殺、集中檢疫、白條禽(肉)上市。清空交易場所內活畜禽,並按衛生防疫要求對交易場所、設施設備進行清洗消毒。活禽宰殺設施等要符合動物防疫、衛生等相關要求,實行封閉管理,並與銷售區域實行物理隔離。

七、旅行社暫停經營活動,不再組團收客,已經組團的一律取消。目前如還有在行程中涉及湖北、廣東、重慶進入涼山的遊客信息,各旅行社和平臺公司必須向屬地文旅部門報告。非旅行社組織的散客請各自到住宿處屬地社區(村)報告自身信息情況。各縣(市)要積極為湖北等滯留遊客提供定點食宿、就醫就診等便利,主動對接服務。

八、全州各汽車客運站暫停所有省際客運班線和客運包車;公共交通工具(長途汽車、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所有司乘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對不佩戴口罩的乘客予以拒載。

九、在州、縣(市)主要出入口、高速公路口等地設置聯防聯控檢疫點進行體溫檢測,所有進入人員需佩戴口罩,主動停車配合接受檢測,如實回答詢問。

十、涼山州人民政府新聞辦官方微博“微涼山”每日發佈全州疫情信息,請公眾主動關注官方信息,不製造、不聽信、不傳播不實言論,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十一、群眾如有發現各級各部門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落實不力的,可撥打涼山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舉報投訴電話:0834—3290699。

十二、如有違反本公告的行為,由各級人民政府依法處理。

本公告自發布之時施行。

凉山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附四川泸沽湖居住人员外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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