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感覺服刑人員中不少是“二進宮”“三進宮”?

老蔣67115544


服刑人員為什麼會有不少是“多進宮”的?多進宮是指多次進入監獄去服刑改造。這與罪犯的人人因素和社會環境都有一定的關係,犯罪分子的再融入社會,重新獲得新生的壓力和困難挺大,所以才會出現一些犯罪的重複不斷。

01

從個人層面來看,服刑人員多進宮完全是自身因素所造成

一個人犯罪後,被決定處於一定期限的有期徒刑刑罰,那麼其就會有很長一段時間在監獄裡面服刑,長期在監獄生活的人,時長一長會成為制度化的改造犯;就是這些人因為適應監獄的改造規則,在內心裡面能找到存在感,不自覺的選擇此種生活方式。

有的犯罪比如盜竊和詐騙之類的,因為犯罪類型的職業性,不會讓一些罪犯屢教不改,反覆犯罪,在其內心已經把這種犯罪當作一種謀生的手段,即使受了許多教訓,仍然做不到及時收入和改變。

這在心理層面是確實存在的,有的罪犯在外面沒有親人和朋友,相反進到監獄裡面因為適應了改造的規則,相反混得如魚得水,這就會用自由換取生存,而這種外人看似不自由的事卻在內心真正釋放了他們的自由,是一種奇葩心理的體現。

02

從社會層面來看,因為服刑人員的社會包容度不高,所以容易再次犯罪

一個人犯罪過後,服刑記錄往往要伴隨一生,而且身邊的熟人基本知道他的實際情況,這就會讓大家有點故意遠離和躲避他們,他們即使出監獄了,但是人並不能完全的融入到新社會環境和生活中來。

時間一長,接納他們的還是以前的監獄朋友,隨時混在一起,想不再次犯罪都難。缺少社會幫教和心理疏導,以及出監獄後的幫教引導,往往在他們心情低谷時,或者遇到重大生活困難時,自然就重新走了犯罪的道路。

對多進宮的犯服刑人員,既需要從其心理解決問題,也需要從社會幫扶的機制上尋求一套科學有力的手段來幫助他們徹底融入社會。

結語

像盜竊類的案件,有的服刑人員初次犯罪可能還是未成年,但是一直反反覆覆,多進多出幾十年,有的甚至把初次管教他的警官都熬退休了,自己還在反覆的進出。

對多進宮類罪犯,有其普遍的心理和社會因素,需要一個系統完整的動態管理系統來監控和幫扶,才能取得持續性的改造效果,但目前來說是很覆蓋的。


悟法析律


不用感覺,很多人二進宮、三進宮、N進宮,這是事實。

作為律師,我的主要業務婚姻家事和刑事辯護,對這種現象有很清楚的瞭解。你上裁判文書網搜一下,很多被告人有前科,服過刑,蹲過監,受過刑事處罰。我手頭正在辦著一個案子,4個被告人,全部有前科。其中一個正在緩刑期間,一個上次刑罰剛執行完,一個上次因犯罪情節較輕免予處罰,還有一個上次犯罪正在查著,取保候審階段,又犯新罪,這次直接收監,一起辦了。

這四位都是經濟型犯罪,正經賺錢太累,犯罪的誘惑太大, 現在正在看守所裡反思,這次很難再得到緩刑,更不用說免予處罰,神仙律師也救不了,在裡面過年是板上釘釘的事。

我的當事人跟我說,號子裡的獄友們時常展望未來,問出去以後打算幹什麼。組織賣X的那位,剛剛23歲,乾脆麻利地說,老本行!販毒的那位,進去後胖了三十斤,說,不怕,出來後吸上兩克就瘦下來了。小偷小摸的更不用說,那位已經進去過5回了……

有些犯罪真的是很頑固,改不了,他也不想改。監獄改造真不是萬能的。它對部分犯罪人員有用,特別是那些本質上並不壞,因為一念之差、一時失誤、激情犯罪等等,他們剛出完那口氣、剛犯完事就後悔了,更不用說再改造上幾年。

比如那位酒後開車還撞了交警的,出來後連酒都戒了,更不用說酒後開車。

哪類人會重複犯罪,是有規律可循的,哪一位出去後有可能會復發,內行一眼就能看出個七七八八。這就彰顯了出獄後跟蹤和鞏固改造成果的重要性。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是給給以出路。想法兒讓他們就業,能夠自己養活自己,看到未來和希望。但就是一些好吃懶做的人,他就想通過歪門邪道撈快錢,那也只能在防範上多下功夫了。


潘衛霞律師


題主所講,確實有這種現象,當然這這種“二進宮”“三進宮”服刑人員只是少數。

為什麼這些人總是不思悔改,再度入獄呢?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服刑人員出獄後,不能適應社會,好逸惡勞,無法自立謀生,最後又重走犯罪老路。

筆者曾經從事司法警察工作10年,見過不少“回頭客”,這些人從小就沒有得到好很好的家庭教育,上學後又不喜歡讀書,早早都輟學走向社會了。由於認知本身有問題,再加上好逸惡勞,又沒有一技之長,便幹起了一些違法犯罪的勾當。當服刑期滿後,迴歸社會後,發現自己找工作更難,因為他們無法洗白自己的過程犯罪史,於是便又重走老路,再度入獄。

第二,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在服刑期間會結識“同道”中人,為日後再度放獄埋下伏筆。

正常人都會有社交往來,正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在監獄服刑期間,有些犯人會建立新的社會關係。試想,根據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原理,那些意志不夠堅定,認知分辨力較差,且品行低劣的服刑人員,就很容易被一些慣犯所同化。這些人出獄後會相互投奔,然後在一起再度違法犯罪。凡是有過“二進宮”歷史的人,根本就不再乎多進幾次,因為他們已經失去了正常人應有的自尊心。

第三,失去親情的關愛,沒有了家的歸宿,再遭遇社會排斥,很容易走回頭路。

有些“二進宮”的服刑人員,由於其重複犯罪,很容易失去家人和身邊親戚朋友的信任,既而與之斷絕往來關係。當這些人出獄後,生活圈子會非常小,往往是他們在監獄中認識的同道中人。如果他們找不到工作,或者又不願意靠出力去謀生,很容易在遭遇社會排斥的情況下再度重操舊業。對於一些多進宮服刑人員來說,監獄成了他們的“家”,畢竟那裡有他們可以棲身之所,還有可以果腹的伙食。

結束語:對於多次進監獄的人來說,往往已經沒有了正常人的積極心態去面對人生,在他們的心理世界往往晦澀成份更多。扭曲的人格,錯誤的三觀,頹廢的狀態,成了他們人生的主旋律。雖然監獄也有教育,但是有些教育並不能改變人性,當環境適合這些人如臭蟲一般滋生時,他們便會就那麼骯髒地苟活著。


寒石冷月


1、有些人犯罪,是一念之差。這些人改造後,危害社會的可能性較少。重複犯罪微乎其微。

2、還有一些人骨子裡就帶著犯罪基因,關了放,放了關,二進宮,三進宮,成了家常便飯。

3、還有些人改造後,準備金盆洗手,可是到社會上處處受歧視,再加上沒有地方就業,乾脆破罐破碎,又踏上犯罪道路。

4、犯罪分子的改造,是一項綜合系統工程。除了監獄改造,還需要社會方方面面的幫扶,才能有效地阻止他們重新犯罪。








西京四少


二進宮和三進宮的人,有多方面原因,有的人不思悔改,目無法紀,隨心所欲,是個永不改悔的人,也有一部分人是社會關愛不夠,家人瞞怨,受人冷眼看待,在走頭無路之下,重新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對刑滿釋放人員需要社會及家人和社會人員的幫助關懷,讓這些走向陽光,走向社會,為社會貢獻,利國利民。


從頭一次得到


雖說監獄服刑是為了改造,但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被改造,都能悔罪悔過,重新做人,二進宮,甚至三進宮,這也確實都存在。

從數據統計來看,盜竊罪、詐騙罪、開設賭場罪、販賣毒品罪、妨礙信用卡管理罪等侵犯財產型的再犯罪數量較多。對於這些財產性犯罪案件,與刑滿釋放人員的生存狀態、生存方式密切相關。不少刑滿釋放人員出獄後處在社會底層,沒有固定的工作,沒有穩定的收入,生存狀態不佳,導致其走上再犯罪道路。當然, 還有部分是因為這些人員自我意志力和抵抗力差,容易受到不良影響,被二次感染。

根據統計,無業刑釋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率為12.40%,而就業刑釋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率僅為0.89%。想要解決這些問題,確實也是相對困難。不管是從我們監獄的改造方式、改造理念,社會對於刑滿人員的接受度和幫教層面,刑滿人員自我心理塑造等等各方面都需要加強。


葉律師


那個地方改造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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