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酷刑和西方酷刑相比,哪個殘忍一些?

冷靜的帥鍋


中國古代酷刑與西方酷刑比對,我認為萬事萬物要從根源論起。首先酷刑都是人制定而施實,這又追根到了人類。東方人,西方人同屬地球人類,只是膚色,體形外貌等表面差異,而生命運行體制是一樣的,都是有思想的動物即是高級動物一人。

酷刑是由有思想的人類創造發明,目地也是相同:懲罰一類人,震懾另一類人。是人類進步的悲哀,也是人類進步的標杆,原始社會以前是沒有"酷"刑的。所以得岀的結論是:東西方酷刑各有秋色,無謂誰重誰輕。都是從肉體生理上,靈魂精神上折磨震懾。只是不同地域不同年代有不同的方式方法不同的刑具罷了。

這是我的觀點,不知大家認同與否。


吉祥草工


中國古人的智慧獨步天下,直到今天都仍然有很多值得現代人學習領悟的東西。至於刑罰,西方和中國相比從來就不是個。有些東西真的說不下去,我在這裡給大家舉一個皇帝對待親兒子的例子,由此可見一斑。兩晉南北朝時期有一個由羯族建立的短命朝代,國號後趙,它的第二任皇帝叫石虎。這個人在選擇自己接班人的時候絕對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史書記載,石虎說,”我要用三斛純淨的灰的洗滌一下自己的五臟六腑,要不然我怎麼會老是生惡子呢?“基於這個原因,他立了自己最小的兒子石世做了太子。理由是石虎經過統計,他的兒子一般到了二十歲左右就想殺他,而這個石世只有十歲,再過十年,我也老了,就隨他去吧。

在石世之前,後趙的第一任太子叫石遂。皇帝石虎沉迷於酒色,所以國政大事一般交給石遂處理。但是石虎喜怒無常,石遂有事稟報時,他老子說不要用這些說小事來煩我,石遂隔一段時間不像他彙報工作,又責問為什麼事情都瞞著他。為此鞭打杖擊太子石遂沒少挨。於是石遂策劃弒父造反,結果事洩。全家二十六人被殺並被塞入一棺。
石遂的下次算是不錯的了。接下來的太子叫石宣,也是個荒淫殘暴之人。(石虎確實得洗洗五臟六腑)石宣恐怕是古往今來死得最慘的一個太子了。他殺了石虎最喜愛的兒子石韜,並且計劃在石虎來弔唁的時候把老子一起殺掉。天不絕石虎,石宣和石遂一樣,計劃暴露,那麼這一回,要滌盪肚子的石虎是怎麼對待石宣的呢?石虎命人拔光石宣的頭髮,割斷他的舌頭,砍去他的手腳,挖去他的眼睛,剖開他的肚子,最後,命人用繩子穿住石宣的下巴,用轆轤吊到柱子頂端,四面放火,活活燒死了石宣。石虎仍不解心頭之恨,又命人把屍灰分撒在各十字路口,讓萬人踐踏,任隨風揚散。

不說了!


禪行無疆


歐洲古代的酷刑更殘忍,尤其是教會掌握話語權的時代。中國古代的酷刑分為兩類,一類是審訊的用刑,一類是處罰的用刑。審訊的用刑一般會暫時造成受刑者肉體的劇痛,但不會造成永久性的傷害,比如夾棍。處罰類的則要看觸犯法律的輕重,從暫時性杖刑到永久性的五刑。比較特殊的是杖刑,既可用於審訊,也用於對輕微犯罪的處罰。用刑的權力有官府掌握,制度詳細,標準統一。多用於對具體民事、刑事案件的處理。相比下歐洲中世紀時代,實際權力掌握在教會手中,主要用來處罰所謂的宗教犯罪,目的是強制受刑者接受教會的觀點,用刑方式也很殘酷,多數與火或燙有關。


夜風


中國的最殘忍,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

酷刑之所以被稱為酷,是因為它極盡殘忍之能事。但中國又和西方不同,因為中國自漢武帝獨尊儒術始,中國就已經變成了禮儀之邦。所以中國人對臉面、尊嚴是極其看重的,所謂的“士可殺不可辱”正是由此而來。因此中國在制定酷刑的時候,比起西方不但在生理上極盡殘忍,在心裡上同樣也是將一個人平時所看重的一切臉面、尊嚴、貞烈、禮節等等全部摔在地上碾碎。以此將一個人從裡到外的徹底擊敗。


蘭花逐夢


殘忍的判定,應該是按痛苦的程度和時間還有痛苦的均衡度來衡量的。

終極結果都是死亡,所以從結果上來對比也沒什麼意義,無非就是死亡前的折磨。這在古代,用受刑者痛苦的狀態來給力其他人以警示!所以,受刑者的痛苦程度越大,延續的時間越長,殘忍程度越高!

所以就中國和西方的刑罰來看,中國人的更殘忍,因為西方刑法講求暴擊,讓人瞬間死亡,瞬間恐懼!而中國的刑罰則講求折磨,讓受刑者延續那樣的痛苦!


十分鐘讀一本書


1757年3月2日,達米安(Damiens)因謀刺國王而被判處“在巴黎教堂大門前公開認罪”,他應“乘坐囚車,身穿囚衣,手持兩磅重的蠟燭”,“被送到格列夫廣場。那裡將搭起行刑臺,用燒紅的鐵鉗撕開他的胸膛和四肢上的肉,用硫磺燒焦他持著弒君兇器的右手,再將熔化的鉛汁、沸滾的松香、蠟和硫磺澆入撕裂的傷口,然後四馬分肢,最後焚屍揚灰”(《達米安案件》,372~374)。1757年4月1日的《阿姆斯特丹報》描述道:“最後,他被肢解為4部分。這道刑罰費了很長時間,因為役馬不習慣硬拽,於是改用6匹馬來代替4匹馬。但仍然不成功,於是鞭打役馬,以便拉斷他的大腿、撕裂筋肉、扯斷關節。 “據說,儘管他一貫滿嘴穢言,卻從未褻瀆過神明。過度的痛苦使他鬼哭狼嚎般地喊叫。他反覆呼喊:‘上帝,可憐我吧!耶穌,救救我吧!’聖保羅教區的牧師年事已高,但竭盡全力地安慰這個受刑者,教誨在場的所有觀眾。” 現場監視官員布東(Bouton)留下了這樣的記載:“硫磺點燃了,但火焰微弱,只是輕微地燒傷了手的表皮。劊子手便捲起袖子,拿起專為這次酷刑特製的約一英尺半長的鐵鉗,先後在右邊的小腿和大腿上撕開兩處,然後在右臂上撕開兩塊肉,接著在胸部撕拉。劊子手是一個彪形大漢,但要撕扯下肉塊也不容易,因此他在每一處都要撕扯兩三次,而且要擰動鐵鉗。他在每一處撕開大約6磅肉的傷口。 “被鐵鉗撕扯時,達米安雖然沒有咒罵,但卻聲嘶力竭地嚎叫。他不斷地抬起頭來,然後看看自己的身體。那個劊子手用一個鋼勺從一個鍋裡舀出滾沸的液體,胡亂地澆注每一個傷口。然後,人們把挽馬用的繩索系在犯人身上,再給馬套上韁繩,把馬分別安排在四肢的方向。 “法庭書記員勒·佈列東(I.eBreton)先生幾次走近犯人,問他有什麼話要說。犯人每次都表示無話可說。每受一下刑,他都嚎叫:‘寬恕我吧,上帝!寬恕我吧,老天爺!’聲音彷彿出自地獄。儘管疼痛無比,他仍不時地昂起頭,勇敢地看著自己的身體。幾個人緊緊地拉住捆他的繩子,使他痛苦萬分。勒·佈列東再次走近他,問他有什麼話要講。他回答說:‘沒有。’幾名懺悔神父分別走近他,對他說了一陣子。他主動吻了伸向他的十字架,張開嘴反覆說:‘寬恕我吧,上帝。’4匹馬分別由4名刑吏牽引著,向4個方向拖拽四肢。一刻鐘後,又重新開始拖拽。最後,經過幾次嘗試,不得不對馬拉的方向做些改變,拉手臂的馬向頭的方向拉,拉腿的馬向手臂的方向拉,這才扯斷了臂關節。這樣拉了幾次,仍未成功。犯人抬起頭來,看著自己的身體。刑吏又增加了兩匹馬,與拉腿的馬套在一起,但還是沒有成功。 “最後,劊子手桑松(Samson)對勒·佈列東說,毫無成功的希望,因此請他問問尊貴的老爺們是否願意讓他把犯人砍成幾段。勒·佈列東從市中心回來,下令再試一次。結果是,役馬頂不住了。其中一匹拉腿的馬倒在地上。神父們又走過來,與犯人說話。我親耳聽見他對他們說:‘吻我一下,先生們!’聖保羅教區牧師畏葸不前,於是德·馬西里先生匆匆地從拉著右臂的繩子下鑽過去,吻了他的前額。劊子手們圍了過來。達米安對他們說,不要咒罵,快執行他們的任務,他不恨他們,他請他們為他向上帝祈禱,請聖保羅教區牧師在做第一次彌撒時為他祈禱。 “接連試了兩三次後,劊子手桑松和先前使用鐵鉗的劊子手各自從衣兜裡掏出一把匕首,不是去切斷大腿關節,而是直接在大腿根部切割身體。4匹馬一用勁,拖斷了兩條大腿,即先拖走了右腿,後拖走了左腿。然後對手臂、肩膀等如法炮製。劊子手切肉時幾乎剔到骨頭。馬先拖斷右臂,然後拖斷左臂。 “四肢被拖斷後,神父們走過來要對他說話。劊子手告訴他們,他已經死了。但我卻看到這個人還在動,他的下顎左右移動,似乎在說話。有一個劊子手甚至說,稍後當他們把軀體扔到火刑臺時他還活著。四肢上的繩子也解了下來,四肢被扔到火刑臺上。用長長短短的木柴覆蓋住軀體和殘肢,然後點燃了混雜在木頭中的柴草。 “遵照敕令,一切都被化為灰燼。到晚上10點半,在餘火中發現了最後一片需要燒燬的東西。焚燒肉片和軀幹大約用了4個小時。官員們(包括我和我的兒子)和一隊弓箭手在廣場上一直待到將近11點鐘。

真的是各有千秋,不過中國的酷刑更為花哨一些。






音樂澎湃君


中國古代酷刑的目的主要是“懲前毖後,以戒來者”,起到一個殺雞儆猴的作用,因此注重對民眾展示刑罰的殘忍度;而西方的酷刑則是“代表上帝懲罰罪行”,對受刑者來說十分殘忍。在中國古代致死的酷刑中,凌遲毫無疑問是最惡毒的。經驗豐富的劊子手能把人割幾百甚至上千刀人卻不死,而每次下刀時,受刑者痛苦的慘叫聲,對圍觀的吃瓜群眾來說絕對是一場效果極佳的普法教育課。同是“慢刀子”殺人,西方的十字架刑,對受刑者造成的痛苦,則是剮幾千刀也比不了的。受刑者被用釘子釘死在十字架上,釘子牽動手腳的受傷神經而引發劇痛,重力又不斷利用人體的弱點,造成漫長而又痛苦的死亡過程。其實無論哪一種殘酷,對於被行刑人來說都是一樣的。這些酷刑單是看一看都能讓人後背發涼,難以想象古代那些被施以酷刑的人,是一種怎樣的絕望與痛苦?


江河日上


其實都差不多,因為在文明未開化的時候,刑法都是非常慘無人道的。統治階級為了便於統治,鎮壓叛亂都會採用很極端的手法懲治對手!中西方其實都差不多,許多人說中國的殘酷只是不瞭解西方的刑法而已!

刺刑

比如歐洲的刺刑,把犯人放到一個很尖的很粗的木棍上,讓犯人屁股坐上去,木棍從屁股刺入,從口中刺出,當然有些時候也會從胸部刺出,而且犯人還不會當場死去,因為沒傷到內臟部分,因此犯人一般要活活掙扎兩三天才會死去!



乳房鉗

這是專門針對女性的刑法,行刑前把鉗子燒的通紅,然後夾住女性的乳房,而鉗子前面的尖刺會刺入乳房,然後往外拉,把整個乳房拉掉!



銅牛

一個用銅做成的牛,把犯人放進牛的肚子裡,然後在牛的下邊燒好,犯人在牛肚自己活活被蒸死!



靈柩刑

這個我們經常在電影裡看到,記得有一期紀錄片就是專門講述的這個刑法,名字記不清了!它是模仿人體的模型做的一個鐵籠子,把人關在裡邊,一般這個籠子很小,硬塞進去一個人會很不舒服,而且放在陽光下暴曬,看著鳥或者動物來撕咬犯人!



火刑

這個應該都知道,把犯人活活烤死,伽利略就是受的這個刑法,這個在中世紀的歐洲非常普遍!



大概就知道這麼多,其實歐洲也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好,都是通過與野獸搏鬥而進化來的,能文明到哪裡去。而中國的就自不必說了,大家能說出來的就已經很多了!

還有哪些其他的酷刑呢,歡迎補充討論!


古樓殘卷


酷刑是人類歷史上最黑暗的一面,它對人性的摧殘、對人格的侮辱都令所有人為之膽寒。古代中國與外國雖然處於各自獨立發展之下,但不約而同地都發展出了酷刑,成了一個超越文化的世界性現象。不過雖然同為酷刑,但兩者之間卻有著很大的差別。

目的側重點不同

中國古代酷刑的目的主要是“懲前毖後,以戒來者”,起到一個殺雞儆猴的作用,因此注重對民眾展示刑罰的殘忍度;而西方的酷刑則是“代表上帝懲罰罪行”,對受刑者來說十分殘忍。

在中國古代致死的酷刑中,凌遲毫無疑問是最惡毒的。經驗豐富的劊子手能把人割幾百甚至上千刀人卻不死,而每次下刀時,受刑者痛苦的慘叫聲,對圍觀的吃瓜群眾來說絕對是一場效果極佳的普法教育課。

同是“慢刀子”殺人,西方的十字架刑,對受刑者造成的痛苦,則是剮幾千刀也比不了的。受刑者被用釘子釘死在十字架上,釘子牽動手腳的受傷神經而引發劇痛,重力又不斷利用人體的弱點,造成漫長而又痛苦的死亡過程。

對受刑者來說這種刑罰,不僅伴隨著疼痛,還有一些呼吸困難,更別說承受風吹日曬,脫水、飢餓、野獸等各種可能的情況,肉體與精神上的雙重打擊,顯然不如來幾刀痛快。

形式不同

中國古代刑罰多是夾棍、烙、鞭、杖、吊等手段,可謂簡單粗暴,雖然偶爾也有過呂后的“人彘”,唐朝來俊臣“請君入甕”式的怪招,但畢竟不是主流。

而且隨著封建制度的完善,許多慘無人道的酷刑形式也紛紛被廢除,比如隋文帝時期修訂《開皇律》,廢除了除絞刑,斬刑之外的所有死刑方式。把寬刑的理念進一步融入到當時的刑法中,死刑之下有流刑,徒刑,杖刑,笞刑。這在一千多年前的古代,算是很先進的理念了。

雖然到了元明清之際,刑罰要較前代嚴酷許多,但基本還算有章可循,並且在判刑時相當謹慎,比如凌遲主要是針對謀大逆, 逆倫等十惡之罪,對普通罪犯死刑主要是斬和絞,而且還發展出了立決和監侯制度。

相比古代中國,在進入現代化之前的西方人在形式上更富有邪惡的創意。在歷史上,無論是古羅馬時期,還是後來的封建時代,對人體施行酷刑的殘酷程度恐怕是中國專制王朝所不能比擬的。

比如古羅馬時期,有放野獸撕咬活人的獸決。

甚至到了近代工業文明開展的時期,西方人還創造性的發明了將受刑人堵在榴彈炮的炮口處,點火直接轟碎的炮決。讓人佩服他們腦洞大開的同時,背後不禁冒出一陣陣冷汗。

在我國古裝劇中,那些臨刑前,裝好漢般喊著“腦袋掉了,不過碗口大的疤,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的死刑犯,要是知道了西方處決犯人的方式,不知道會不會當場就嚇得昏死過去。

其實無論哪一種殘酷,對於被行刑人來說都是一樣的。這些酷刑單是看一看都能讓人後背發涼,難以想象古代那些被施以酷刑的人,是一種怎樣的絕望與痛苦?

好在近現代以來,隨著世界各國一致的譴責與禁止,反人類的酷刑漸漸退出歷史舞臺。對比著想一想,還是活在文明社會好啊。


半畝方塘的魚


其實都夠狠。只不過歐洲文藝復興後,天主教廷退出政俗事務,這事慢慢少了。中國一直延續到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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