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老了為什麼沒有退休金?

潘江倒海


這種說法有失偏頗。國家一直在努力推動養老保險一體化,2014年國家將新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併,形成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繳費非常靈活,而且還有特殊照顧政策,嚴格的說農民沒有退休金也是不正確的。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從每年100元到幾千元不等。不管是農民還是城鎮無業、失業人員都可以找到一份適合自己收入的繳費檔次。即使是低保家庭,養老保險的個人部分都可以有國家代繳。2018年享受低保代繳政策的貧困人口是2741萬人。

對於國家實施新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以前就已經達到60歲的老人,可以個人不用繳費,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待遇。

所以說,農民沒有養老金是不正確的。當然這部分養老金水平比較低,2018年1月1日的國家統一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是不低於88元每月。各個地方政府在中央財政補貼之外,還有一定的地方補貼。目前全國的基礎養老金標準普遍在100~170元之間。北京市高達800元每月,上海市高達1010元每月,預計這兩個地區2020年會繼續調整80~100元。

為什麼職工養老保險能領取三四千?而農民或不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居民,養老金只能領取一兩百元呢?這實際上是由於我們的社會發展還不到位導致的。

目前的養老保險待遇,主要是通過現收現付制的方式,讓年輕人繳納的養老金和財政補貼的資金,供養已經退休的老人。2018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5.11萬億元,支出4.46萬億元。只有30104萬參保職工繳費,離退休職工高達11798萬人。

而實際上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的人員數量高達15898萬人,他們的待遇主要來自於國家補貼。

如果國家能夠實現所有人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未來他們就都能夠領取職工養老金了。


暖心人社


農民交糧,俢地打壩整修農田,養活了所有城市幾十年,如今進城築起了高樓大廈,建就了繁華城市,成就了各種重點項目工程,如今沒房也沒有工資保障,東一天西一天靠打工為生。養老金少的可憐,合療越交越多,而看病越看越貴,報的多花的更多,作用不大,教育五花八門,義務教育,比起過去開支更多,已經難以承受,不知如今社會怎麼了。


謝謝62943


工人和職員當年有企業和單位交養老,當年公社大隊給農民無力交養老!公社是誰辦的農民理直氣壯的就要找誰要!交的公糧是無嘗的,購糧給象徵性低價錢,是硬任務,有吃設喝都得交用耒維持城市的低價口糧供應,黑市價一差成+倍,農民當年忍飢挨娥,現在老了應當補嘗!有些人是忘了良心!你先人拿糧本買的可是農民的血汗!農民不是人嗎?難道人還要分三六九等嗎?


用戶6834115778247


我是大車司機,曾經和我一塊開車來自農村的朋友,我總是勸他們繳養老保險,可是他們說還不如把錢存銀行呢。這就是說人的觀念不一樣,眼光短淺。等老了之後,他們看見你有養老保險就眼紅了。現在一些人總想不勞而獲,見利就想沾。整天裝得自己好怨好可憐,見不得別人比自己強。


寒冬1492


學習過毛澤東的《中國各社會瓜階級分折》嗎?早在1925年偉人己經講清楚了。工人和僱農才是無產階級。

農民有工地,工人一無所有。

人老了你農民的土地仍可以產生效益。工人是一無所有了。

所以別再糾結了。多讀毛主席的書,聽毛主席的話吧!


星光寶石163


問的好,這話如果讓專家回答必定條條是理,句句是道,我不是專家,但我認為,幾給國家種過地,納過稅,交過公糧的農民,都應享受改革紅利,享受政府發放的養老金,這不是無理耍求,而是落實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特徵。這是時代的呼喚。


從祖開源


農民交新農村醫保、社保(指養老保險)是最近十年的事情,而且,普遍的交,才是最近五年的事情。所以,現在農民老了,依然沒什麼退休金。因為,最少交15年,才能夠領取,醫保更長,至少25-30年才可以。

而且,農民在歷史上,一直到十年前,農民普通開始交醫保、社保開始,農民,一直就沒有醫保,也沒有退休金啊。

農民年輕時,靠自己種地、打工,養活一家人。自己老了,靠的就是,第一,年輕時存的一點兒兒;第二,兒女的贍養。

自古以來,均是如此。

現在開始交新農合醫保、社保,顯然是考慮到現在農村養老、醫療的窘境,以圖解決這一個問題。

相信,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以保農村醫保社保、城鎮醫保社保、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醫保社保三線合一,這個農民養老、醫療問題,一定能夠得到解決。

不過,這解決的過程,也至少需要二三十年,這期間老去的農民朋友,是得不到這個實惠了。


董江波


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確養老金是從何而來,不是國家開啟印鈔機印刷而來的,而是勞動者從自己的勞動報酬中積累的。城市裡的勞動者(工人)所創造的勞動成果,被企業(或者私營企業主)佔有,佔有者就要付給勞動者報酬,勞動者就要從勞動報酬中交出一部份作為積累(常說的交社保),除個人交的外,企業(或老闆)還要從企業的收入中交一部份勞動保險(社保),現行政策是交工資總額的20%,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後,就從這些積累中發放養老金。因此可以明確的說,養老金是勞動者自已的積累。

下面再說一下農民的養老金問題,農民從新中國建立以來,基本上是自已佔有勞動成果(1958年以後公社化時間是集體佔有,基本上是生產隊佔有,當時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1978年以後,農民又是自己佔有自已的勞動成果,除農業稅(公糧)外勞動成果完全自己支配,交給國家的購糧或進入市場的其它農副產品,都是經過商品交換形式等價交換的,國家及其他.群體沒有無償佔有過農民的勞動成果。因此勞動成果和積累都在農民自己手裡,養老金就應自己負責。

但由於我國農業生產條件差,農民收入少,積累也少,現在農村的不能勞動的老人,國家給予了適當補助(這不是養老金,是給老年人的生活補助,養老金還是要按新農保的規定自己交),現在農村己正式開展了新農保,只要農民自己交夠了一定的年限和金額,到老了仍然可像城裡的勞動者一樣領取養老金了。仍然實行多交多得,長交多得。只要明確了養老金是自已的勞動積累就心裡平衡了。


老轎伕29433357


對於老了以後的退休金的問題現在爭議頗深,也是一個社會關注的熱點。現在由於所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或者農村養老保險的標準不同,所以享受的退休金的待遇也不同,有的城鎮職工每個月就一兩千元,有的退休以後能達到七八千元的退休金。當然對於農民而言是沒有退休金的,農民只享受農村養老金,那就非常少了,一般在100元/月左右,最高的是上海市達到了1010元/月,其次就是北京市達到了800元每個月。



農民為什麼沒有退休金?退休金是指的工作一定的年限以後,然後到了退休的年齡能夠享受一定的養老的待遇,退休金一般是非常高的,但對於農民而言確實的沒有退休金。農業本身就是一個職業農民,也是從事農業的一個代名詞,但是從事農業的農民永遠不會退休,活到老幹到老,這就是農民的宿命,也是農民祖祖輩輩始終認可的無奈的選擇。如果說農民在用人單位裡工作滿退休的年齡是可以退休的,這才是退休金之說,但是享受退休金的農民是非常少的。

也許現在有人還在質疑,農民沒有退休金,是因為農民沒有交養老保險,但這個問題得從社會養老保險金的體制改革方面來說。社會養老保險金的交納是從1992年進行的改革,1992年以前退休的老工人或者老幹部等等,他們也沒有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但是他們也享受著優厚的退休金,而對於那以前的農民而言,他們現在享受的也就是100元左右的農村養老金。職業不分貴賤平等,工業,服務業,包括公僕等在內的都是一個行業,農業也不例外,從這方面來講對於農民而言就是一點不公平的。



也許有人還說農民有土地是無償的給予耕種,但是農民耕種的土地究竟有多少收益,現在糧食價格非常的低迷,種植糧食的成本卻非常的高,種子,農藥,化肥的話語權都在所謂的一些專家等企業的手裡面,農民只能認同接受這些成本的價格的制定並接受。所以不要懷疑農民分的那一點點的耕田,至少現在00後的農民基本上耕田也沒有了,有的耕田都是二輪延保以前的農民才分得的土地。

再從1992年進行的社會養老保險體制改革以後,農民才有了機會購買社會養老保險農民也可以參加就業崗位與就用人單位簽訂用工合同並與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這也是一個劃時代的改革,農民和城裡人有一樣的待遇,也有機會兒能夠購買社會養老保險並予以養老。現在我國正在鼓勵農民就業,並且強行的推行,用人單位必須給聘用的農民購買社會養老保險,並且繳納一定的社會養老保險金的押金。農民交納社會養老保險是從近幾年才大力推廣,讓農民自由的購買社會養老保險金,在以前都是有一定的條件限制的。如果說現在農民不購買社會養老保險金享受不到退休金。這一點對於農民而言也是公平的,因為現在的社會養老保險金是多交多得少交少得不交不得分配的原則。從這一點可以看出農民還有一畝地能夠優越於城裡人,畢竟現在社會養老保險金的公平待遇是一樣的,不分人的身份地位。



總之,對於農民沒有退休金,這要看農民的年齡的大小,對於1992年以前或者說2000年以前的農民,根本沒有機會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他們就已經到了退休的年齡了。要說這一部分農民有土地而沒有退休金就說不通了,因為職業不分貴賤。對於社會養老保險金面向農民進行交納以後,農民也可以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如果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的話,就不能享受到退休金,這是社會人人平等的一個本質的表現。總之現在農民比過去要幸福的多了,至少農民比城裡那些人的待遇是一樣的,而且還多了農村責任田,至少還有一些農村責任田經營的繼承權。所以看待農民沒有退休金這個問題應該全面的分析這個問題,看待這個問題不應該以偏概全,指定著農民那一點點的土地,或者是隻盯著城裡人那高高的退休金,只有付出才有回報。大家說是這個理不?敬請下方留言交流。關注頭條號:宗元三農堂!為你解說三農疑惑。


宗元三農堂


農民以土地為生,有地有一切是任何時代的實情,但在改革開放的環境中,房地產開發使在高經濟區域城市,更加突出有地有一切的價值所在,新形地主不斷湧現,泛低了邊遠地區和山區的不發達經濟區域的經濟發展,帶來了一定性的負面影響。使農民失去對土地的積極性作為,成為貧窮區域。國家為了利補農村環境,在六十歲以上有交足公糧的農民給於一定資金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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