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和他分手了,他現在也有女朋友,但還是被他威脅做一些事情,自己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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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你也不是個純情女子,既已分手了,而且男方已有老婆了,你為什麼不成家呢?你說每次都是被他脅迫的,請問你有什麼把柄在他手中?如與他鬧翻,他用這個把柄公佈與眾,會毀掉你一生嗎?我認為你為什麼不成家,其實你是相當樂意與他現有的關係繼續的。如你真心不願與他交往就應該暗中取好證據,上法庭告他(不敢他掌握的把柄對你都重要都不要怕)…:是禍躲不了,要想徹底擺脫他這有這條路可走。


用戶8669576061536


愛情這個東西,有句很火的話:始於顏值,陷於才華,忠於人品,痴於肉體,迷於聲音,醉於深情。分手之後,仍舊糾纏不清,或被糾纏,這就是愛情的緣故。

大道理先不講,闡述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我一個朋友,與一女同事,共事時日久生情,皆是為人夫婦,但彼此瞞著家庭深深的愛了六年。這個時間沒有一生之長,但卻也不短,在愛情裡來講,也算得上比較罕見。但是後來因為種種原因,還是分手了。或許是我朋友太深情,分手後面對女方的豪不聯繫的做法,心中很是痛苦。他內心深處總在想,為什麼這麼多年的感情,她可以無所謂。面對女方的這種做法,我朋友甚至拿出曾經一起拍的私照等去威脅她,以試圖喚回她,但是女方沒有屈服。

舉例來說,是想告訴苦主,面對這種情況,若非自己內心不堅定,也想藕斷絲連,那麼刪除一切聯繫方式,甚至以法律的形式去正式警告對方,才是你解決這個問題的正確做法。

何人無曾經?如何正確對待曾經,方是做人做事的首要。


侃侃而say


如果你已經和她分手,他也有女友,但還是被他威脅做其他的事情,其實這是騷擾,他是要付法律責任的。

說明你這前男友已經抓住了你的軟肋,估計也是有什麼把柄握在他的手裡,你也是不想公開你的這些隱私,你一直在退縮,忍耐才讓你的男友這樣的對你肆無憚忌的騷擾你。你就要分析自己和他有什麼不願公開的隱私,如果有這方面的難言之隱,你覺得礙於面子,也怕你男友把這些事情說出去。恰好你認為的這些事情,真好是你前男友所需要的,他就憑這點,他才認為可以掌控你,來威脅你。可以說他很瞭解你的內心活動,他才敢這麼做。其實說開了也沒什麼,你和她之間的隱私是在戀愛期間的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他用你一些過去不太光彩的事情來威脅你,那你要保留他威脅你的證據,不得已就報警讓警察來處理你和他之間的事,這其實是很好整治他的辦法。其次這時的你也要強硬一點,刪掉和他所有的聯繫方式,不要和他有一切的來往。還有要把這件事情告訴家裡人,如果自己上下班,晚上單獨外出要有家裡人的的陪同,也是為了保全你的人身安全。如果能離開和他在一起生活的地方,那你就離開,去另外一個地方生活一段時間。

所以我認為你下來要做的是,你首先要保留好他騷擾和威脅你的證據,不得已報警,讓法律來處理。刪掉和他一切來往的聯繫方式,不要給他留一點機會,還有是離開他去另外一個地方生活一段時間,希望能幫到你。


山峰7030


後面的評論都看了,說的都很有道理,這個女孩明知對方是渣男,而且還一直受到對方脅迫,仍甘願受辱,令人不可理喻。我原以為是女人心軟,顧忌名聲所致,看了很多朋友的評論,非常的認同,這當斷不斷,常年不斷,必有緣由,其一,心存好感,留有幻想,心並沒有死。對方稍有調撥,就頓生希望,那怕這渣男已有女朋友,或已經成家,一兩句甜言蜜語,就可以全部不顧的飛蛾撲火,而且堅信這就是愛情力量,這就是深愛。渣男之所以屢屢得手,不是靠個人優秀來吸引對方,就是他們不要臉面,靠威脅,過激的異於常人的手段,死死抓住對方死穴,屢試屢爽,而且次次得逞,玩弄與手掌之中,相比時刻關注對方,愛護對方更容易的多,輕鬆的多,對惡的縱容必將給自己,給家人帶來萬劫不復的境地。其二,有見不得人的把柄在別人手上,只能任其擺佈,招之即來,揮之即去。女人真正死心,產生厭煩心理,是不會屈服於任何淫威,兔子急了還咬人,何況人呢?所以目前這個狀況,第一種可能性極大,既然幾年都斷不了,還在深陷其中,還在執迷不悟,寧願受虐受辱,還相信這是愛情,還欣然接納,與其苦苦相勸,還不如就放手讓她走下去,成全他們,讓其好好的去品嚐渣男滋味,體驗體驗和渣男相處的日子。說再多無濟於事,只有等到傷心欲絕的那一天,直到追悔莫及,生不如死,才能讓她徹底醒悟,不撞南牆心不死,既然一直想撞,就讓其義無反顧的撞一次。如屬於後種,因有把柄在對方手裡,而長期遭受脅迫,並深感屈辱,又無力擺脫惡魔的糾纏,應當毫不猶豫的選擇報警,這些行為已經明顯的觸犯法律,應保留相關證據,只有通過公安的法律追究和懲戒,才能永絕後患。靠說服,靠感化,靠打動,只會讓渣男得寸進尺,有持無恐。

我以為,在戀愛中凡以威脅,逼迫為手段,逼對方就範,那怕說了一句,那怕就一次有暴力傾向,就應當判定是渣男無疑,就應遠離,就應當果斷中止。是戀愛,是相愛,是用心去愛對方,對愛情的態度,對愛情的尊重,對愛的方式,就是判斷一個人的品行,德行的重要標準,正常人會去威脅,會去脅迫一個愛自己的人嗎?


王麻子385


毫無疑問,姑娘,你碰上了一個渣男。

如果你們已經分手了,你有什麼把柄在他手裡呢?是你們之前的比較隱私一些的照片,還是什麼把柄?他只是威脅你,其實這樣的人,最膽小了,因為你的性子比較軟,他就來欺負你,真正的男人,是不會這樣子來威脅一個手無寸鐵的女孩子。假如他威脅和你發生關係,向你借錢之類的,這種事情就要絕情,對付渣男不可以心軟。最好把他聯繫方式都刪除,這樣也避免以後打擾你,假如他再來找你,你就報警,告他騷擾。他是不敢把照片隱私發到網上的,你可以放心,那是違法的。



如果,你還欠他錢什麼的,那就趕快還清,不要總是欠著別人,那樣不好。別人威脅你想必也是無奈之舉。


1234五六七


非常理解並同情您。

他這是一腳踩兩船;

他就是性騷擾。

他為什麼膽敢這樣對待您?

他是舊情未泯?

他是花花公子?

他是要以這個方式報復您?

您又為什麼落得如今這個場景?

您想過這些沒有?

僅僅因為您懦弱、膽小、好說話、好欺負?您優柔寡斷?您愛面子?您不敢聲張?

希望您仔細的思考,找出原因,才能夠對症下藥,袪除其病根。

陳群律師明確告訴您,他的行為是違法的,甚至可能涉嫌犯罪。

到底是一般的違法,還是涉嫌犯罪?

我列兩個法條,您自己對照一下看,必要時您到當地去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條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罪、猥褻兒童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陳群律師


另類君開講^_^

題主這個狀態讓我想起了張愛玲的一生摯愛胡蘭成。張愛玲愛他愛到很卑微,“就像角落伸出的小花”。

然而胡蘭成那個人渣都做了什麼呢?在和張結合後,四處撩妹大保健,還感染了性病,在與張愛玲分分合合的虐戀中,他還動手打張愛玲,最狠毒的是,他還扯斷了張愛玲的子宮頸,讓張終生不育,最後孤苦一人老死在美國的公寓裡,一星期後才被發現……

不是每個人渣都可以叫胡蘭成,而題主的這個男友,典型的男權思維,他是把你當做玩物,長此下去下場如何,恐怕是凶多吉少,建議題主保存他聯繫你的相關證據,以及你們之間在一起的物證、人證(不太好找,監控記錄也可以),必要的時候,訴諸法律。

祝安好!

另類君言盡於此,告辭!


另類文史


這樣的男人真是垃圾,分手後自己有了女朋友,還強迫前任做一些前任不願意做的事,對付這樣的人,就是報警,讓他受到法律的嚴懲。

可能你也被他的淫賊給嚇著了,不過不要怕,你越怕,他越變本加厲,這是吃定你了,真擔心他的現任,最後也會是一個受害者。

要想把他繩之以法,可以先告知家人,求得他們的幫助,如果幫不到你,可以留下他欺負你的有力證據,最好有威脅你的錄音,帶著這些證據,到公安機關告發他。

因為你們曾經是戀人關係,戀愛中也做過一些事,如果沒有有力的證據,他一狡辯,可能使事情糾纏不清,所以,具有說服力的證據才是最重要的。目前他只是滿足自己的私慾,不會傷害你的身體,他再約你的時候,可以拒絕,這樣就可以錄音留下證據,也可以當著警察的面打電話,這樣更有說服力。

總之,拒絕,堅決不要被他的淫威嚇著,要相信法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尊嚴和利益,希望你能早日擺脫渣男的糾纏。


曲阜星


我是“愛的解析課”,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第一,毫無疑問,你們此前的糾葛比較深,造成了現在這個局面。

不管是在物質上或是情感上,關係發展得比較深,糾纏交織在所難免。因為,分手之後,很有可能某一方在心理上不平衡、不甘心,所以想繼續石頭縫裡找油,千方百計延長收益或“挽回損失”。你可以檢視一下,如果說原來有某方面不平衡,比如他曾經在物質上付出比較多的話,為免糾纏,可以做一些補償……

第二,也許,你遇到了一個耍流氓的渣男,千萬要正確應對。

我說的第一點,是讓你對你們關係做一個反省,以此確定你自己是不是有某方面責任。但不管怎麼樣,我更多的判斷,他是一個流氓渣男,你要正確應對。否則的話可能會造成兩個結果:一是她無休止地糾纏你,而你無休止地容忍放縱,最後搞得越來越痛苦疲乏,甚至會惹上別的麻煩,比如他的女朋友反咬你一口,說你糾纏不放,這會極大影響你的正常生活。二是因某件事情激惹了渣男,讓他做出一些變態出格的事情,造成更大的不可補救的身心傷害。

第三,我說具體方法。

一是你可以先在情理的範圍內解決。比如找到雙方親人或者朋友,把這個事情說清楚,表明從此互不相連,也互不相干,讓別人也有個見證。如果說他有什麼問題,可以現場提出來,現場商量解決的辦法。除此之外,私下裡不聯繫、不交往、不討論。二是尋找法律的保護,千萬不要僥倖,這是必須的手段。如果說第一步不起作用,他人前鬼後地耍無賴,裝潑皮牛二,你要報案,讓警方對這個事有“底”,並且和某個警官保持聯繫。如果你為了怕“惹”他而不敢採取行動,事情只會越來越糟,真出事就是大事。

三是不要採取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解決辦法。不要私下和他去締結什麼契約,不要拿自己的身心做交易;不要藉助於網絡去曝光隱私,你很難把握有沒違法的界限;不要自己或求助別人採取過激的暴力行為去制止。

歡迎關注“愛的解析課”:專注心理情感領域二十年,海量案例精深分析,讓相愛的人更幸福,讓你愛的人也愛你。(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敬請告知)


愛的解析課


分手後還能被前男友威脅做事?天方夜談吧?說假話不臉紅哈?

如果前男友在與你分手後還能控制你為他做事,你又怎麼能夠與他分的了手?周俞打黃蓋,願打願挨吧,只是看前男友找其它女性流氓快活,你心有所不甘,想分又不捨!故發此語求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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