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去接房,開發商要求要預交一年物管費,不交費就不交房,請問這個合理嗎?

丁捷10


這個問題回答是肯定的,不合理。但房地產不合理的事多了,投訴的過來了?買房交了房款,房蓋好了,政府沒驗收,強制收房,你收不收?就我本人在瀋陽買房為例,17年2月買期房,8000一平,18年7月1日交房。交房時,園區景觀啥也沒有,臨時水電,政府都沒驗收。別的小區物業2.3元一月每平,我這2.6和誰說理去。都是不交一年物業費不給鑰匙,取暖費都給提前收了。唯一的好處是現在房價一萬四,五了。你賣好賣,但在買這價可買不回來了。咱們只能吐吐苦水,算計不過物業的。我們這樓開發和物業都一個老總。想物業好點,除非成立業委會,自找物業公司,但是前物業阻力不小,太難了。


1醉解10000愁


暢談關於裝修的那些事,分享裝修各種經驗和知識。大家好!我是暢談裝修,關注我即可瞭解更多關於裝修的那些事!

不合理!

拿新房時,開發商要求預交一年物管費,不交費就不交房,明知這個是不合理的,但卻沒有任何辦法。作為購買者你可以選擇不交錢和不拿房,開發商是不會催你來拿房的,但只要來拿房就必須要交一年的物管費,不管是在開發商那裡拿房,還是後期在物業那裡拿房,結果都是一樣的,是不會改變的!


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一般會規定物業費的繳納方式及時間,雖然說表面上是可以進行選擇的,但實際購房中是沒有選擇的,而且就算寫了三個月,等到真正拿房時就會變成一年的,有些地方更厲害,直接是一年物管業和兩年採暖費,不交錢就別想拿房,找誰也沒用。而且這個事並不是說哪一個小區是這樣的,而是大部分小區都是這樣的操作,活生生的影變成地產行業的潛規則,因為這樣對於房地產開發商和最開始的房地產開發商旗下的物業公司有利,所以地產行業就都遵循了。


作為購房者來說,實際中雖然說不合理,拿房現場時看到這樣的條款也非常生氣,甚至於和開發商理論和不拿房,但是到最後還是沒辦法只能交了這個錢才會拿房,因為大家都這樣做的,明知不合理卻又無能為力,感嘆啊!


暢談裝修


交房時預交一年物業費是一些開發商一貫的做法,那麼究竟合不合理呢?

1.《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一般會規定物業費的繳納方式及時間,如果合同中還約定交房時,業主須先預交一年物業管理費,那麼購房者就應該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預交一年物管費。

2.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交房時業主須預交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則開發商收取一年物業費缺乏法律依據,更不能將其作為交房的附加條件。若開發商還執意收取,不繳納不交房,那麼可以向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投訴。

實際上開發商預收一年物業管理費的行為是違法的,根據物業收費管理辦法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每次最多隻可以預收三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但在現實中交房時好多物業服務公司一次性收取業主一年物業管理費,對於這種情況業主可以不予繳納,只能是自願,除非是購房合同中有約定。

以上是我的分享。


用心看樓市


自從買了碧桂園的房,我是身受其害!收房後發現和購房合同圖紙不一,嚴重影響房間通風和採光!找他們反應,來回踢皮球!最後竟然說,你走法律途徑吧,不過,就是走法律,你也是敗訴!我們碧桂園500強!國家重點保護企業!你看誰告贏過!這就是碧桂園的服務嗎?這和黑社會有什麼區別!


天道酬勤lywxx


根據物業法規定不得收超過一個月的物業費用,你可以去房管所物業科投訴。


A1林先生


我們哪也是,先交錢,後驗房,最搞笑的是自己去驗房,沒人陪同,如果自己驗出毛病的話,寫在紙上,交給他們,他們統一修理


農村人在都市365


這種事我認為談不上什麼合理不合理,而是應該根據購房合同中雙方約定的條款來執行。如果雙方約定的購房合同條款中沒有這條,你就可以拒絕在收房時提前交付一年的物業費。

如果購房合同中有這一條,那你必須繳納這筆費用。這些合同條款中只要沒有違反國家的相關法規都可以視為有效合同,如果你拒絕執行合同,那麼說的文雅點你就是沒有誠信,說的不中聽的話你就是個老賴。

當年我在天津買了一套房子,在收房的那天有很多業主也是拒絕繳納物業費與取暖費,當時我拿出了購房合同仔細看了購房合同中有交納物業費取暖費這些條款,所以說我該交的都交了。對於不交的那些業主我很是看不起,能買得起房子卻去當老賴捨不得這點錢,那隻能說這些人活的太累了。在日常生活中,這些沒有誠信的人也是不可交,除了降低自己的身價之外絕對會吃這些人的虧上這些人的當。


用戶夏天的風


我們小區就是,交房時不預交一年就不給鑰匙,當時忍了,後來還動不動讓業主預交半年的,說合同裡寫了,我就翻合同給他們看,合同裡只說每年的一月和七月初交半年的,哪裡有個“預交”,你們有疑義可以去告我,後來不催我了,我還是堅持每半年一交。


福祿純熙


一年物業,一年採暖,水電煤氣垃圾清理費各300,物業費多少是買房時籤合同的,一系列問題都接受才能享受漲價的歡喜,你知道16年買時4200一平,三年漲到9000多的那種歡喜麼,裝修2萬多點,出租21個月了,每月1500,這些是不都能接受,我沒能力炒房,買這套時是因為家裡給的彩禮少,我還想讓老婆有些歸屬感,我接的份子錢加彩禮,加媳婦的嫁妝,26萬的房付了6.5萬的首付,16萬的車9萬的首付,車跟房都在老婆名下,我們兩個人過著平淡的生活,車貸7萬一年就還清了,18年又買了一套房,19年老婆給我生了個女兒,我倆供著三套房貸,養一個孩子,雙方父母都是農村的,經濟要靠自己,老婆產假7月末結束了,我媽會過來幫我們帶小寶,91年,出生在縣城的某個村,加油吧


116182396


首先肯定的說不合理。

以合肥為例吧。

1、按照合肥市物價部門的規定,合肥小區物業綜合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最高標準為1.2元/平方米,可上浮20%執行,即物業綜合服務費最高不能超過1.44元 /平方米。按照《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對於物業費,業主可以選擇甲、乙、丙、丁四級服務。合肥最新的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物業企業和業主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沒有明確規定的收取物業服務費時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否則業主可以拒絕繳納。

2、有人說了那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動手腳的話可以麼?合肥地區很少看到,但是大部分物業公司都是預收12個月,怎麼做到的呢?物業公司通過贈送禮品或者其他服務費方式向業主提議,一般情況下業主都會同意。這就屬於雙方自願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