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有一空房,但樓下住戶不讓出租,怕吵。怎麼辦?

老夫子79381182


自己家的房子最起碼自己有支配權吧。樓下的住戶有什麼樣的權利能夠干涉別人房子出租呢?

如果說房主把房子租出去之後租給了一個比較吵鬧的住戶影響到了樓下的鄰居的生活。有事實存在的話,可以通過正常的渠道反映協商溝通,實在不行的走法律途徑。

現在的問題卻是人家想把房子租出去,他在沒有任何影響到她家生活的情況下,僅僅是因為擔心租出去之後吵鬧到他家,就干涉人家房屋對外出租。這樣做是不是很不合理啊?同時它也侵犯了人家的合法權益。

對這樣不講道理的鄰居可以置之不理。自己家的房子想怎麼處置就怎麼處理。沒有必要聽他的。要聽他的話也行,他把市場價這個房子出租的價格給了產權人。那就不必把房子租出去了。


順其自然2019917


讓他買下來呀,否則不要吧啦吧啦;我們現在住的這套房子一開始沒住人空關,樓下沒聲音的,後來租給同事,樓下的老太太天天找,說人家在家走路了、小孩子扔紙巾飄到她家裡了(我們五樓,他們四樓),後來我們住過來,一開始沒聲音的,有孩子以後,我家冬天開空調外機響要我們把家裡空調都換掉(找人家修空調的找兩次,說加熱本來就要響一會,熱了以後就正常了),小孩子拿東西沒拿住掉地板上了跑上來要我把家裡全鋪上地毯(我家地板鋪了兩層),開窗剁了兩分鐘不到的雞,跑上來讓我不要燒飯,等他女兒睡醒再燒………………一開始我還注意,後來說的多了,說白了就是我不能動唄,有人跟沒人一樣唄,那我也不管你的,有本事住別墅或者住我樓上去,好說話不代表好欺負


小丫麼小小


我樓上的,為了多三佰塊房租,把房子租給酒吧工作人員,晚上人家不睡覺的,從晚上10點到凌晨8點,各種高跟鞋走路聲,推椅子拉凳子,他們是輪班制,各種進出,把門關的砰砰響,我那一年晚上基本沒睡過覺,去說也沒用,找物業找警察都沒用,後來我婆婆跑到那個房東家裡去,說幫他找戶新的租出去,差價三百塊錢我們補貼給他,他也不同意,說那不好意思的,後來社區的也介入了,總算一年後搬走了。真的,出租可以,但是不要群租,也要考慮下對方是不是特殊職業吧,晚上整夜不睡覺的人那不是要樓下人的命嗎


小歪157615059


千萬別因為樓下的意見就不出租改為自己住,這是最差的選擇。

因為這個樓底下的是要事的主,如果和原來不住人的情況去比,不管誰進去都要鬧的。所以建議先租出去三年,租客不會對底下的人客氣,大不了鬧得兇了換租客。最多租金便宜點,還是會有人住的。這樣過個3-5年,樓下如果脾氣磨平了,再住進去,樓下會謝天謝地。要是磨不平,別自己去住,沒事找氣受。

我原來住的房子就是,樓底下空了好幾年,然後砸牆半年(原來我家的裝修都沒問題,衛生間滲水測試也做了24小時。結果樓下花了半年的時間砸牆為了挖出空間划算,而且不肯用好的方法,就是找小工直接鐵錘砸,但他是多層的1樓啊,我家好幾處牆都震出了裂紋),再裝修住進來2位退休的老人。裝修衛生間,吊頂用的是實木。然後,半年後發現衛生間有個位置往下面漏水,大概十分鐘一滴。這好了,要敲開我家地磚補漏。問了確認補了就沒問題嗎?說不一定,這裡敲開補了不好的話再敲其他地方。這誰幹啊!我去找了,有從下面天花板打防水劑的補漏措施,她又不幹說拆天花板傷木頭,這種方法能好個幾年以後還有可能漏了。我的意思能解決幾年也好啊,沒準還徹底解決了呢。就是不幹,反正有時間每星期六日早上7:30來找我們,反正他們起得早。居委會物業也協調多次,就是誰先弄協調不了。

後來煩了,正好小孩子也要選學區,搬家,這裡的房子出租。新租客一家6-7個人住進來,樓下的來找了2次,租客沒那麼客氣。自此就消停了。

後來每年回去一趟,見到了就打聽什麼時候搬回來啊?我心想估計是覺得我們只有3個人,而且自己住,多少還是注意,不會亂蹦影響樓下吧。但搬了大概率就不會回去了。


懶爸爸育兒日記


我們從法律角度來說說這個問題怎麼辦,

首先,這個房子的所有權歸你親戚的,所有權包含的進一步權利主要是指使用、處分、佔有、收益的權利。所以你親戚的樓下住戶無權阻止你親戚處分自己的房子,這簡直是無稽之談。

但是並非說這房子是我的,我就能想怎麼辦就怎麼辦,因為在我們的法律關係中,有一種關係叫做相鄰關係,如果你在行使自己的權利過程中侵犯他人的權利,對方是有權利阻止的,比如說彩光權、不因為相鄰關係超出一定噪音干擾的權利。

所以說,你親戚可以自由處置自己的房產,不受任何人的干擾和組織,所以關於租房子這個事情,幹就完事了,他沒資格阻止,當然如果承租人到來之後的確因為相鄰關係給樓下住戶造成了一些侵權,那人家是有權利提意見的,當然他還是無權利就租房子這個事情發表任何意見和行使任何權利。

說到底這人是有點多管閒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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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康律師


首先,樓下住戶沒有權利要求你這麼做;其次,自己的房子自己有權利選擇自住、空置、外租;最後,出租時明確告知租房者樓下的情況,多多注意就好。

真實案例分析

去年,我老叔搬離住了25年的老房子,空置了2年後,出租住了1個月,樓下住戶就天天投訴,甚至報警,攪擾租房者和老叔。樓下住戶是個老太太,之前一直和老叔關係不好,沒想到現在藉著租房者的所謂“噪音”和老叔“宣戰”了。

其實,租房者是個上班族,兩個女孩都是早出晚歸,平時根本不在家,就是因為上午上班起得早,晚上可能睡得比較晚,在屋裡走動的時候影響到樓下老太太了。警察在對兩個租房女孩兒規勸平時多注意後,對老太太也是耐心勸導,最後讓我老叔和老太太協商解決。我老叔一大把年紀了,不想跟老太太有過多爭吵,最後沒法子,給老太太道了歉,以後會要求女孩兒多多注意。最後老叔買了一大堆毯子鋪到客廳臥室,椅子腿、桌腳都用布包了起來。

後來,老太太還是一如既往地投訴報警,警察都知道老太太是什麼情況了,一般都在電話裡解決事情,也不再登門解決了。1年以後,啥事兒都沒有了,估計老太太也沒法子了,也許老太太也習慣了。

因為這個,後來我和老叔還親自登門致歉過,說明了情況,也打電話跟老太太的女兒溝通過,然後這事兒就算解決了。

總結建議

還是那句話:

衝突不怕,最重要的是要學會積極地溝通解決。

對於題主的問題,我的經歷恰好能回答你:不用管他們的無理要求,如果有必要,主動登門說明一下,如果對方還不罷休,先讓租客住進去再說,有了問題再積極解決就好了。矛盾不能激化,一定要積極解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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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叔愛生活


根據現在的情況,我們可以大膽設想:

這套房子應該不是租給人“住”的。如果這套房子是單純的住房,上一個租戶把樓下鄰居搞得民不聊生,樓下聽說樓上要換租戶,不買掛鞭炮放就已經夠矜持的了。沒可能也沒權利阻止樓上把房子租出去。最大的可能就是你親戚把住房改成商用的租給人做生意了。而且他這套房子也沒有商用的資質。是屬於你親戚的個人行為。樓下當然不願意了。

如果情況與事實不符,房子就是租給別人住的或者有商用資質。你親戚可以無視鄰居的看法,想租給誰就租給誰。如果情況與猜測相符,鄰居有權利通過物業來阻止他把房子當做生意場所租給別人。


見多了就會了


這種情況我也經歷過的。

樓上業主出租房子也不看看是什麼情況,不知道出租給啥人,每天半夜三更回來後嘰嘰喳喳不挺,男男女女混合在一起,好像喝多了一樣鬼哭狼號的感覺,也許就不是什麼正經人,上去說一次好一點兒,好不了兩天又開始,真的懷疑是特殊行業的人們接客呢!

作為普通人我們也不想多招惹是非,就給業主打電話說,仍然是沒有效果,於是每天他們回來的時候大聲喊叫哭笑熱鬧,我就給業主打電話,反正半夜睡不著你也別想睡,幾次以後他問我們怎麼辦?我無奈告訴他我租下來吧,然後我們再找合適的租客。

就這樣我們租了下來,又找到了正常租客,業主可能也覺得不好意思,過了一陣子就賣掉了,新房主是一對在醫院工作的新人,總算是過上了正常生活,雖然後來生了孩子也鬧騰,但是到了睡覺休息的時候好好休息就可以了。

所以買房有個好鄰居很重要,大家真的要好好相處互相理解一下。


我的房子我做主


樓下住戶沒有權利干涉樓上住戶出租房屋,何況出租之前樓下如何判定一定會吵?

如果你親戚和這鄰居關係很好,而且不差這點租金,那麼空著就空著。

但是如果很想外租,迫於鄰居壓力不敢租,那就沒必要了。因為這房子是你親戚的,不是你鄰居的,支配權在你親戚手裡。當然誰出租房屋也不想租給那些擾民的人,所以完全可以嚴格篩選租客,或者備註出租條件。比如飯店、酒吧等工作時間不規律的租客不要租就是了,選擇工作時間穩定,最好只有夫妻倆沒孩子的,再或者幾個同學合租考研的,這些都是不太可能擾民的。

如果鄰居是無理取鬧,而且溝通無果,那這就得找社區或者派出所來協調了,若是協調也沒用,始終干擾出租。那對付非常之人就得想想非常之法了,否則這是被人侵害切實利益,順從鄰居的想法你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如果鄰居並非不通情理之人,那麼有一個方法可以解決,多花錢把房子裝修的顯高檔一點,這個錢不要省,因為空房意味著收益流失,還不如花在裝修上,再買點看起來上檔次,但不一定多貴的那種傢俱。裝修好之後,請鄰居來看,強調你裝修花了很多錢,所以打算租貴一點,那麼鄰居至少會打消可能租出去當員工宿舍的疑慮。接下來強調你很在意裝修和傢俱被損壞,也擔心市內衛生,要嚴格篩選房客,那麼鄰居就會打消房客會是沒素質人的疑慮。最後強調你特意做過隔音,主動說怕影響鄰居,這樣鄰居應該就放心你的潛在租客應該會是有素質且作息規律的人,自然不會再刻意阻撓。

之所以阻止出租,想必之前是出現過擾民事件,並且鬧過不愉快,所以藉此機會重新把房子裝修,也正好緩解鄰里關係,只要新出租租客不會擾民,那麼以後鄰居也就不會再阻撓租房。


城市發展報告


這個問題是一個個人道德問題!首先住這種多層房大家心裡都要有一種群體意識!儘可能的少打擾到別人!天天甩鍋倒盆的就是個人素質問題了!誰也受不了!當然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只要不是在休息時間也無可厚非!只要不是有意為之都需要相互理解!我見過這種人!我朋友結婚時候的房子,大半年沒人住了!後來賣掉了!我們就去打掃一下衛生!還是上午去的就有人說吵到了!我想說呵呵:如果人家正常的生活你都不能接受!那麼您根本不合適住這種多層房!您去住別墅吧!什麼買不起?那就愛咋咋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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