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孩子由父親養大,母親未盡撫育義務也未出錢出力。孩子還有贍養母親的義務嗎?

兆中一隅


常言道:兒不斷母情。

不果那天親生母親誰也代替不了。

雖然不在一起,人家也是從小姑姑娘去了你家,家裡/家外,服待公婆,生兒育女,人家也付出很多。

就這一項,誰也代替不了,生小孩,九死一生,幫你家留種。

終然她在多不是,也應理解,都分手,見了打聲招呼,問一聲,你好,多少年來恩怨也就化開了,沒有過不去的橋,彼此理讓,多美好……

過年了,大氣點……


郎廷方


這種情況有,兒女大多不管父母的事,在我老家農村,有丈夫出走,有妻子嫁了人的,走的時候而且兒女都還小,在我們生產隊有三家,二家都是丈夫硬起心,不要妻兒出走,差不多七十歲才回家,媳婦,孫子,有怨言可他賤婆娘要他,兒子也要他,女的也是六十歲才回家,老公不說要,也不說不要,媳婦吵,孫子鬧,兒子要她媽,見到長輩哭,把他媽不要他忘記了,這三家跑出去三個壞人,在外面都沒有子女,最後經隊裡(我兄弟的隊長)隊長宣判了他們的罪形,經雙方長輩的協調求得家人的諒解,堂而皇之回到家裡,當起了長輩,帶孫子,陳子,現在生活美滿,現在的農村,糧食吃不完,老人都是自給自足,親情說不清,多少兒女說絕,你個老東西,我小你養,你老了死在路上,只要不踩你就對的了,可真到了時候,看到了眼睛就綠了,所以說不養你,就不養他,多辦實現不了,當然也有把兒子當寶貝養起來的,到老了,兒女反而成了白眼狼,但少得很,屬於個案。(文化少有別字還不是之處請諒解)


手機用戶52145452928


我親身經歷,孩子在3歲的時間我在國企下崗,外出打工又因生病,家中老房子因線路老化短路起火,燒完了,全家人只剩下身上穿的衣服。其餘全燒完了。孩子他們選擇了離開,沒給過兒子一分錢生活費。甚至那幾年都沒來看過孩子一眼。(因為那是家中只是在親朋好友幫忙下將燒了的老房子修膳了一下,勉強遮風擋雨),直到孩子十歲了。我重新建了房子,在城裡也有了房。車子也買了。他買了些零食和兩套小孩衣服來看孩子。我直接扔了出去了。現在孩子18了,馬上要高中畢業了。我不想他們聯繫。但揹著我孩子會同他媽通電話。雖然我希望孩子以後不要養她媽,但他願意養我也干涉不了呀!


勇哥81680467


離異家庭的孩子,尤其是父親撫養和教育孩子長大的,既當爹又當娘,對於父親來說是非常難的。而題主所講的問題,孩子母親自離異之後,未盡撫養義務,這足以說明她的薄情寡義,孩子是孃的心頭肉,不管什麼原因都不能成為原諒她對孩子不負責的行為。

當然,可能有一種假設,比如離異後,男方不允許前妻探視孩子,而前妻一氣之下就不提供撫養費,時間久後,乾脆就把孩子放棄了。雖然有這種可能,但是從撫養權歸了孩子父親,這裡必然有女方不可原諒的原因,如果女方不是過錯方,一般都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再說孩子長大後,是否有贍養母親的義務,從法律上來講,確實有贍養的義務,但是從道德層面來講,恐怕沒有人支持。因為孩子小時母親以離異為藉口,就已經拋棄了孩子,並未履行其法定的責任和義務。到老了還想著讓孩子盡贍養義務,孩子根本不可能接受,更不可能做到,因為心裡過不去那個坎,那個心結是非常難打開的。

除非這個孩子有寬闊的胸懷,能夠感恩於母親曾經給予過他(她)生命,放棄過往的恩恩怨怨,理性地承擔起對母親的贍養義務。否則,不贍養也不有人能挑出理來。


寒石冷月


看了這麼多的回答,真的有些無語!你們想到的只有自己,為什麼不想想孩子的可承受能力有多大?難道每個被拋棄了的孩子,都會像某某首富一樣,有花不完的錢麼?現在的金錢觀念的驅使下,一個孩子長大後,成家會有自己的小家庭,自己養家都是問題!

離婚前,男女雙方不管是誰,是你自己放棄了養孩子的權力,不是孩子逼你走的!有些女性在說什麼生孩子這種問題上,總提醒人們生孩子多麼痛苦,但你想沒想過你走了孩子心裡又有多苦多無助?

話說回來,你拋家棄子,因為什麼家暴之類的苦衷,這個可以理解。但是現實,這種現象畢竟在少數。有的人根本沒有什麼苦不苦的,只是想自己再去找什麼天真的幸福,怕有孩子拖累找不到下家,狠心不要孩子。知道麼?你眼裡的幸福其實是假相!離婚的每個人心裡應該明白,當初為什麼離婚。也許在你沒離婚之前,就有那麼個人跟你說了些自己老公不曾或很久不再說的甜言蜜語,鬼迷心竅了!你不知道甜言蜜語是什麼話麼?這都能信?哄人的話就是騙人的話,記住罷!

還要記住,哄人的話不會一輩子總跟你說的。等你再聽不到哄你的話,你就明白了你撇下孩子是多麼愚蠢!俗話說的好,兒不嫌母醜。孩子多麼天真無邪!希望離婚了的又嫁出去的母親們捫心自問,你哪點做到對得起孩子了?既然選擇了再嫁,就放過孩子吧!孩子根本承載不了照顧多個家庭。

離婚了沒找人自己單過的不在此問題裡!這個百分百支持孩子給予養老!


初衷7078004115368


你由父親撫養長大,母親沒有盡撫養義務,現在要求你贍養,可以理解你委屈的心情。憑什麼?

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和父母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解除。再說,尊老愛幼,孝敬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從法律上,從道德上,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如果拒不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就是遺棄。

不知你母親為何沒有盡撫養義務,是沒有能力,還是不履行義務。不管是哪種原因,你父親把你撫養成人,說明你父親有撫養能力。已經長大的你,不管經歷了何種困難和失落,請不要去和母親計較了,你的母親已經老了,不要等到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孝而親不在,空遺憾。也許你母親也有難言的苦衷,天下的母親,沒有不愛自己子女的,極個別的除外,這世界,哪來十全十美。

以你的能力,贍養你的母親,經濟上供養,精神上安慰,生活上照顧。如果你的能力有限,不能履行贍養義務,還可以為你的母親申請低保,生活不富裕,但活下去,還是可以的。



小小小XIAO芝麻


作為女人,母親,媽媽,應該盡心盡責,盡母親最大的可能,來維護做媽媽應有的責任與榮譽,讓孩子儘可能在溫馨中成長,在母愛中成熟,在希望中長大,如果缺乏這一領域,無論離婚多少年,還是多少年未見,孩子不承擔相應的責任,相應的支出,生,是一種責任,養,是默默無聞的付出,如果不能應盡一個女人或者是男人的義務,說的再好,寫的再精,無非就是紙上談兵,無愧做女人,或者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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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想知道你在幾歲的時候父母離異的,還有離異後父親有沒有在婚?

第一:如果父母在你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然後母親一直沒管過你,也沒給過撫養費。

第二:如果父母離婚的時候你已經很大了,那後面的生活都是跟著父親過,這個無可厚非,越濃於血,親情是在的,母親生你養你,雖然沒有陪你一直走下去,但是前面十幾年的付出你也不能無視。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父母在你很小的時候就離婚,然後你父親又再婚了,等於你就是你父親跟繼母養大的,這個你得拎清楚了,記住一句話,生恩不及養恩大!母親能在離婚後孩子那麼小的情況下做到不管不問,不出撫養費,說明你母親心也是夠硬的,你們有血緣關係是事實,但是她沒養你也是事實,所以你能做到不計前嫌去贍養她那是你的情分,如果做不到不願意贍養我覺得也能理解,畢竟她養你小,你養她老,無可厚非,不想拿道德綁架人。

但是記住了,別忽視了繼母對你的付出!!!


清淺不著痕跡7788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不得已的苦衷或難處或自己的想法,沒經歷過別人的人生沒有參與評價的資格,但不得不說父母的愛並不是無私的所以也不必把父母的愛說的多麼偉大,絕大多數人的愛都是功利的,“我對你是有所要求的只有你達到了我的心理預期,我才會給你愛,否則我就會收回對你的愛”。孩子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他們只能表現出父母所喜歡的樣子或是能夠接受的狀態,才能得到肯定反之就是種種責備數落,毫無價值可言。孩子也會內化這些信息,只有滿足大人的要求自己才能得到愛,否則就是沒有價值的,一無是處的。

很多人或許是因為夫妻之間的戰火,得到撫養權的家長拒絕另一方聯繫孩子,不允許其見面,另一方則毫不示弱,不讓看就不給撫養費作為威脅,最後不歡而散互相仇視,受傷的是孩子,自己不僅僅被拋棄了,而且還成為了父母互相傷害攻擊對方的利器,自己沒有能力反抗大人的強勢管控,只能妥協隱藏真實的感受,只能無條件站在擁有撫養權的家長那一邊,而另一邊的家長則會把自己架在受害者的位置上,我生你養你你就這麼對我,我從此沒有你這個孩子,不會再愛你,是你們的錯。

還有的父母是為了追求自己所向往的幸福人生選擇離婚,而孩子就成為了阻礙和拖累。

也有的父母會因各種各樣的原因,或許是真的沒有經濟來源,養活自己都成問題,或許是暫時還沒有解決困境的能力,原因很多不能一概而論,定為生而不養不負責任,但也沒有任何原因能夠成為不付扶養費的理由。

一時困難難道一直都困難嗎?與與前任的矛盾就可以肆意拿孩子來做武器和護盾任其被傷害了嗎?你們自己或許有各種不得已的苦衷,難道孩子就不痛了嗎?受傷害最深的人到底是誰?不是做父母的你們,是沒有生存能力的孩子!你們可以追求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未來,自己的幸福,做自己的決定,孩子可以嗎?他們能嗎?有誰在乎過他們的感受?孩子只是你們達到目的的工具和手段,不覺得很殘忍嗎?說孩子不認自己,不跟自己親,為什麼?因為他們的心受傷了,被拋棄了,太痛了懼怕那樣的體驗,所以切斷了自己與父母的情感鏈接,將自己封閉起來,藏起來,就感覺不到痛了,也無法再親近你們了。有的母親因工作或其它原因被迫與孩子分離了一段時間,回來後孩子就會變得非常疏離甚至排斥害怕母親,她們要花很長一段時間用耐心和愛溫暖孩子撫慰孩子內心的恐懼,孩子就能重新接納母親,親暱粘膩,所以不要把問題責怪到孩子身上,這都是自然後果。

至於題主的問題,從法律方面講,如果父母沒有基本的經濟生活能力,自理能力,是有贍養義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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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異,孩子由父親養大,母親未盡撫育義務也未出錢出力。孩子還有贍養母親的義務嗎?

1.從小未得到母親的愛,心裡上是多麼的冷寒。在撫育孩子方面女人是很細心的,男人在這方面比不上女人。常言道:家有母親就溫暖,家有父親就歡樂。

2.當自己的母親和父親離異(無論什麼原因),法律判定由父親撫養的孩子,雖然母親未盡撫養教育義務,當自己的母親老了無依無靠的時候,想起自己的親生兒子,要求你贍養,作為兒子應該感恩,畢竟是母親把你帶到這個世界上來的。從道德觀唸的角度,有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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