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商量買房子,男朋友他父母給他買房子,寫他父母的名字,要自己跟他一起還貸款,還有必要繼續嗎?

bsdjfb


這個問題一直都比較讓人頭疼!我覺得父母也不是算計或者自私吧。畢竟老兩口出得首付,寫她們的名字無可厚非。畢竟他們買房子是給兒子的,只要兩口子好好過父母總有老去的一天,總歸是兩口子的。

女方提這個問題也是有顧慮的。畢竟誰也不知道兩個人以後能走多遠。也怕最後付出了什麼都落不到。

站在父母的角度。父母辛苦一輩子買的房子付的首付,萬一倆人三兩年過不下去分開了,房子要分一半出去肯定很難過的。

站在兒媳婦的角度。無論最後怎麼樣。總希望自己有個安穩的生活和家庭。就是希望自己有所付出最後別打水漂。

男方父母只是顧慮女方還貸兩三年分走一半房子!

女方只是顧慮怕自己浪費了青春年華和還貸的錢!

男方父母出首付讓兒媳婦還貸款肯定是不合理的。最好就是提前公證下。婚後倆人還貸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倆人真的合不來那就一拍兩散該是誰的就歸誰。

未來的事情誰也說不準。今天如膠似漆,明天也有可能形同陌路。生活中太多外在因素,雙方家庭性格文化習俗都有偏差。所以最壞的打算是要有的。防患於未然大家都能夠接受。有商有量才能長長久久。

這個問題其實我遇不到。因為我們是自己付首付自己還貸款的。公婆年齡大了身體也不好。我們誰也指望不上。只能指望自己。所以只能站在旁觀者的角度說說。


薇淘館


我的女兒要是遇到這種情況,我是不敢讓女兒嫁過去。有幾年了,我同學講她丈夫的哥哥家娶媳婦,辦婚禮前兩家見面,我同學家也去了。席間,婆家就對親家說了,房子準備好了,連掃炕笤帚都準備好了,你們家想給閨女陪嫁就帶存摺,一萬不嫌少,十萬不嫌多 ,結婚以後吵架說離婚別說這東西是你的,那東西也是你的,離婚拿著你存摺走人。我同學和我講的時候,她心裡是不好受的。有房子就有底氣啊。


鴻雁12293


如果這樣算計真沒有必要成一家人,現在這種事情太多,感覺自己是傻人有傻福,結婚的時候,什麼都沒有管,直接回家拿戶口本扯證了,15年前,事後我公公婆婆聽說我們扯證了,立馬到我家給了媽媽18000的禮金,媽媽轉手給我了,當時我們從老公叔叔那裡退了個90平米二手房,我和老公工作多年的積蓄都在上面了(包括18000),裝修只用了3萬。整個結婚,酒席,生孩子都是我們兩口子自己搞得,沒有問雙方父母開任何口…也這麼過來了。

婚後第四年有機會買大房子(成本價),我們咬咬牙又借錢買了大房子,裝修的時候,公公婆婆主動給我們送來了15萬[笑哭],後來買了個小門面的時候貸款手續都辦好了,我公公坐車到我家,給了我們15萬的存摺[笑哭],基本上把家裡的積蓄都補貼在我們身上了,我們很感恩。


蘆葦50530316


讓我想起去年在網絡上很有名的一段話,和你的情況一樣,女的回答:婚後我不會和你一起還貸款 家裡的生活費基本AA制 也不會專門在家帶娃 家務活也是AA制 為什麼?因為我也要賺錢買房。


adriana1213


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了,除非是他們全款買,或者提前寫好以後產權權屬。但是一般都是男人讓步的,我就是在後妻在買房子就寫上去她的名字,後來她要孩子又提要求意思是家族財產都以結婚前的狀況轉給她才答應要孩子。還是要的是人工授精別人家的孩子。她孃家和她覬覦我家族的財產,想她弟弟生孩子過繼給他,這樣就是她弟弟的孩子的了。我果斷離婚,現在的兒媳婦在生了孫子以後,我拿出一套房果斷給兒子果斷她加上了名字。女人不要太計較,男人也一定要大氣。老是防女人,在好的女人也要被逼成壞女人的。但是確實有壞女人,本來就是潛伏進來圖財產或者圖戶口來的。現在的戶口不值錢了,但是以前的城市戶口很值錢的,有人努力了一輩子也拿不到一個城市戶口的。


1231601股民老沈


遇到這種問題,你的糾結在情理之中。面對這種情況,要不要繼續,關鍵看你男朋友的態度。你可以根據男朋友的態度決定去留。

男朋友不贊同父母的做法,並且提出解決方案,得到了父母的同意,你可以選擇繼續。

諮詢了我的律師朋友,有幾個方案給你提供:

第一,男朋友父母出首付,房子寫男朋友的名字,婚後你和男朋友一起還貸款。

如果離婚,首付本金以及對應的房產增值部分都屬於男朋友父母;還貸款部分及對應增值則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兩人平分。

舉例說明,男朋友父母買了一套價值150萬的房子,付了50萬的首付款,那麼首付款就佔總房款的三分之一,夫妻還貸款部分100萬佔總房款的三分之二。如果幾年後離婚,房子升值到了300萬,總價值翻了一番,漲了兩倍,這個房產怎麼分呢?首先把男朋友父母首付款本金50萬及對應增值50萬給他父母,父母得到100萬。剩下的200萬就是夫妻共同還貸款的本金及對應升值資金,兩人平分,男女各得100萬。

如果離婚時貸款還沒還完,那就根據已還貸款數額佔總房產價值的比例來具體計算出夫妻二人應得的錢款數額。

第二,男朋友父母出首付,房子寫男朋友父母名字,男朋友父母還貸款。

這樣處理,房子只屬於男朋友父母,和你沒有任何關係,離婚時,你對房子也沒有任何分割權。這是既合法又合理的,因為這個房子裡沒有你的一分錢貢獻啊。但是你們婚後除去正常開支,就可以把剩下的錢攢起來,可以投資,也可以攢夠了首付,自己買房子,無論投資還是買房,那就都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了。

如果男朋友父母還不放心,那就寫下遺囑,去世後房產只給他兒子一個人,屬於他兒子的個人財產,兒媳無權分割。

第三,房子寫你和男朋友兩個人的名字,男朋友父母出的首付款算你們借父母的,給他父母寫下借條。

這樣處理,房子就完全屬於你們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不管什麼時候離婚,這個房子你們倆都得平分。但是在分割夫妻所有的共同財產時,要先把借父母的首付款還給父母,剩下的你們兩個再平分。

如果男朋友父母覺得吃虧,借的首付款可以給男朋友父母支付一定利息。

第四,你和男朋友租房結婚。

如果上面三種方案男朋友父母都覺得吃虧,那你們可以選擇租房結婚,不和他父母產生經濟上的牽扯。房租要比房貸款少很多,你們完全可以憑藉自己的能力生活得不錯。

以上四種方案,單從經濟角度來看,男方不吃一點虧,女方也不吃虧。但說句實在話,有些做法雖然合理合法,但是不合人情,挺傷感情。

男朋友贊同他父母的做法,沒必要繼續了。

先看看男朋友父母算盤怎麼打的:名義上是給兒子買房子,卻寫上自己老兩口的名字,只出首付,貸款部分由兒媳和兒子共同負擔。這樣,以後一旦離婚,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歸男方父母;還貸款部分視為兒子兒媳對男方父母的贈與,也歸男方父母。兒媳不會得到一分。

一個小家庭,還完房貸,別說是再有積蓄,日常生活恐怕也很難富裕。說白了,就是你過上幾十年,你和你丈夫沒有任何共同財產,一旦離婚,你就得淨身出戶。

算盤打得這麼精,不吃虧還不罷休,還要佔你這麼大便宜。你男朋友若是也贊同,你就有充分的理由懷疑他的人品和對你的感情。

他們的安全感是足足的了,他們有沒有想過你的安全感?一個大男人,計較得如此分明,男方出一分,女方出一分,你問問他們,懷孕是不是也能平分?女人懷五個月,男人也懷五個月?

別聽那些說你計較錢的鬼話,那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就算計較,也是你男朋友一家人計較在先,還不是一般的計較,是活脫脫把你逼到死衚衕的節奏。

你為什麼去跳那個火坑?

親,喜歡點個贊吧,你的鼓勵讓我歡喜,謝謝你


從零開始1


婚前,男方父母首付買的房子,寫父母的名字,原本無可厚非。但是,為何要女方一起承擔還貸呢?這事,做的有點不太地道,涉嫌算計女方,把女方都成傻妞,任其擺佈的一方了,實在不妥當!

誠然,男方父母拿出一輩子的辛苦攢下來的積蓄,給兒子兒媳買了一套婚房,確實太不易了。

但是,現在離婚率這麼高,就怕兒媳不是踏實跟著兒子過日子的好女人,房子如果寫上夫妻兩個人的名字,沒過幾年,兒媳婦要離婚,分走一半房產,豈不是太虧了嗎?

就是這種防人的想法,導致很多男方父母就做出了“自己出婚房的首付錢,寫自己老倆口的名字,小夫妻婚後一起還貸款”的事兒。

他們認為,這是最讓他們放心的事情。既可以讓兒媳婦有所顧忌,又能讓自己安心,不至於落到人財兩空之地步。

可是,男方父母這麼考慮,有沒有想過女方的感受呢?

女方雖然是白住了房,不用交房租,也不用再為房子的事情操心了。

可是,這種房子,她一點安全感都沒有。

為何?

因為這套房子,寫著公公婆婆的名字啊。自己一想到這事兒,難免心裡不舒服。公婆的房子,只是暫時借給自己住而已。但自己卻還得為這套房子還房貸。這不等於就是自己掏房租了嗎?

掏了房租,還得落不明真相之人口舌“你們真命好,結婚就有房住了,不用自己花錢買房了”、“你遇到世界上最好的公婆了,替你們把房子都買好了,好好孝敬他們吧”......

自己總不能逢人就說“這套房是公公婆婆的名字”之類的吧!

所以,這事兒,如果女方同意了,真這麼幹了,那麼,女方就會落入一個“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之困境!

既然這樣,聰明的女方,肯定不會答應的。同樣還房貸,為何不婚後再共同出首付買一套房子呢?這樣,自己也踏實、放心啊。

萬一夫妻倆生活不到一塊,離婚了,至少還有一半的房產伴身。

也不至於像哪種婚前公婆出首付,寫公婆的名字,婚後還得共同承擔房貸,住的一點不踏實,隨時都有被人趕出去的擔憂。更會有萬一過不下去,離婚了,自己只能是淨身出戶,一個人灰溜溜的離開,白白浪費了幾年的青春,更浪費了幾年的金錢的處境啊!

所以,我認為,這事兒,女方還得多加考慮!

如果男朋友對自己還不錯,人品也可以,這事只是他父母的意思。那麼,自己不妨和男朋友再商量,乾脆自己婚後再買房,共同出首付,共同還貸。

如果男朋友不是很靠譜,也認可他父母的想法,那麼,作為一名過來人,我建議女方還是三思而後行,及時止損是最佳選擇!


幸福魚兒


和男朋友商量買房子,男朋友他父母給他買房子,寫他父母的名字,要自己跟他一起還房貸,還有必要繼續嗎?

男朋友父母掏錢付首付,寫父母的名字,但需要你們倆個人自己還房貸,咋一看,這買賣就不划算,先不說你自己什麼想法,首先你父母肯定就不會同意,我也是當媽媽的人,如果我的女兒以後碰到了這樣的情況,那不好意思,你去找那個願意和你一起還房貸的人,我的女兒堅決不行。

父母出錢付首付,確實是好的,可以減輕年輕人很大的負擔,你要寫自己的名大家也都沒意見,那您二老自己還房貸呀,如果只有一個兒子,那讓您兒子幫忙還也毋庸置疑,百年之後房子反正都是兒子的,那麼請問,和人家閨女有什麼關係呢?人家嫁你家後,你兒子賺的錢和她自己賺的錢這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這中間得拿一部分去還她公婆的房子的房貸,那等於這個錢她也是佔了一半的,房貸這一交少則十年,多則二十年,這當中保不齊出點啥事,一但到了離婚的地步,女方得到了什麼?結婚後賺到的錢一半給公婆還房貸,一半開銷了,自己一分沒剩,房子更加和她一丁點關係沒有,最後落個人才倆空的下場。

做人還是不要太算計,不要把別人當傻子,這不是找一個人來幫著還房貸嗎?但凡好點的,都不會提這樣的要求,好處都讓你們佔了。有點心的,完全可以取個折中的法子,首付可以雙方各出一半,房子寫倆孩子名字,房貸以後她們自己還。

姑娘,你自己也掏錢買套房,沒錢沒關係,借也得把這個首付錢借來,房子只寫你自己名字,房貸婚後倆人還,你問問你男朋友那邊答不答應。


不是唐伯虎家的秋香


一定要反對。

父母可以不幫孩子買房子,但是房子寫父母的名字,貸款你們還,這是精準式“扶貧婚姻”啊。

一.扶貧式婚姻

什麼意思呢,男方父母的房子,你們負責裝修,婚後兩人一起負責還貸款,之後你負責生孩子,打掃家務,奉養父母,說不定懷孕之後還要辭職。男方就會覺得你在家不賺錢,吃的是他的,花的是他的,雙方矛盾越來越深,最終離婚。

離婚時你會發現,房子是男方父母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根本得不到。婚後你的錢用來還債了,資產清零,什麼都得不到,因為沒有工作,法律認為你不具備撫養能力,孩子說不定也會判給男方。一朝離婚,錢沒了,房子沒了,孩子沒了,這就是最精準的扶貧式婚姻。

二.被婚姻敲竹槓

薛兆豐教授曾說過,婚姻就是合夥辦企業。

如果你答應了這種買房策略,就是被他們敲了竹槓,男女的“黃金時段”是不同步的。女性的黃金時段來得早:美貌、膚色、身材、生育、哺乳,都集中在青年時期,到中年就已經大功告成。

男性則相反:風度、事業、財富、經驗,往往要到中年以後,才初露端倪。到那個時候,你的前期投資全部花光了,如果這個時候被拋棄,你將一無所有。

三.建議

如果確定你們自己還貸,主動要求房子寫你和男朋友的名字,就當是對你們婚姻的抵押。如果能白頭到來,那意義不大。但是如果不能,就當是對你婚姻多年付出的補償。

  1. 男方父母有能力的話,主動要求幫你們首付,那得感謝他們。說實話,他們幫是情分,不幫是本分。

  2. 男方父母不願意幫你們出首付,那你們自己攢或者借錢買房,總之堅持也上自己的名字。

祝你成功!


梅妖妖78


父母出錢給兒子付首付,然後買房子,等到兒子結婚的時候,還讓兒媳婦和兒子一同還房貸。可是房產證,老人們說一定要寫上自己兒子的名字。這樣的家庭讓我覺得對姑娘的不信任已經顯現出來,這樣的家庭就是覺得兒媳婦,而是一個外人,如果離婚的話,這個房子還能保全下來,如果說這個女孩兒不想過日子的話,這個房子還不至於搭進去。 你說這樣的家庭,做法實在是過分,其實說你給兒子付首付買了一個房子,如果說你們老兩口繼續給兒子還這個房子錢的話,我想那麼這個房子還能說得過去,但是如果說首付以後,你們就不在付房子錢了。那麼也就是說小兩口結婚以後要承擔的就是還房貸的壓力。你看兒媳婦兒也要進門兒就還房貸,小兩口兒的壓力一定會不曉得,但是還房子歸還房子,如果真的兩口子又鬧翻,那一天真的走上離婚的程度,那麼這個房子小媳婦兒不是白給還房貸了麼?因此說這樣的家庭斤斤計較,處處算計。我覺得這樣的家庭也真的不用該考慮了,這樣的家庭只會考慮到自身的利益,不會惦記別人的都得到好處。因此說,如果這個角度出發,對人家女孩子也不公平,所以說這樣的家庭不嫁也罷,趁著沒結婚趕緊散了吧,這樣的家庭不值得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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