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钱新规定!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结婚之后对于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在区别的时候经常会有纠纷,特别是关于彩礼的归属问题,在对彩礼、嫁妆的认定上面,有的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有的则认为是个人财产。那到底彩礼、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知识。 在我国男女双方缔结婚姻时,男方往往在办理结婚登记前给付女方彩礼,女方收受彩礼后,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一、彩礼给付女方后,女方用该彩礼款购买家电、家具等作为陪嫁;二、双方协商由女方直接存入银行卡或存折以陪嫁形式带回;三、双方协商由女方用于购买家电、家具等结婚用品作为陪嫁带回;四、结婚当日女方父母以见面礼的形式给付女方。那么,彩礼经以上几种方式处理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来看看实务中法院是怎么认定的。

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如果双方订婚后由于一方反悔而没有结婚,或者只是按老家的规矩摆了酒席但是并没有拿结婚证这些情况,在分开时,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结婚后未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双方拿了结婚证,但是结婚以后不管是因为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致使双方从结婚开始就没有一起生活过的,双方离婚时,男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支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贫困的;这里对贫困的定义为,因支付彩礼后导致男方及其家庭的经济条件难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标准。这种情况下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根据双方实际生活情况以及离婚的原因,彩礼退还的份额可以商议。


对于婚前婚后的大额收支,如果能建立专款账户或者备注款项来源及用途,将有利于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议。每个地方的习俗不同,每个家庭的经济条件也不同,彩礼给多给少都是一个形式,最主要的是两个人的婚后生活要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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