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組土地租金該怎樣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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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無紙筆長期在基層林業站工作,接觸最多的就是關於集體收益分配問題,如集體山場租金、土地租金、集體山林採伐收入、集體統管林木採伐收入等再分配。下面提供本地的一些做法供參考。

(討論分配問題)

組集體山場、土地租金如何再分配?

村民小組集體山場、田地租金收入是指山場、田地過去一直屬於組集體所有,其使用權未分配到具體農戶,通過向外發包方式收取租金的收入。

這種發包出租收取租金都必須是經過村民小組開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同意的,收入是公開的。收入用途也必須通過會議表決,有三分之二戶主同意。通常用金有兩種方式:①部分或全部用於組集體公益事業,如修橋補路等;②分配給全體成員。分給全體成員依據現有人口數,只要是本組村民就人人有份,且數量一樣。

同樣,涉及組集體山林木材收入,也是按此分配。

(分配前公示)

原權屬是個人的,後由集體統管的山林採伐收入如何分配?

81年山林到戶後,到九十年代前後,很多地方又將分到戶的山林統一歸集體管理和經營。到目前或之前,林木成熟,需要採伐轉化資金收入,這部分收入如何分配往往爭議很大,是按現有人口分配?還是按81年老人口分配呢?

經過反覆爭議討論後,我們的做法是:81年老人口(有的已經去世)分配30%,現有人口分配70%(即81年前出生,目前還在本組生活的分配100%)。

農村利益分配問題是大問題,農民普遍具有“不患寡而患不均”思想,因此平衡好各方利益,農村才會和諧。

公示解讀)

謝謝閱讀點評一一林業無紙筆。

林業無紙筆


村民小組,就是“村社”中的社。一般意義上的集體主要是指“村集體”和“社集體”。因為歷史原因或者資源稟賦不同,這兩種集體模式共生共存。村民小組集體土地出租的租金收益的分配方式,需要扣除社集體留存後,按社集體戶籍人員總數平均分配!



1.為何要扣除社集體留存?

集體留存是為了保證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同時用於集體公益性事業和公共服務支出。沿海地區經濟發達,集體資產和資金是相當充裕的。中西部地區集體比較窮,甚至還有負資產(主要是銀行貸款)。

一個比較富裕的集體對社員是有很多好處的,會搞很多節日慶祝、聚會、文體活動等等,較大的豐富社員的集體生活。因為有錢,社(組)長職務也是競爭激烈的,要知道他們是集體法人代表喲。窮的地方選社(組)長就比較難一點,因為工資不高(幾百塊)、事務繁多。當了社(組)長基本上就不能外出務工了!因為三天兩頭都在村鎮開會,會後又要傳達落實,也是夠忙的。

我有個遠房親戚當了好些年隊長,一直找不到繼任者,看著左鄰右舍在外務工都修建了樓房,購買了小汽車,他也是既羨慕又著急!不說這個了,偏題了哈。


2.分配對象一定是戶籍屬於本集體的人員。

不論你是不是在集體生活,嫁過來的媳婦也好,各種原因未上戶口的兒童也好……只要戶口不在本集體範圍內,就不算集體成員,就不能獲得集體收益的分配權。為何要這樣做?就是要保證集體資產和收益的程序公平。這些年,很多集體就發生了很多程序不公平導致的事件,社員痛恨至極。

如果說有普遍一件做得最不妥的事,就是很多集體對戶口仍在本集體卻嫁出去了的女性是不公平的,集體一般通過表決或者領導的意願就否決了她們的分紅權益,這是受“嫁出門的女、撥出去的水”思想的影響,其實是非常錯誤的。

當然,一些嫁入的媳婦因為特殊原因戶口沒有遷入也是不能獲得分紅權的。可能感覺有點不合理,也必須理解並支持才行,儘量把戶口遷入享受合法權益。


3.租金分配權和是否有承包地沒有關係,有的社(組)幹部會以是否有土地為分配標準,這是非常錯誤的!因為土地承包權和集體所有權是相對穩定互不干擾的法律關係!

總之,只要你的戶口在社(組)集體就一定享有土地租金分配權!千萬不要錯過。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如還有不清楚的,可以私信我,或者在評論裡留言。

我是艾鴻海,重慶市勞動模範,農業經濟師,農業創業者,新型職業農民。誠意分享真實的三農知識,歡迎關注,共同進步!


艾鴻海


我是一位村民小組長.本組有96戶.人口526人.如果按我分的話.總資金十萬元.按戶數五萬.人口五萬.各分一半.因為只按人戶數為的話.人口多的戶數有意見.所以人口分一半.戶數分一半.誰都沒話說.最好是開一次群眾會議.讓群眾參與討論再做決定


百變饅頭哥


…村民小組的土地租金要根據村民小組租金的收入具體情況有村民討論分配辦法。如果土地下戶時集體沒有分留下的田地,山林的收入可以按現有的本村民小組成員進行分配。因為土地是集體所有。其二是當時把田,地,山林以股份量化到戶,到人的按股分紅。


老楊190975134


我們村是村主任裝腰包裡。


真水無香83269


按本小組社員人數均分啊!


東海猛龍


失地農民還難怎麼辦


家鄉好1556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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