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輸了作為律師怎麼收費?

天空裡的大太陽


一般情況下除非協商一致或法律援助案件,律師都要收費,因為律師職業道德約定不得包打官司,而且律師提供的是法律服務而不是結果,所以不能也無法與最終的結果完全掛鉤。

另外,在法律允許風險代理的案件,可以協商在勝訴或達到當事人要求的條件後收費,但是,一般這個收費都比正常標準高,而且一般現在還是要先支付部分律師費用,訴訟費、差旅費等實際支出費用也由當事人負責。

律師費用一般情況下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有法律明文規定情況下可以要求被告承擔。

有關規定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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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經胡說


關於律師收費,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曾在2006年制定了《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06〕611號)。各個省市也進一步制定了細化的收費標準,比如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粵價〔2006〕298號)。律師業務的類型不同,律師收費方式也會不同。

對於民事訴訟業務而言,律師收費可以分為固定收費、按時間收費、風險收費三類。

  1. 固定收費是在當事人簽訂合同之後就按標的大小確定一個固定的收費金額。比如20萬標的的案子,雙方約定一個審級(例如一審階段)的律師費為1.5萬元。

  2. 按時間收費是指雙方約定不同級別的律師費率,比如合夥人每小時5000元,資深律師每小時3000元,普通律師每小時1500元等等。律師在提供服務時記錄每個律師每天花費的時間,然後每月給當事人發送一份賬單,當事人收到賬單後支付律師費。
  3. 風險收費是把律師費用和案件判決結果相關聯的收費方式。比如標的20萬元的案件,雙方約定的風險收費可以是:簽訂合同時支付5000元基礎費用,判決之後按判決確認金額的15%支付勝訴酬金。

每種收費方式都各有利弊,也分別適用於不同的案件。

  1. 固定收費一般適用於當事人對結果比較有信心的案件。由於律師的收費沒有風險,總的收費金額會相對較低。但是,當事人可能會有律師收費之後不盡心辦事的擔憂。


  2. 按時間收費能夠反映律師實際投入的時間,應當是最合理的收費方式。但是,國內的當事人對這種收費方式接受程度較低,外國律師(包括國內的外資律所)用的比較多。當然,有些當事人擔心律師收費之後不幹活,也可以和律師約定按時間計費。
  3. 風險收費一般適用於當事人對案件結果沒有信心,但律師認為有訴訟價值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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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錢後打官司,輸蠃與律師無關,收取費只收只加不減不退,律師是揀錢不哈腰旱澇保收。


寒冬9300574292975


依委託協議收費。


教育與法律之一


都是胡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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