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買房的時候籤合同了才知道多給了10萬的外收!這種情況能要回來嗎?

白夜休休搬磚工


你好,你這種情況發生在南寧,說明南寧目前的房地產市場還不夠規範,很多城市政府已經明令禁止收受團購費用了。我想在你買房的時候銷售應該提前和你說了團購費的事,並且你肯定也是同意的,所以才交納了這筆費用。如果銷售沒有提前告知這筆費用,你是可以拒絕交的,當然這筆費用銷售(開發商)應該給你開具發票,你可以看看這筆費用具體是什麼公司收取的,是開發商自己收的,還是代理銷售公司收的。至於能不能要回來,我看是比較麻煩。


王崇耒


開發商拿地的時候,房產局一定定了價了,現在房子都在漲價,所以就有了外收這一項,這樣以來,你也少報費了,開發商也少交錢了,對於購房者,沒有損失。外收入是在房子總價裡面的。





靜座聽風雨


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這種現像買一手房是很普遍的問題,這種一般是屬於第三方平臺收費的,要看當地的政府管不管這些事情,如果政府查的嚴,一般他們都不敢收,但是你出了這點錢,和總房價加起來的價格買下來跟市場價是不是一樣的或低於市場價,對你來說是不影響嘛


來自農村裡我


能要回來,房子不賣給你


寧靜致遠170959851


難,估計你被坑了。

首先,現在賣房子的人是很會忽悠的。

其次,你買房子也是有目的的,要麼是投資要麼就是長久居住,。

再者,現在買房和買菜一樣,被坑很正常。

所以,你要有足夠證據,再來談,不然房地產市場坑你沒商量。


剛剛說


現在南寧的大多都是這樣的,精裝的很貴不說很多都還綁個十幾萬的車位,毛坯的很多是有外收的。唉!誰叫現在南寧的樓市熱火,你想買新房只有默認了。


80後的梁七妹


只要是合同價外的款項,不正當的收取均可通過法律途徑要回來


馬大拿看市場


覺得總價合適,能接受,就行了,管它合同價和外收價怎麼分配


大家咁話


正常啦!有些外收三四十萬都有!


一往情屾


南寧買房子經常搞這樣的事情,所以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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