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交警關於11輛高排放老舊機動車牌證作廢的公告202002

藍田交警關於11輛高排放老舊機動車牌證作廢的公告202002


藍田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關於11輛高排放老舊機動車牌證作廢的公告


以下輛車輛(名單附後),屬於西安市環保局下發的高排放老舊機動車輛,現公告牌證作廢。按照《陝西省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修訂版)》、《陝西省促進高排放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補助暫行辦法》及《西安市促進高排放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補助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老舊機動車輛提前淘汰更新可享受省、市財政補貼。請機動車所有人與我隊安監中隊聯繫諮詢,並立即將車輛交售至國家許可的正規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辦理註銷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並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特此公告

藍田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0年2月1日


藍田交警關於11輛高排放老舊機動車牌證作廢的公告202002

減少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持續改善空氣質量,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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