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勞動合同書,老闆不給合同書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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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確的是,簽訂了勞動合同書,公司不給勞動者合同書,肯定是違法的。下面簡單說下: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如果公司不給勞動者合同書,相關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以勞動者可以據理力爭;

2,在現實中,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書,不給勞動者一份的情況很多的,絕大部份公司是抱著逃避的態度,就是怕勞動者用勞動合同書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公司不想讓太多的證據留給勞動者,以此來佔主動位置。碰到這樣情況,勞動者可以投訴舉報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由相關部門監督執行,雖然法律是這樣說的,其實在很多情況下是行不通的,因為勞動者如果投訴到勞動部門,公司肯定會以各種理由來解僱他或給勞動者穿小鞋,來打擊報復,由此可以,現在的中國企業始終還停留在原始的發展階希,孰不知,一些違法嚴重的企業一旦名聲壞了,幾乎招不人了,現在不同於以前,人選擇廠了。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了好幾種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情況,以下會附圖片,另外,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確認,口頭無效,且勞動者上班後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不然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勞動者雙倍勞動報酬,如果一年內不簽訂勞動合同,會默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對用人單位更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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