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拿空白合同給員工簽字,員工拒籤,舉證責任該如何分配?

曼曼心殤


公司拿空白合同讓員工簽字,員工拒絕了,這一點做的很對,這是對自己的負責和保護,值得所有遭遇空白合同的員工學習。

所謂的空白合同,就是合同期限、工資多少、工資結構、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等所有最重要的內容都沒有填寫任何東西,都是空白呈現的。公司拿著這樣的合同讓員工簽字,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包括內容不合法以及合同簽訂的程序不合法。對於這樣的空白合同,員工一定不能簽字,因為一旦員工跟公司有什麼爭議或糾紛,到時候公司在合同上做手腳的話,員工就百口莫辯了。

話說回來,如果員工投訴公司籤空白合同的行為,該由誰舉證呢?一般而言,法律遵從“誰維權,誰舉證”的原則。所以如果是員工投訴公司籤空白合同的事,理應由員工舉證。所以員工最好在知道公司籤合同的時候要求籤空白合同,就要想辦法留下證據,比如對合同文本拍照留存,錄下公司工作人員要求籤空白合同的談話,還可以找其他員工做證人證言,這都是員工能做的舉證內容。

不過公司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舉證責任。因為籤空白合同,公司必然不會把合同給員工的,兩份合同都會留在公司手上,美其名曰替員工保管合同或者公司規定合同由公司保存。因此,當員工投訴公司空白合同一事的時候,員工本身是拿不出合同的,合同都在公司手上,所以這個時候公司必須主動提供合同文本。尤其是員工告公司籤空白合同,公司為了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合法的”,就必須拿出證據來說話,這就需要公司舉證。如果公司拿不出有力的證據,或者公司不願意舉證,那麼就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綜上,對於籤空白合同一事,如果員工發起了投訴,那麼舉證責任應該由員工承擔,但由於空白合同掌握在公司手裡,公司又是被投訴方,按照舉證原則中屬於公司掌握的證據應當由公司提供,以及公司抗辯的需要,公司也應該承擔舉證責任,這種事不應完全由員工承擔。

最後,說一下規範、合法的籤合同流程:

  1. 公司首先跟員工就合同內容進行全面翔實的協商並且達成一致意見。
  2. 然後由公司負責簽訂合同的工作人員填寫空白處的約定內容。
  3. 再然後公司對合同進行蓋章。
  4. 接著員工確定合同內容並簽字或蓋章。
  5. 最後公司發放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的完整合同給員工。

總之,員工必須記住,空白合同絕對不能籤,如果實在沒有選擇的餘地,也要在籤這樣的合同之前做好證據留存工作,防範日後可能出現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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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民事訴訟中不管是原告還是被告都有舉證的權利,可以向法庭提交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對對方不利的證據。因此,從樓主所述主題來看,樓主和用人單位都負有舉證的責任和權利,單位必須拿出證據證明樓主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樓主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單位提供的是空白勞動合同。當然,任何一方證據不能證明自己的立場的,都需要承擔舉證不利的後果。

下面從《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有效勞動合同構成要件及《民事訴訟法》中的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來分析: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要求,有效勞動合同必須具備以下八個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樓主所說的空白合同,從字面意義理解來說,應是指對上述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八個構成要件沒有提及,作為勞動者在保護自身利益的前提下當然有權拒絕簽訂這樣的勞動合同。

如果單位未與樓主就合同內容進行充分協商而直接要求勞樓主在空白勞動合同上簽字,會給樓主權益保護帶來隱患,作為勞動者當然不能簽字。這是一種自我保護意識強的表現,在這種情形下的拒籤,理由正當,用人單位無權以勞動者拒籤合同為由解僱其勞動關係。否則將構成違法解僱,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民事訴訟法中舉證分配原則有哪些:

民事訴訟法中的舉證原則主要包括五個方面:1、誰主張、誰舉證原則。2、無過錯責任原則。3、推定過錯責任原則。4、過錯原則。5、公平原則。

這裡重點介紹下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這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規則,即原告對自己提出的訴訟以及有關事實負舉證責任;被告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提出反訴也要舉證加以證明;第三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或請求,也應承擔舉證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所以,如果從這個角度來說,即便在企業要求樓主簽訂空白勞動合同時未有拍照、錄音或是第三方員工證明或是紙質版材料證明的情況下,只要企業不能證明樓主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企業就需要承擔對自己的不利後果。

在此可以推定下:企業明知自身提供的空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當然不會在簽訂合同的當時予以錄音或是錄像,用人單位方面舉證不力,未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需要承擔敗訴風險。

三、在這裡也給勞動者提了個醒:

1、空白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拒籤;

2、簽訂勞動合同時,因特別留意勞動合同法所於要求的有效勞動合同八個構成要件。

3、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要可以錄音、拍照保留好紙質檔案,為日後維權做好準備。

4、出現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時,要學會也要有勇氣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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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動用空白勞動合同交勞動者簽訂,是帶有涉嫌欺騙行為。為什麼?

一、根據國家頒佈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前提下,政府相關部門還專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制定了規範性格式勞動合同文本,其目的是依法規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防止隨意性,自作主張,減少人權糾紛發生。

二、用人單位動用空白勞動合同,對於勞動者來說,他畢竟是弱實群體,他們為了生存,求職謀生,用自己的體力換取人生價值。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使用空白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簽訂,是違背了勞動法規之約束,涉嫌帶有欺騙勞動者行為。勞動者應予拒籤。

以上所述,用人單位動用空白勞動合同讓勞動者簽訂,其舉證責任劃分應重在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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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金老者


換個思路。

“假如甲要借錢,乙給甲一個借條,讓甲作為借款人簽字,且借條金額或約定利息處空白。”

這裡誰要舉證呢?

提問者的問題中員工沒有錯,最後的結局一定是公司方給予填寫好的合同給員工簽署。這裡需求迫切的是公司方。


一個杭州HR


公司用空白合同讓你籤,空白合同已經在你手中,還要為合同舉什麼證呢,需要證明的是,公司拿著你簽名的空白合同將填寫些什麼內容。這樣的事,一是拒籤,二是要求籤正式合同。


蜀至


如果籤的勞動合同是一式兩份,那麼你只需要將自己手上的那份空白合同拿出來就可以舉證了。


如果勞動合同都被單位收走了,你相當於未籤勞動合同,只要你找到相應的證據,比如:工服工牌、銀行工資轉賬流水、考勤表、打卡了記錄等等。


如果你能找到證據證明勞動關係,那麼舉證責任同樣在公司那邊,公司如果拿出空白的勞動合同,那不就等同於是違法了。


但還是提醒各位小夥伴,空白的勞動合同千萬不要籤啊,這簡直就是個坑。


法貓貓


勞動合同至少一式二份,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如果單位只拿一份空白合同要你簽字,完全可以拒籤,如果在無奈的情況下一定給自己留個安全的保險,如現場留下照片和視頻或錄音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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