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查,臨河這兩人被行政拘留

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還打人,臨河一女子被行政拘留

1月30日22時許,魏某(女)駕駛車輛進入臨河某小區時,不但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還出手打人,被臨河區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查,臨河這兩人被行政拘留

當晚,魏某駕車前往臨河某小區親戚家,發現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正在檢查、登記,魏某便駕駛車輛繞離卡口,從附近隔離帶闖入,工作人員上前勸阻,但魏某不僅不配合工作,反而辱罵、毆打工作人員,企圖強行進入小區,工作人員隨即報警。

1月31日,臨河區公安局依法對魏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並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查,臨河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 1月30日,臨河一男子駕駛車輛出小區時,因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查,被臨河區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1月30日上午9時許,一男子駕駛越野車從臨河區朗潤園小區駛入朔方路時,疫情防控卡點工作人員要求該男子將車停下,進行個人信息登記和體溫檢測,但該男子拒不配合,駕車將一排交通管制安全錐桶撞倒,企圖強行過去,

    當場被執勤民警攔截,並隨即將該男子控制。

    經查,該男子名叫郭某,系朗潤園小區居民,38歲。民警組織人員對郭某進行體檢,其體溫正常。

    1月30日,臨河區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依法對郭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警方鄭重提醒:

    防控疫情,我們每個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觀者,所有人都要服從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管理,無條件服從核查、封控、隔離等措施,對於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嚴厲查處,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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