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解除在編職工在勞動局備案,同時蓋的印章是勞動合同服務章,合法嗎?

狂野鬥士109631677898


答案是合法。

備案是否使用公章對勞動者無影響

事業單位解除與職工的合同在勞動局(應該是人社局?)備案,屬於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內部程序。所謂內部程序是指單位內部或部門與部門之間的法律手續。

對職工而言,不具有法律上的意義。因為無論是備案還是不備案,一般都不影響職工的個人利益。換句話說,這個章是不是公章,還是所謂的服務章,對職工而言,都是沒有影響的。職工也不必糾結於這個章的合法性。

另外,備案文件中的章,是否是公章,這要看接受備案的部門或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要求公章。如果不要求公章,一般可以不使用公章。

即使要求公章,事業單位未使用公章,也屬於內部程序瑕疵,對於職工而言,該備案也不對其個人權益產生任何影響。

對職工有影響的是解除關係證明上的公章

對職工有法律意義的是事業單位出具的解除事業編制關係的證明。這個證明上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只要這個證明上的章是單位的公章,那就是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可以證明單位已經與職工解除了勞動關係。

職工可以憑藉這個證明去依法維權。

事業單位私刻公章違法

最後順便提示一點,事業單位屬於國家單位,所有的公章一般都是要經過審批、備案才能纂刻的,不能私自纂刻公章。如果認為事業單位的勞動合同服務章是單位私刻,未經合法審批程序,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舉報。有公安機關調查核實處理。


猴子通判


合法的,即公司已授權。你可以拿上勞動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以及平時公司故意變相裁員或證人的證據(可照片、打印)直接仲裁,基本穩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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