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投資抄股,暴倉了,血本無歸,人家找我要錢,我有賠償的義務嗎?

寶寶96443810


你們所犯的問題之一:

投資炒股合夥是最愚蠢的行為,你們又不是幾個億,甚至幾十億,去坐莊,那麼合夥的話只會加大自己的虧損概率,讓自己更早的出局。

問題二:

其次,說到爆倉,那你們一定就是融資,借錢炒股了,這是股市裡的風險之二。如果不是專業的機構,其實加入一定的槓桿無疑就是加大了風險。

巴菲特曾經說過,“我見過聰明人,唯一的死法就是加槓桿”。

凱恩斯也曾經說過,“任何資產的價格都是會迴歸理性的,關鍵是你往往等不到迴歸理性的時間,特別是你加了槓桿之後”。

要明白的是沒人知道股市會在短時間內下跌多少。即使你的借款很少,你的倉位也沒有立即受到市場暴跌的影響,但你的理智可能被嚇人的報道和令人慌亂的言論矇蔽,而不安的思維是不會做出正確的決定。有時候影響你的不是別的,就是那個錯誤的心態,所以對於投資這件事千萬不要加任何槓桿,哪怕利息在低!

問題三:

從法律上來說,除非你們簽訂了一系列合夥炒股的條約合同,證明了需要風險共同承擔。否則,如果沒有一定的數據支撐這種理論,法律上你是可以不用償還的。

但是道德上我非常鄙視和譴責你這樣的想法和行為。虧錢了,血本無歸了,就要朋友自己承擔??那麼賺錢,發財了,你要不要分錢??

從你的問題來看,人家應該是先墊資的吧?這就說明了合夥方不是騙子,因為騙子不會先行墊資,只有朋友才會!否則為什麼會找你要錢?如果不是墊資,是爆倉了,要賠償,那我覺得你也應該有義務承擔一部分,畢竟這是道德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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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首張大仙


合夥炒股票,暴倉了,操盤人員沒有賠心義務。

合夥的概念。

《民法通則》規定:“兩個以上的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的稱為個人合夥”,因此,合夥,就合夥人依法設立、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受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合夥的認定。

合夥是以合夥協議為成立前提的,但《民法通則》的上述規定並未明確是書面協議還是口頭協議,因此這種協議可以是書面協議,也可以是口頭協議。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合夥做生意,都只有口頭號商量約定,並沒有訂書面合夥協議,從某種意義上說,合夥就是一種協議,即合夥人為達到共同日的而在協商、自願基礎上達成的協議。

沒有賠心義務。

合夥投資炒股,暴倉了,血本無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50條有規定: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夥協議,又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但具備合夥的其他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證明有口頭合夥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合夥關係。既然認定合夥炒股是合夥關係,那麼合夥人就要共同承擔承擔風險,共同承擔虧本,所以,操盤人員沒有賠心義務。

綜上所述。

我認為,合夥投資抄股,虧本了,血本無歸,操盤人員沒有賠心義務。




請大家批評指正,謝謝!


瀛鑫


這個其實就看你們當初是怎麼約定的了,老實說初入股市的時候我也跟一個朋友合夥炒過股,不過那時候還好是在2006年牛市階段,沒虧錢,但賺得也不多,合夥之初我們的約定就是每人各出資百分之五十,利益共享風險同擔,雖然我們沒虧錢,可要是虧了的話我們絕對可以按約定履行各自的承諾,不知道你們是怎麼樣的一個約定?如果和我一樣,也是相同的,那你就把賬戶裡剩下的餘款按出資比例分回給他,如果你是操盤手,因為你操盤失誤,覺得自己良心上過不去 那你就按比例多承擔一點損失吧,如果你朋友提的要求太過分了 你就完全按合同或者約定執行好了。


旭日星辰


你沒有賠償的義務。


買定離手,合夥投資炒股,爆倉了,就要共同承擔。虧了血本無歸,找你賠償,這是典型的有想贏怕輸引發的無賴行為,不可不予理會。


但如果合夥的是你朋友,當初你和他合夥也很欠考慮,利益面前是沒有“朋友”的。特別是最直接的錢。不是說你朋友見利忘義,這是人的本性,很大人都克服不了,你朋友就是這種類型。


你如果覺得愧疚,對不起朋友,你可以選擇還,但還完之後估計你心裡也不好受,以後也不會再是”朋友“。我身邊就有不少這樣的例子。生活現實很殘酷,正如我們的股票市場,是一樣一樣的。


吸取教訓吧,以後炒股自己折騰,更不要幫親朋戚友管理賬號,這些都是“大忌”,除非你想失去這些關係。股市是這類關係的試金石,百試百靈。


炒股,不是生活的全部,爆倉了,生活還得繼續。我都不記得爆了幾次倉了,活著就是機會。


山卡拉小洪


都知道炒股有風險,你還來了一個合夥炒股。這樣輸的不只是金錢,還有親情有友情!

至於從法律意義你到底該不該賠,這要看你當初是如何許諾你的合夥人的了:


1、如果你們之間有書面協議,那很好辦,一切按協議來;

2、如果你們之間沒有協議,那就有的扯皮了,搞不好還要打官司。他可以說這錢是借給你用的,到期要還本付息。除非你能拿出證據來表明,你們是合夥炒股的。這時候你們炒股期間的聊天記錄就很重要了。


總之,炒股還是拿自己的本金來炒比較安心,即使輸了也只是輸自己的錢,大不了繼續努力賺錢。但如果把親戚、朋友的錢給輸了,那輸的就不止金錢了。


人性是不能拿錢來衡量的!沒有人能在金錢前面保持決對的理性。


股海聽風


不止損是投資大忌,加槓桿是加大了投資的風險,爆倉除非是小概率的爆雷了,不然就是你操作的問題,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峰晦璐轉


以前我們幾個朋友也合夥炒股,委託一個朋友炒,我們簽了非常詳細的合同,同進共退,事先約定就不用你承擔,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約定?


悠悠百合Sz


沒有義務,各歸各的財戶。如果那些錢放在你的財戶,陪一半給人家。輸和雲都不道,因共同承擔。


用戶3320989446819


認賭服輸,做金融基本原則。珠海的史玉柱也是一樣。會回來的


用戶6142843809789


看你們合同怎麼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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