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中,如何使用能力出眾的編外臨時合同人員?

正義的天津人


今天是大年初一,我在單位值班,任務是看看門,接聽一下電話,基本上沒有什麼事。乘此閒暇時間,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毫無疑問都是有編制的。在黨政機關,主體的工作人員是公務員,當然還有為數不多的機關工人。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三種編制類型,分別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另外,在縣、鄉基層單位,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即混編混崗,即在一個黨政機關之中,即有公務員,又有事業編制人員,還有機關工人和事業編制的工勤崗位人員。雖然說政策上不允許此類情況存在,但在現實中,這種狀況是極為普遍的,實際上是常態。如果不允許的話,很多的黨政機關立馬癱瘓。

在機關事業單位,有編制的人員必須按要求向機構編制部門,定期實名制地報送在編人員花名冊,並同時抄送同級財政部門、人社部門、黨委組織部門,用於核定工資,並進行日常管理。這其實才是編制的真正含義。

當然,編外人員在上述四部門就連一個姓名也沒有,人家壓根兒就不承認有編外人員的存在,自然也沒有負責落實相關待遇的職責。

其次,機關事業編外人員的主要類型。據我所知,現在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主要有兩類:1、臨時工。即與機關事業單位直接簽定合同、或者口頭約定聘用的臨時人員。這類人員的來源說不清、道不明,勞動報酬一般也不高,用單位的自有資金支付,從事的大多也是輔助類的工作,如門衛、司機、文印、收發之類,本人一般也沒有什麼特長,多多少少掙點錢補貼家用而己。2、勞務派遣工。他們是通過勞務派遣公司招來的工作人員。招進來後,與正式工作人員一起工作。事先,機關事業單位與公司簽定勞務派遣合同,在確保完成工作任務後向公司付款,他們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福利待遇也由公司負責。他們與工作的單位之間,即沒有任何直接的勞務關係,工作的單位也不負責給他們落實勞動報酬。說到底:勞務派遣公司只是一個白手套,合法的掮客而已。在實際工作中,工作單位付給公司的勞務報酬本身就比較低,或者很低;經過公司的二次分配,又被盤剝一次,他們能拿到手的工資就很低了。因此,勞務派遣工是目前用工形式中一個極為苦逼、極為殘酷的存在。而這些人,又往往是還沒有獲得正式就業機會的大學生們。
即使工作時間很長,工作能力很強,工作成績很突出,也改變不了自身的尷尬身份,也不可能提高勞動報酬,更不可能被提拔使用,終究只是一個旁觀者、看客而己。可以說:身份決定一切,這是任何人無法改變的血淋淋的現實

最後,機關事業單位中,如何使用能力出眾的編外合同人員?必須明確指出的是:機關事業單位確實需要更多的工作人員,人手太少完不成份內的工作任務,這是肯定的。在現行管理體制下,所有行政事業單位都實行實名制的編制管理,具體執行上要求很嚴,單位根本沒有超過編制限額用人的任何自主權。因此,機關事業單位使用無編制人員,也實屬無奈之舉。大路走不通了,只能走小路啊。

題主提出:機關事業單位如何使用能力出眾的編外人員?其潛臺詞實際上是單位能不能或者有沒有可能,對能力出眾者網開一面,予以正式錄用。坦率地說,這是不可能的。現在的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的是除軍隊退役人員直接安置之外,其他人員凡進必考政策。同時,單位缺編需要正式工作人員時,只能向本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黨委組織部門、人社部門報告,在履行了相關的決策程序之後,由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發布招考公告,並按法定的招考程序予以公開招考,作為用人單位的機關事業單位,沒有任何一點自主權,唯一的參與權,恐怕就是確定幾個面試人員參與面試打分而己,也僅此而己。

因此,寄望機關事業單位以某種方式,能夠對能力出眾者網開一面,正式予以錄用,註定只是竹籃子打水一場空。原因太簡單了:用人單位在正式工作人員的錄用方面,即沒有法定的職責、權限,又沒有多大的參與權,只能被動接受組織部門、人社部門的決定。這就是現實啊。

至於說能力出眾這個說法應該怎樣去界定,那是招考主管部門份內的事,幾乎與用人單位無關。或許,所謂的能力出眾,僅僅是臨時人員的一廂情願罷了。不在編制之內,侈談什麼能力出眾,只能是一種夢囈而己,一點兒用都沒有。總之一句話:名不正,則言不順,想也是白想,說也是白說。


水波不興3291


在我國的機關事業單位中,特別是基層單位,為了減少工作壓力,聘用了大量的編外人員。

在編外人員當中,確實有不少工作態度好、工作能力也不錯的人員

,但是每次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考試都上不了岸,抱著進入體制的決心,一直在機關裡面待著,等著下一次的考試機會。

對於這些人,雖然受限於編制問題,待遇比在編人員更低,也無法獲得提拔。但是在工作內容和工作量上,除了一些核心業務或崗位,必須由在編人員承擔,其他的工作上領導並不會區別對待,很多單位的編外人員承擔著比在編人員更大的工作量

但不管編外人員表現得再好再能幹,領導有多器重,也最多隻能給一些榮譽予以鼓勵,比如年度考核給予優秀,想要直接轉正是沒有可能的,因為現在要求“逢進必考”。

所以,其實編外人員中很大一部分還是在混日子,而真正有能力的那一部分人員,在呆了一段時候後最終是會選擇辭職離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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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在機關事業單位中,如何使用能力出眾的編外臨時合同人員?這個有什麼客氣的,使勁用唄,不用白不用,用了不白用。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基本上都是由人社部門統一招聘,分配各單位使用,甚至是指定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各單位使用。比較常見的還有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申請,由人社部門委託自行招聘使用,比如消防機構、醫療服務機構等。

這些編外人員的工資,多是由地方財政統一供養,按照地方財政狀況,制訂統一的供養標準,定期不定期進行調整增加,調整的頻率極低,增加的幅度也不大,和正式職工沒法比。這幾年社保執行力度大,編外人員的五險一金有了保障,工資總額也增加了不少,但到手的工資短期內不增反降,主要就是有一部分繳了社保費用了。勞務派遣工就不一樣,他們的工資和社保都是由勞務派遣公司支付,社保多繳的是“三險一金”,還不能按時足額繳納,用人單位根本不管這些。

編外人員到崗後,是根據個人能力和單位工作需要,分配到不同的崗位使用,一般情況都是分配到後勤服務崗位,但專門招聘的專業技術崗位人員例外。也有招聘的崗位是後勤服務崗位,不排隊能力出眾,在辦公室或者業務股室,和正式職工幹一樣的工作。比如常見的例如代課教師、醫護人員等。身邊有一個電視臺的編輯,其水平是專業級別的,是專業院校專業編導,其工資收入不及正式職工的一半,工作卻是正式職工的數倍,他掌握的技能,正式職工聽都沒有聽過,但不影響正式職工按資歷拿工資,也不影響拿臨時工工資的他天天加班,還沒有加班費。

事實上,在機關事業單位,尤其是專業技術類事業單位,許多臨時聘用人員,乾的工作比正式職工還辛苦,專業技術能力也不差,單位非常願意使用這些招聘的編外人員,因為不用考慮前途、發展等問題。正式職工如果受重用,領導還要考慮優秀評選、表彰獎勵、前途發展等問題,而編外人員這些一概不用管,給按時報點差旅費,年終給一點點獎金,就已經是好領導了。轉正是不可能的,多增加工資單位也沒有這個權利,額外增加的也就這些福利了。


職言管語


依據目前的體制機制,很難最大限度發揮非編人員的作用,大量非編人員目前在機關事業單位的處境,至多是完成本職工作,不會花太多心思去創新或加班。即便被逼著去做,多數是心不甘情不願,或多或少會有抱怨。原因很簡單,因為幹了沒價值。

第一,工資待遇不會漲。機關事業單位的非編人員基本上是聘用人員,要麼是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待遇按照一定標準核發,幾乎是正式在編人員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本身比較低,且常年固定,很少有增加。幹多幹少一個樣,自然不會有人盡全力。

第二,不能轉正和提拔。機關事業單位的聘用人員,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臨時工”,沒有編制,不能轉正,更不能提拔,因此工作起來缺乏成就感、歸宿感,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動性明顯不足。

在職場,用好一個人不外乎兩種手段:名和利。體制也不例外。可現實是,這兩樣東西在體制內受各種條條款款限制,很難給予非編人員。沒有了名和利的激勵,想讓合同工、臨時工有多賣力,幾乎就是一句空話。


80後小公


編外人員分:單位正式職工(經報批招收的)、臨時人員(無需報批)兩種。


朱瑞287059112


編外人員現在在很多單位幹著比正式在編職工還多還重的工作,很多都是主力軍了。

對於工作優秀的編外人員,提高其待遇,讓其享受與在編人員同等的待遇,做到同工同酬,激勵編外人員能夠全力投入到工作之中。

同時在管理中,完善考核,做到能者上,弱者下。做到讓每一個人都能真正幹事。


晨語sdly


逢進必考是國家的鐵律。真的能力出眾大可去參加考試


評標老李


勞務派遣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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