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大公司抗擊肺炎,對外捐贈都是建立專項基金,而不是直接把錢轉給慈善總會?

財經奧迪特


大公司本身就有很強的管理能力,看看湖北紅會的表現,你就會覺得人家大公司的選擇是對的。


彭懷文講財稅


這個問題問的非常好,也問到點子上,為什麼我們有慈善總會,直接把錢捐給慈善基金不就可以了嗎?慈善人士還要再麻煩建一個基金,還要勞心勞力的管理,武漢的捐贈榜上,很多知名的企業都成立了基金,今天的一則消息讓我豁然開朗。

一個連保障居民身體健康的N95口罩都能弄錯,而且不是一次兩次,一個整形醫院的莆田系醫院竟然能夠獲某會贈予的n95口罩,而且是3萬多隻,比協和醫院獲贈的還要多,雖然後面迫於輿論壓力,改口說贈予的口罩不是n95,是kn95,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了,某會的錢,都是慈善人士捐贈了,為什麼要把kn95的或者n95的口罩贈送給一家整形醫院?就算是kn95也不應該捐贈,而且還是有前科的莆田系,其中的緣由,著名的歌唱家,韓紅女士給出了答案。

韓紅說了一句非常給力的話,我們再也不把好幾百萬、好幾千萬的錢給了某某基金會,他們要從中收取管理費,管理費你收也罷了,還不把我們的貨物第一時間送給災區,要放在他們的倉庫裡面,倉庫裡的東西最後給了誰,是不是給了另一個莆田系,誰又能知道呢?


互金圈


隨著中國富豪人數的上升和受西方慈善觀念的影響,從企業家到明星,越來越多的人投入了慈善公益事業。2016胡潤慈善榜顯示,中國大陸排名前100的富豪總捐贈達300億元,同比上升50%。

我們可以看到中國高淨值人士慈善金融需求在不斷增加,而成立慈善基金會成為眾多富豪的首選:

●2004年,蒙牛乳業創始人牛根生建立了家族基金“老牛基金會”。為了資助該基金會,他在蒙牛上市後捐出了自己的全部股票和大部分股息。

●2011年,阿里巴巴集團及旗下子公司聯合發起成立的“阿里巴巴公益基金會”,馬雲成為該基金會第一號誌願者,並宣佈阿里巴巴集團將每年年收入的0.3%撥作公益基金。

●2011年,曹德旺家族宣佈捐出持有的3億股福耀玻璃股票成立“河仁慈善基金會”,成為全國第一個也是惟一經由國務院審批、以金融資產創辦的全國性非公募基金會。

●2016年,馬化騰宣佈,將捐出一億股騰訊股票(摺合人民幣約140億元)注入正在籌建中的公益慈善基金。

對於高淨值人士來說,設立慈善基金不只是把錢捐出去這麼簡單,還需要根據捐贈人的慈善願景進行量身定製及合規籌劃。

所以對於財富管理從業人員來說,協助高淨值人士解決慈善金融需求大有可為。

中倫律師事務所的藍豔律師根據自身的從業經驗,分享和歸納了慈善基金設立時需要尤其關注的十大方面與三大重點方向,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法律誤區。以下為分享實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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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多次協助賈明軍律師參與基金會的合作。我們曾經設立過單項慈善基金,包括我們中倫也有慈善基金會,北京中倫公益基金會,旗下也設了不少專項慈善基金。

今天我就簡單向大家介紹一下慈善基金設立的背景和需要的相關法律文件,希望大家對慈善基金有一定的認識和了解。

慈善基金是什麼呢?慈善基金較為常見的形式是掛靠在慈善基金會下面的專項基金,一般會根據《公益事業捐贈法》第三條規定的公益事項範圍作為它主要的捐贈方向。可能大家比較熟悉的如救災、扶貧、幫助殘疾人等,以及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以及環保和公益方面。

我們前一段時間參與設立了兩個慈善基金會,一個慈善基金主要是用於扶植環保方面的項目,另一個是其他的公共和福利事業,這應該算作一個兜底條款。

設立一個慈善基金,包含比較繁雜的步驟,也會有很多配套的文件。主要的配套文件,一個是慈善基金捐贈協議,另一個則是慈善基金管理規章制度,這兩項是慈善基金設立比較核心的法律文件,這兩份法律文件主要的法律依據有如下三項:

●第一項,《民法通則》和《合同法》,這個主要是慈善捐贈協議的法律基礎。慈善捐贈協議其實就是一個公益贈與協議,所以它肯定是受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所調整的。

●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這個主要是規範捐贈和受贈行為,保護捐贈人、受贈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等內容。

●第三項,《基金會管理條例》,這個主要是規範基金會的組織和活動,維護 基金會、捐贈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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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就詳細介紹下前面提到的慈善基金設立的兩項主要配套文件:

第一項:慈善基金捐贈協議

主要簽署方是慈善基金的捐贈人和受贈人。受贈人現在主要是一些有受贈資質的慈善基金會,共同簽署的慈善基金捐贈協議,其中會對捐贈雙方的權利、義務,包括捐贈財產等相關情況進行一個詳細的約定。

由於我們所草擬的慈善基金捐贈協議書中涉及的條款非常多,非常細,所以我只挑選了其中相對比較重要的十項。

如果大家今後有這樣的業務,或者協助一些慈善基金會或慈善基金捐贈人去審閱相關的協議的話,可以注意以下十個方面:

1需要明確受贈人

受贈人主要為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常見的為有受贈資質的慈善基金會。如北京市企業家環保基金會、北京中倫公益基金會等。

2明確捐贈的目的

前面我說過了,主要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三條所明確的公益事業範圍。

3明確捐贈財產的內容

根據我們的實操經驗,基本上專項的慈善基金還是以現金為主,小到10萬、100萬,甚至上千萬、上億都是有的,但是業界一直在討論關於股權捐贈是否能夠設立慈善基金的相關的問題。

我們國家近兩年都在大力推展慈善事業,對於股權捐贈相關的稅收問題,也出臺了《關於公益股權捐贈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所以相信在未來,慈善基金當中納入上市公司的股權、股票或者其他類型的財產,也會成為一種趨勢。

4明確捐贈財產的交付方式

一些規模相對較小的基金,可能捐贈金額是十萬、十幾萬甚至是上百萬的,基本上一次性現金到位比較方便。但是對那些社會賢達、商業大佬們,他們的捐贈數額可能高達上千萬,甚至上億元,那麼你不可能讓他一次性交付。

所以如果涉及捐贈金額特別高的捐贈協議,則一般會制定相應的年度計劃和預算,捐贈人依指示分年、分批、分金額把相關捐贈財產支付到慈善基金專項賬戶當中。

5明確捐贈財產的所有權

若捐贈標的是現金,則所有權問題很好解決,因為捐贈人將現金直接支付到指定銀行賬戶中的後,該筆現金的所有權就轉移給了受贈人。

正如我之前提到的,如果在慈善基金當中投入了其他一些財產,比如股權,這就可能需要在捐贈協議中對於捐贈財產所有權轉移的問題進行一個非常明確的規定。

如果是慈善贈予合同的話,它涉及到公益合同的問題,簽署的當時,可能相關的錢款還沒有支付到公益基金的賬戶中,這個時候捐贈人是否能夠反悔呢?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因此,捐贈人不能說取消就取消的。

6捐贈證明的開具

因為捐贈機構一般是具有受贈資質的慈善基金會等,他們在收到贈予的財產之後,應當給贈與人出具相關的證明。

7明確捐贈財產的用途

捐贈財產的用途除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三條的範圍之外,還要考慮捐贈人想法和意願,最大程度實現捐贈人的捐贈目的。

8捐贈財產的陳述及保證義務

主要需要保證捐贈財產沒有權利瑕疵,沒有擔保的,沒有第三人追索,保證捐贈人簽定協議是真實意思表示,並且保證他具有捐贈相關的資質。

9受贈人的陳述及保證義務

關於受贈人的陳述和保證也是一樣的,除了保證自己有法定的受贈資質,簽署協議的資質之外,同時保證簽署協議的是合法的,保證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

10關於慈善基金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慈善基金可能在創設之後會用於相關的捐贈目的,但是有可能最終沒有或沒有完全用於最初確定的捐贈目的,慈善基金中遺留的相關資產和錢款,該怎麼處理呢?可以約定在贈與人同意的情況下,用於其他慈善事業。

以上十項就是慈善基金捐贈協議中需要大家注意的情況。當然就像我跟大家說的,慈善基金捐贈協議其實法律條文特別多,法律的文件也特別厚,所以這10項只是拋磚引玉。

第二項:慈善基金管理辦法

慈善基金設立之後,捐贈人與受贈人將會共同成立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慈善基金管理辦法約定慈善基金的具體運用,慈善基金的日常工作,主要會由受贈人即慈善基金會進行管理。

不同的贈與人、慈善基金會對於慈善基金管理辦法都會有不同的想法,因為篇幅有限,我只是給大家分享幾個相對重點的問題。

1基金資助的方向

慈善基金一定要做到專項基金專款專用,專項基金的使用一定要符合受贈人的宗旨、使命和業務範圍,符合捐受雙方簽署的捐贈協議符合基金會的決議等內容。

2關於管理機構

我前面反覆提到了,慈善基金設立之後,會由受贈人、贈予人,或者還有其他第三方,成立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有點類似公司的董事會,它主要執行這項慈善基金管理辦法。

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執行機構成立了之後,會共同制定慈善基金管理辦法,共同去管理專項基金。而專項基金的日常工作以及相關的執行工作主要還是由慈善基金會負責,慈善基金會的話相當於CEO或者總經理,按照慈善基金管理辦法處理慈善基金的相關問題。

3關於財產管理的問題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受贈人在安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可通過銀行或其它途徑對專項基金進行增值管理,提高基金收益。

大家都知道錢不能放在銀行的存款上,每天會不斷的貶值,還有通貨膨脹問題。那麼在合法有效或者是雙方約定的情況下,專項資金賬戶上的閒散資金會進行一些合理、低風險的操作,這樣可以起到保值的作用。

當然,閒散資金不能做一些高風險投資,這樣很容易造成基金的損失,所以財產管理也是慈善基金管理辦法當中比較重要的部分。


遠源流暢


這個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為什麼很多大公司不辭辛苦,自己對外捐贈都是建立專項的基金,而不是直接把錢轉給慈善總會呢?

按照常理來說的話,企業把錢捐贈給慈善總會,對於自己來說肯定是更加輕鬆的,也不用自己費力勞神的去做各項組織工作,而且也能夠獲得很好的名聲,這樣的好事情為什麼企業都不做呢,偏偏要自己建立專項基金呢?

今天注意到一個新聞,說的是一個武漢莆田系武漢仁愛醫院,獲贈1.6萬隻口罩,後來又說錯了,應該是1.8萬隻口罩,這些可能都是小錯誤了。但是戰鬥在抗擊疫情第一線的協和醫院只有3000只。這個醫院只是一個小型醫院,並不接受發熱病人,比協和醫院的名聲和規模不知道差了多少倍,就是這樣一家小醫院也能夠獲贈1.8萬隻口罩。

協和醫院只能是告急求助,協和醫院作為一家大型醫院,竟然還沒有莆田系仁愛醫院獲得的口罩多,1.8萬隻對3000只,仁愛醫院獲贈口罩是協和醫院的6倍。

這可是非常時期,口罩可以說是戰鬥的武器,如果協和醫院沒有口罩這個武器,如何防護好自己,如何跟疫情戰鬥?

著名歌手韓紅也成立了自己的基金會,曾經在一次採訪中,韓紅無奈的說,教訓就是我們不會再把錢,好幾百萬給某某某基金會,他們從中收取管理費也就罷了,你要把我的貨物第一時間給到災區。你還把貨物存放在你的倉庫裡,在我看來你就是混蛋,一包方便麵都是可以公示的,為什麼你們不做,你們做不到乾淨就別怪社會有質疑,活該!”

韓紅的想法可能也是這些企業建立基金會的想法了,確實企業建立基金會也是非常困難的事情,但是為了讓捐助的效果更好,這麼多的企業也是真的拼了。

應該向所有捐助的企業致敬!


睿思天下


良好聲譽樹立起來很難,需要很多年良好口碑聲聲相傳,可是良好聲譽倒下只需要一夕之間。現在某些基金會和什麼會總是經常傳出一些不太好的傳聞,儘管有關方面作出澄清,但似乎不能徹底消除社會的疑慮和擔憂,質疑的聲音總是引發一些共鳴,就像某位明星質疑某某會的言辭,是那麼的犀利,可社會出現了一些認同聲音。

作為局外人,我們無法去探尋事情的真相,只能依靠媒體的報道作出基本的判斷,從某些名人的質疑聲中判斷某些事情的真假,

但是大公司設立自己的基金,而不是依靠通過某某會某某基金捐贈,不能籠統的與社會質疑相提並論,很多大公司捐贈是有自己特殊的意向的,這種捐贈意向通過自己基金會更加具有針對性,更快實現自己的捐贈意願,而不是擔憂自己的捐贈資金物資被挪用,慈善捐贈尤其是眼下這種非常時期,有關慈善機構和某某基金也是非常慎重的,根本不敢挪用慈善捐款,否則是會遭遇嚴懲的。

我們可以質疑,但是也不能聯想太過寬泛,把什麼都往一些黑幕扯在一起,這是不準確的。

但也在警示慈善資金和物資使用需要透明,經得起社會檢驗。


杜坤維


這就是答案



飛鳥與魚245324594


之前印象最深的是羅永浩質疑方舟子慈善基金的視頻,

捐贈人有權知道捐贈的動向,但是,不會讓你知道。

基金分好多種,捐贈建立專項基金,營利性方方面面很多,操控性很多

再加上給別人運作,不如自己整。


莊子理事


紅十字會更好奇這個問題,不過紅十字會肯定知道你想要的答案


用戶248556792


對於這次武漢疫情救災物資比錢重要,把錢給慈善組織,他們也變不成救災物資。大公司設立專項基金,他們有能力在全國甚至全球採購救災物資,像阿里巴巴在國外尋找醫療物資供貨商採購醫療物資,他們有人有通道可以辦成,這比把錢單純給慈善組織管用多了。還有設立專項基金可以持續增加企業的曝光度,比一下子把錢捐出去獲取的影響力大多了。當然現在國內的慈善組織黑幕太多,不透明。這個就不用多說了。


sojine


更能直接快速對接,專項撥付用於專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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