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農村寄宿制學校強制要求老師住校,晚自習一節補貼2元,上晚自習算工作義務嗎?你怎麼看?

源遠流長4668


對於我們國家很多偏遠地區的孩子們來說,去寄宿制學校讀書是一個沒有辦法的選擇,也是最好的選擇。而對寄宿制學校的老師們來說,上晚自習,自然而然又成了工作的一部分,晚自習不僅是孩子們寫作業的時間,更是防止意外事件發生的最好方式!因此,寄宿制學校的晚自習是非常有必要的。



既然寄宿制學校的晚自習必須開展,那麼,老師們看晚自習,也就是不得不去執行的任務了,慢慢的也就變成了工作的一部分。但給予上晚自習的老師一部分經濟補償是十分有必要的,這所學校給每個老師每節課兩塊錢的補償,實在是少的可憐呀!老師們辛辛苦苦三個小時就換來兩塊錢的報酬,這當然讓他們心裡面感覺到不甘心,自然而然也就有怨言了!


對於這樣的學校來說,可能經費確實是一個比較大的考驗,因此,就需要上級主管部門加大補償的力度,給學校更多的經費支持,給老師們更多的經濟補償,以激發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和活力,而不是一味的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來要求他們無償的,甚至嚴重低於市場價格的付出。這集是不人道的,也不可能換來持久的老師們的熱度。

至於強制老師們在學校住宿舍的通知,我認為這純粹是多此一舉。如果老師回家不方便,那麼住在宿舍或許是一種非常不錯的選擇,但如果老師回家比較方便的話,為什麼要阻止呢?學校難道沒有晚上值班的領導嗎?非要讓老師們和同學住在一起就好嗎?所以,強制老師們住宿舍,這純粹是多餘的做法!

希望學校能夠多多的考慮老師們的難處,老師也是有家庭有子女,有父母,有丈夫的,他們也需要對家庭負責,對孩子負責,這樣將老師完全困在學校的做法,即不尊重老師,也是不人道的!

在當今教育現狀下,不管多麼吵嚷多麼痛心疾首,多麼恨老師,老師的作用還無法替代,大多數老師還是憑著良心來教學生的!也希望學校能夠多多的支持老師們,給他們多多的鼓勵!


說文寫作


農村寄宿制學校強制要求老師住校,晚自習一節補貼2元,確實太少了。

一、寄宿制學校的老師既要承擔正常的教學任務,還要充當父母的角色。

很多農村的中、小學校有大量的學生住校,這些學生的課後管理就成了問題,他們遠離父母,心理上容易產生問題,學生之間也容易產生矛盾,特別是小學生自立能力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必須要有老師在課後這段時間進行管理。我妻子曾經就在寄宿制校待過,每週五回家,週日晚到校,其餘時間都在學校度過,既要承擔自己的教學工作,還要充當父母的角色。中午放學12:00到下午2:00上課之間就需要老師去經管學生午休或上自習,下午放學到晚飯期間也安排有老師值班,晚自習老師輪流進行,下晚自習後還要查宿。剛開始這些工作基本上都是義務勞動,後來每晚補助5元錢,但這些錢與老師的付出來說簡直是九牛一毛。



記得有一年冬天,半夜三點左右一個女生得了腎結石,疼得臉色蒼白,妻子只好和另一個老師騎摩托車將學生送進了醫院。當醫生為這個女生輸上液時已是凌晨4點半了,她守在病床旁趕緊通知家長,也不知道打了多少電話才將家長聯繫上,等到天亮家長從家裡趕來時,她已經累得邁不開步了,但還得準備第二天的課。


二、提高農村教師待遇,強農村辦學條件是農村留住人才的最佳途徑。

撤村並鄉後許多農村的小學都撤掉了,很多孩子只能到鎮上的中心去上學,所以農村學校基本上都是寄宿制學校,這些學校的老師付出的多,回報的少。她們為了學生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來管理那些寄宿的學生,而得到報酬卻微不足道,致使許多優秀的老師紛紛離開農村,造成農村教師嚴重不足,教學質量越來越差。所提高農村教師的待遇是迫在眉睫。


總之,寄宿制學校的老師她們沒有驚天動地的業績,也沒有感召世人的豪言,有的只是做好份內工作的一顆平常心,她們的努力和付出應該得到社會的尊重和認可。


教育黃金眼


我覺得要求老師晚上上晚自習不給錢就是耍流氓,老師也是人,也上有老下有小,我孩子現在高三,老師早上7點鐘以前就要到校,晚自習下課8.半,一週上6天課,一個學期就交幾百塊的自習補助,我兒子現在在外面補習一堂課就260,多嗎,學校又搬離了市區,開車回家都要20多分鐘,難道不辛苦嗎,別站著說話不腰疼,換你你願意嗎,別總是站在道德制高點說風涼話,我不是老師,我只是換位思考將心比心


忘憂9458


我也是在農村中小學呆了6年,一人帶一級四個班的物理,一個班4節物理,帶上下午自習的話一週20節課,還不算晚自習。我們學校由於住校生多,為了便於學生的管理,寄宿生強制上晚自習,但教師看晚自習是義務的沒有一分錢的。現在到了城裡學校工作,沒有了晚自習,工作量一下子小了很多,也不用帶那麼多課了。晚上還能有時間多陪點自己的孩子。


阿輝物理


我是你口中的農村寄宿制學校老師,但我們是小學,寄宿生也不多,才一二十個(全校學生389個)。我們學校老師週日晚上開始在校住到週四晚上,週五下午就可以回家了。平時我們晚上要坐班,寄宿生上晚自習一般就任課老師去輔導一下作業,值日教師負責安全。所以也沒有所謂的下班輔導費!

我鄉初中也是寄宿制學校,他們的晚自習就是像你說的一樣,上一節晚自習(按照課表)補貼2元,如果你沒去上課是要扣50元。

我們這邊農村小學教師比城裡的學校有更多約束和工作。

1.農場小學必須在校住宿,回家住帶小孩要下了晚班後,必須請假。

2.有早讀。7:20-8:00,語文數學老師輪流。

3.午休守班。學生中午在學校吃飯(農場小學營養改善計劃),也在學校休息,老師必須在班上守著。

4.晚班。6:40-7:30

5.門衛安保(值日老師)

6.週末留校值班(輪流)

7.節假日留校值班(行政輪流)

8.扶貧(大事)

9.巡邏(河,塘等水域)

……

……








風林凡歌


現在我不知道了。我們剛開始上班及以前我們的老師都是一個樣,一直到我1999年退休。都是星期六下午放學後回家。星期天晚晚上七八點趕到學校,住讀生也一樣。中途無特別事不請假不得離開學校。己習以為常了。那怕家離學校再近,也不得離校。早晚集體辦公,管理學生早晚自習。初中,學生一律吃住在校。更不用說老師了。現在老師太自由散漫了,且週五就回家,週一才到校。


手機用戶66183004096


以過來的學生說下自己的看法。

一:在小學校的時候

在我的印象裡,小學基本都不用上晚上自習的吧?反正在我們那時候讀的小學裡是不用上晚自習的也不用住宿的,因為那時候鄉村裡的很多學校都沒有合併,臨近村的孩子都會來就近上小學,早上都是自己來上課,沒有說家長接送,放學後就回家,這些都是約定俗成的事。每天上學都要走路最少半個小時去上課,遇上下雨到處都是泥水路,弄的一身都是,到了冬天,天又冷,也是這樣上學,但是也沒有人會覺得怎樣。放學後老師也是各自回家,有些是在附近村子的老師也都是騎自行車回去,回去都還要幫家裡幹活的,有些在縣城住的,每天也都是騎自行車回家,早上也是早早的就來了,那時候的老師也沒聽說有什麼好抱怨的,因為那時候的老師也確實比現在的負責,而且人家也覺得有一份做老師的工作已經很不錯了,不像現在有些嫌三嫌四的。並不是說現在的所有老師都不負責,當然老師追求好的待遇也無可厚非。

二:在初中的時候

在我們的印象裡,在初中 後學生基本上都會上晚自習的了,因為都住的比較遠,而且是在農村住的。晚自習大多數時候都是自己自習或者是做習題,有時候會有老師來巡查,大多數時候會有教導主任,年級主任來巡查的,班級的老師也會經常來,不過每天晚上來的老師都會不同,都是有排班的,今天這個老師,明天就那個老師,很多時候都是靠自覺的。班主任每天基本都會來巡查一遍。然後老師放學後都是回家的,學校附近都有教師村,大部分老師一家都在那地方住。在初三的時候就會嚴格點,每天晚上都會有來時來監督,有時候有些科任老師還會講課,講完了學生可以問問題。初三的時候晚自習也都會上的比較晚,因為學習都比較緊張,爭分奪秒。初三為了升學率和重點中學升學率老師肯定也不敢懈怠了,都在擠時間。

三:在高中的時候

我們縣目前只有一個重點高中,是在縣城中心裡的,全縣的高中生基本都是在這所學校上高中,當然有些很突出的會考上市裡的重點高中,不會在縣高中上的。我們所在的市經濟也不發達,教育也不發達,更珠三角那些地方比真的是一個天一個地。但是消費水平就比珠三角那些城市的 高。扯的有點遠了,迴歸正題。由於很多學生都是農村來的,所以都是在學校住宿的,而在縣城住的都是放學了就回家。高中上晚自習都是有老師看著的,都是來給學生解答題目的,上高中後的學生基本都很自覺了都是在複習,做習題,就算是真的不學的就趴著在那睡覺。每節課都會有老師來看看,有時候幾個老師碰到一起也都沒什麼矛盾,因為每個學生問的都不一樣,可各科目的老師就各自解答自己的,偶爾會有老師在講課,想要來解答的老師都會過會再來。到了高三,不論是學生還是老師都在拼命,每天天不亮就來教室了,到了晚上都很晚才回去的,學生一般都是十一點後才會宿舍休息。學校裡面都建有老師的宿舍的,在外地或者遠的老師都會在學校住,學生和老師都是很長時間才會回老家一趟。學生和老師都很安安穩穩的過這三年,根本沒有說義務不義務的問題。

當然,老師寄宿也不一定是強制的,也有老師在外面租房子住的,有些在縣城也有房子的。一般來說,強制老師寄宿,其實學校也是考慮到了現實情況吧,老師家裡學校兩頭跑也很辛苦啊,這樣來回浪費的時間也多,在鄉村裡面的話,來回的路程估計會更遠些,這些還要考慮到安全問題。

學校強制老師寄宿也有些好處的

第一:可以節省時間

一般來說,很多農村的老師都是在城裡住的,在農村住的估計會很少。現在雖然說交通比之前發達了,但事來回也要不少時間吧?當然,有汽車的另外一回事了,在學校寄宿的話可以節省掉了來回的時間,這樣老師也不用那麼辛苦吧?而且有點點補貼,雖然說少,但是也是一種心靈撫慰吧?

第二:晚自習可以幫助愛學習的學生

晚自習有老師肯定會好點,一是可以監管學生,讓他們安安靜靜地學習,二是可以幫助學生解答問題,同樣可以可以找學生談心,訓話之類的。

第三:我覺得還可以確保老師們的安全

雖然現在治安比以前好很多了,但是也不能確保在一些比較偏遠的地區會有這類事情發生了,來回的安全,學校招收一個老師也不容易啊。

總之,既然選擇了做老師,就應該有了這方面的準備,老師都是從學生過來的,之前也肯定知道的老師是怎樣的工作流程和時間的,所以,還是多點包容。如果說實在不行可以找打學校領導談談,加入自己實在不能忍受,也可以調去別的學生,或者是改行了。

現在國家隊教育越來越重視,對老師也越來越重視,在待遇方面,提升是肯定的,而且應該是一年會比一年好。馬雲也在最近來不斷推進教育的 改革,通過自己的行動提升老師的地位。


明文薈


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的自習補貼,以及其它加班費,最核心的問題,不在於發多少才合理,而在於能不能發、該不該發。無論是2元錢一節,還是200元錢一節,其實都不是問題的關鍵。

目前來看,教師及其他財政供養的事業單位人員,與公務員一樣,被要求嚴格執行八項規定,不得濫發津貼補貼,其中包括加班費。

有一位在政研室的朋友曾訴苦:熬夜無數,加班寫稿子,兩年發了一萬多加班費,卻被一次性扣回去了,欲哭無淚啊。

所以他也認為,憑什麼教師加班可以發補貼?

他的話貌似有道理(當然反擊是容易的,教師工資不低於公務員的規定沒有落實之前,對教師提這種要求,其實是不合適的),也就引出另一個話題——教師到底是什麼身份?

根據《勞動法》第2條的釋義,教師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該適用本法。而《勞動法》第44條規定: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如果教師是純粹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肯定適用《勞動法》,學校安排教師上晚自習,必須依法發放加班費,按照勞動者平均小時工資的1.5倍計算。這樣的話,一節晚自習的加班補貼不會低於50元。

遺憾的是,現在雖然在推動教師聘用制改革,但公辦學校教師,卻另有一個特殊的身份:編制內工作人員。這個所謂的“編制”,既是教師嚮往和珍視的東西,也是一個牢籠。

珍視的原因是,“編制”很穩定,不會到期被解聘,這點與公務員身份類似。

說是牢籠,是因為編制束縛了教師的流動,限制了教師的知識變現,同時也無法依據《勞動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曾有教師為此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結果被駁回。勞動局認為,教師與學校的工資糾紛,歸《教師法》調整,建議該教師向教育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規則本就是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向其申請複議,根本沒有意義。

然而,教師又不是公務員身份。

無論是當前正在推進的“教師縣管校聘改革”,還是之前醞釀已久的“事業單位聘用制改革”,最深層的動機,都在於打破教師的“鐵飯碗”,逐步建立順暢的教師退出機制。以期既調動教師隊伍工作積極性,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又一定程度上減輕財政供養壓力。

在實踐中,教師與公務員也被區別對待。教師沒有車補、五項獎,逝世以後的喪葬費只有公務員的一半。

不過,也有同等對待的方面,比如各種學習和精準扶貧任務,以及其它一些事關公職人員形象的要求。

所以,公辦學校教師的身份很特殊:

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卻只能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標準,不像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員一樣,可以由市場定價,並享受《勞動法》的保護;

是國家公職人員,受黨紀政紀束縛,卻不能充分地享有公務員同等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而且職業穩定性也比後者差,而且這種趨勢似乎在加強。

這就是“編制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尷尬。

因此,21世紀教育學院熊丙奇教授曾多次撰文呼籲,應儘快建立教育公務員制度,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殊的國家公職人員”的身份,才能確保“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得到落實,使教師的權利和義務相一致。

如果教師有了與公務員一致的權利和待遇,,當然也應該承擔同樣的義務。這樣,依照相關規定,教師上晚自習,就不能要求學校發放補貼。哪怕是2兩錢一節也不行。

事實上,只要真正“打開了前門”,保證了教師的法定待遇得到落實,就一定能“堵住後門”,杜絕學校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的亂象。


毫米


農村中小學學生可憐,教師更可憐。為什麼這樣說呢?我就說說我們學校的狀況吧。我們是週日下午四點一定要在校,每週如此,要召開教師會議。會議上所有領導要講話(訓話吧),指出上週哪一些地方做的不好,哪一些人做的 不好。會議結束,一般在七點左右,然後吃稀飯,鹹菜,或者教師自己去買泡麵吃。有晚自習的一般不能吃晚飯,因為開會結束,晚自習早就開始了,你只能下晚自習後才能去吃一點什麼。然後,每天就是一早到晚忙著上課,批改作業。備課都是晚上加班,晚自習多的教師只一週四個晚上。這樣的教師備課更辛苦,都是學生睡覺後再加班備課。不然學校領導發現備課不足或者有其他問題,又會在週日點名批評的。這個苦呀,有點讓人窒息,如果再遇到什麼不順心的或者領導冤枉人(這是司空見慣的事情)的情況,簡直叫人崩潰。生活呢,每週有一次(也只有一樣)葷菜,其他都是農村老百姓都不吃的一些蔬菜(多以土豆,大白菜,酸菜)為主。有時去晚了一些,只有飯,沒有菜。遇到這樣的情況就只有自己去買泡麵了。有人要問,如此這般,你怎麼不辭職?辭職不容易的,比方有機會參加應聘的考試,你沒有辭職不敢參加的,教育局明確規定(也是因為教師嚴重缺編),辭職報告必須上交一年後才可以考慮是否同意。不然不放檔案,這也是麻煩事。當然還是有一些人不顧後果堅決辭職的。嗚呼哀哉,農村教師工作量大,來去乘車難,工資低,與發達地區簡直沒法比。


順勢順風


無論是農村學校還是城市學校強制老師住校,強制老師上晚自習,都是不合法的,但是考慮到有的是寄宿制學校,老師們晚自習輔導,適當給老師補助也是應該的。

首先,老師們按照學校的規定正常上下班,已經完成了各自的日常工作,晚自習再讓老師繼續工作,當然應該算加班,應該雙倍補償工資才對。

其實,平時人們所說的朝九晚五的上班,一點也不適合老師,以我們學校為例,有早讀輔導的老師必須7:20到校,沒有早讀的老師八點鐘打卡,中午12:00放學下班打卡,有中午輔導的老師12:40準時進班輔導,哪怕是看著學生睡覺,出於學生的安全考慮,老師們也必須坐在班級,其他老師下午2:00打卡上班,下午5:30放學下班。由此可見,老師們白天在學校工作的時間已經遠遠超過了八小時。如果再強制讓老師住校上晚自習,於情於理都不合適,在徵得老師們的同意後,適當的補助一些,老師們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說實話,學校上晚自習,最不願意上的就是老師,上一節晚自習要40分鐘,而老師的晚自習費用只補貼兩元,每天備課、上課、教育學生就已經夠累的了,這兩元錢倒不如回家歇歇去,如果不考慮住校的學生,不從工作的角度考慮,他們根本就不想上晚自習課。

其次,作為一名老師,我們也不能只考慮自己,還是要更多的考慮學生們的學習,考慮孩子們在學校的安全問題,等等這些都需要老師們配合學校工作,上好晚自習,站好崗值好班。特別是寄宿制學校的學生,他們每天24小時在學校,如果也按走讀生來對待,很明顯是不行的,放學後,那麼多孩子在學校,不上晚自習沒有值班老師,連最起碼的安全都無法保證。所以,老師們上晚自習應該算加班,加班當然應該有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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