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三者造成的離婚如何處理?可以要求賠償嗎?

Cc_Rock柴超_柴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所以,因為第三者原因造成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中說明,過錯方在分割財產時要對另一方進行賠償,而在分割財產的時候也要求也照顧無過錯方。


一抹驕陽映碧荷


可以離婚的時候要求財產分割多分一些,看情節嚴重甚至可以提出對方淨身出戶。但是關於對方有第三者,需要你來提供證據。至於更詳細的,我就不清楚了,只知道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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