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公告


烏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公告

烏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公告

第2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為切實打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戰役,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烏海市委、市政府統一安排部署,決定啟動以下防控措施,現公告如下:

一、全面落實應急響應

(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和石泰峰書記、布小林主席關於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國務院、自治區疫情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安排部署,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務,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啟動重大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一級響應相關要求,全面啟動、深化落實烏海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迅速組織開展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建立高效有力的統一指揮機制,健全聯防聯控、群防群控責任體系。以最嚴格的措施推進關口前移、重心下沉,科學有序組織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遏制疫情傳入我市。全市各級黨委、政府班子成員和黨政辦公部門、衛生健康、公安交警、交通運政、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宣傳網信、文化旅遊等與疫情防控工作直接相關的公職人員提前結束假期,返回工作崗位,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二、堅決築牢三道防線

(二)嚴把交通入口關。交通運輸部門會同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聯合開展疫情聯防聯控工作,臨時封閉部分高速、國道、省道烏海進城口,設立防控疫情檢測點,逐一排查檢查過往車輛,做好車輛、人員登記並進行體溫檢測,確保不漏一人一車。暫停運營全市範圍內公交車,暫停進出烏海的長途客運班線和旅遊包車。做好出租車、網約車監督檢查、消毒通風及車廂衛生保潔等工作,勸導乘客佩戴口罩。暫時封閉長途汽車站,加強對火車站、民航機場等人員密集場所人員體溫檢測和實時監控。

(三)落實基層防控措施。運用“大數據+網格化”工作模式,切實發揮好鎮(街道)、村(社區)直接聯繫服務群眾作用,在行政村、居民小區出入口進行車輛、人員登記並進行體溫檢測。堅持發動群眾、群防群控,認真落實外來人員進社區報告制度,做好人員登記管理。發揮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作用,對住宅小區實行封閉管理,對社區公共設施、健身器材、樓道、社區辦公室進行常態化消毒殺毒。實現住宅小區住戶上門登記、上門告知、上門宣傳全覆蓋,加強對重點疫區返鄉人員和外來人員入戶調查,填寫《烏海赴外地人員排查表》和《外來人員排查表》,全面摸清人員底數,做好疫情監測、管控和信息上報工作,及時跟蹤回訪,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實現閉環管理。借力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運營商,分析研判外地來烏海人員軌跡。實行“網格員+民警+家庭簽約醫生”管理機制,嚴格落實發熱患者、密切接觸者隔離和醫學觀察等措施,對居家和指定場所隔離觀察人員實行“一對一”24小時跟蹤管控,每日報告管控人員安排情況和隔離觀察人員健康狀況。

(四)強化醫療救治。市人民醫院設為我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定點醫院,規範設立發熱門診和隔離病房,強化防護、管理工作,嚴格規範可疑病例的檢測、篩查工作,確保病例及時登記報告。強化市傳染病醫院綜合救治能力建設,建立醫療團隊和後備團隊,規範診療流程,提升診療水平。加強醫院管理,保障醫護人員安全,嚴防交叉感染。

三、落實群防群控措施

(五)加強工業企業疫情防控。各區和工信、園區管委會等部門建立企業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密切關注近期從區外及區內疫區返回的人員,先不安排上崗,返崗人員必須履行社區登記、自行隔離等規定程序後再上崗。對近期即將從重點疫區返回人員,勸其暫不返回企業,並妥善處理好勞動關係,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嚴防疫情傳入我市。各企業要做好職工個人防護,配發口罩等防護用品,上崗前必須監測體溫。落實定期消殺制度,強化餐廳、宿舍管控,避免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可能性。嚴格落實外來人員管控措施,凡進入企業人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市外運輸車輛、人員與本廠職工保持安全距離,先行做到“物理隔離”。工業企業開復工要向工信部門報批。

(六)加強教育行業疫情防控。各區和教育部門開展教室、餐廳、宿舍、實驗室和功能場所的衛生消毒殺菌工作,確保無死角、無遺漏。禁止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各類師生聚集性活動、各類聚集性補課培訓活動等。按照教育部統一要求,推遲各級各類學校開學時間,研究制定和啟動實施網上教學預案。充分利用家長群、學生群、教師群等微信群,實現家校溝通聯繫、聯防聯控常態化,實行學生情況日報告制度,強化通知提醒類信息發佈,及時進行疫情科普、自我防護和防控提示,強化疫情反饋類信息收集。推遲組織近期各類考試活動。

(七)加強公共場所疫情防控。教育引導廣大群眾儘量減少外出,大力倡導“口罩文明”,落實公共場所佩戴口罩、體溫監測等防控措施,未配戴口罩、不配合體溫監測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商場超市、機場車站、餐館酒店等公共場所。全面停辦各類公眾聚集性活動,臨時關閉博物館、圖書館、體育館、游泳館、電影院、網吧、景區、KTV、洗浴中心、健身房和宗教場館等人群聚集場所,停止各類聚集性文體活動,取消燈會、節慶、宗教活動等群眾性聚集活動。餐飲企業不得接待群體性聚餐,對群眾自發組織的婚喪嫁娶宴會等群體性集會活動,一律勸阻取消或延期舉辦。

(八)強化環衛行業防控措施。各區環衛工人不得直接接觸廢棄口罩,必須用鉗、夾收集,並裝入密閉袋內投入專門的垃圾收集容器,認真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廢棄口罩應投入其他垃圾處置,不得與普通生活垃圾混裝並及時清運。為環衛工人發放手套、口罩等必要防護用具,一線環衛工人包括運輸車輛的駕駛人員作業過程中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防護用具,對環衛工人休息室進行全面消毒。物業小區保潔人員也要帶好口罩、手套等防範措施。

(九)加大物資儲備和市場監管力度。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資金調配力度,做好糧食和物資儲備,開闢綠色通道,加強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資和居民生活必需品調運保障,嚴厲查處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臨時關閉市內所有活禽及動物交易市場,嚴厲打擊非法獵殺和販賣野生動物行為,加強對野生動物疫情的監測巡查力度。

四、強化各項工作保障

(十)暢通監督舉報渠道

。設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舉報電話(0473—3998108),暢通疫情防控工作存在問題監督舉報渠道,請廣大群眾對各區、各部門存在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擅離職守、失職瀆職、推諉扯皮、貽誤防控工作戰機,防控措施不落實、不到位、不得力等情況和問題進行監督舉報。

(十一)加強宣傳引導。做好疾病預防知識普及,倡導良好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增強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通過電視電臺、微信公眾號、防控手冊、公開信、電子屏、社區農區大喇叭等方式,加強社會面的輿論引導。加大網絡輿情管控力度,依法依規及時公開疫情信息,全面報道疫情防控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防止謠言引發社會恐慌。

(十二)嚴格督查問責。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組,全面深入督查追蹤各區、各部門疫情防治各項措施落實情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對落實不力、執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要依法依紀追責問責。


烏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1月28日


來源:烏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初審:張小龍

監審:張 超

微博:內蒙古-活力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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