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姓“醫”,莫要荒自己地種他人田

在人類歷史上發生的三次社會大分工,是人類文明社會進步的重要結果,同時也是其重要標誌。正如在社會分工問題上人們所高度認同的那樣,沒有社會分工,社會就難以正常運轉。社會分工的優勢,就是讓擅長做某種事的的人去專心專注地做自己擅長的事。而社會分工的不斷細化,更是社會發展的重要槓桿。

而醫院的出現,就是人類為滿足自身需要不斷細化社會分工的一個結果。

醫院的主要功能和作用是什麼?是治病救人。

當然,醫院特別是大型醫院,除醫療這一主業外,還負擔教學和科研任務。

但從正常意義上來說,一個醫院無論是教學也好科研也好,都不能干擾更不能衝擊醫療這個中心工作。

換句話說,醫療、教學與科研具有良性互動的關係,有互相促進的作用,但後兩者都應該而且必須服從和服務於醫療這個中心工作,緊緊圍繞這個中心工作來運作,否則就會走偏方向。

當然因其性質、規模等諸多原因,從不同角度對醫院進行區分是十分必要的——比如根據所有制的不同而區分為公立醫院與民營醫院,比如根據運營特點區分為營利性醫院與非營利性醫院,比如因為出現藉助現代信息平臺從事醫療服務而出現互聯網醫院的稱謂等等,這都很正常,都很容易被社會所接受。

但有些區分則明顯缺乏相應的必要性。

比如“智慧醫院”之稱謂的出現。據說,“智慧醫院”這個概念在全球提出來已經有10年的時間了。但何為“智慧醫院”?它的內涵和外延是什麼?事實上任何醫院都需要“智慧”,都需要比其它社會機構更需要“智慧”的助推和引領,都需要將現代科技成果在第一時間引入醫院的醫療、服務和醫院管理之中,這本來是不言而喻的事情嘛。智慧的反義詞可以理解為痴呆,也可以理解為愚蠢和愚昧等,莫非不冠以“智慧醫院”,就是或者起碼意味著是屬於後者的醫院了?

還有“學習型醫院”和“研究型醫院”等稱謂的出現,更很難不讓人產生在概念上做文章的質疑。

要知道,比起其他領域,醫院是最需要提倡學習的,醫務人員的學習是伴隨其職業生涯始終的。因而不僅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有關於繼續醫學教育的相關規定,且任何優秀的醫院,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把醫務人員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加強學習作為重要工作來強調和推動的。特別是在醫療市場不斷健全的情況下,一個不注重學習的醫院被淘汰掉,那是遲早的事情,何必在醫院名稱上刻意去分“型”?

還有所謂“研究型”醫院,其道理亦是如此。

還可以有另外一個思考角度。

在醫療衛生領域,本來就有其功能定位各有側重且概念極為清晰的組織機構存在。如醫學科學院,是以醫學科研為主的;各級各類醫學院校,則以為學生提供醫學知識的系統學習為主。假如本應把醫療放在首位的醫院,卻偏偏去把學習和研究放在首位,是不是捨本逐末、本末倒置?是不是種他人地荒自己田。

當然,在這個問題上不能迂腐地去鑽牛角尖,更不能無端指責在醫院名稱和分類上提出一些新的概念的做法是在作秀是在玩弄概念。從正面角度理解,無論“學習型醫院”也好“研究型醫院”也好,這類新的提法和稱謂的出現,未必就不能產生推動醫院加強學習和研究的積極作用,但更為重要的,是不要被一些看來是新穎的提法干擾醫院發展的正確思路與方向。畢竟古人有“名不正則言不順”的遺訓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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